福州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本报北京电 昨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大会并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继续保留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福州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参加了表彰大会,并接受“全国文明城市”奖牌。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福州市曾连续四次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福州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坚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按照“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定位,持续推动省会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省会中心城市的竞争力,遵循为民惠民利民的原则创建,不断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形成共创共建合力,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赢得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福州市近年来广泛深入开展的交通秩序等十大专项整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建设、争创“三优”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省市共建”等系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注重深化文明创建的内涵,福州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福州市提出,将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契机,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打造宜业宜居宜乐、美好幸福城市的重要途径,使之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推手,让文明福州持续文明。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长乐市航城街道洋屿村、马尾区亭江镇获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福州电业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审计局、闽侯县地税局、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福州实验小学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记者 黄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