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路乡业余讲师团赴中小学宣讲 《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2018-10-31 11:28:33

为了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10月23日、25日,乡业余讲师团成员刘金通、何亮体分别在岭路中心小学、永泰第十七中开展关于《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宣讲,共88位中小学生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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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讲师刘金通在岭路中心小学宣讲


宣讲现场通过问答游戏和图文并茂的PPT向青少年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在宣讲过程中,同学们表现得非常踊跃,积极主动回答问题,讲师团们的精彩宣讲也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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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讲师成员何亮体在永泰第十七中学宣讲

此次宣讲,不仅增强了青少年们对社科知识的了解,促使青少年能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加强了社科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社会科学和思想道德素养,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作者:岭路乡业余讲师团 责任编辑:永泰县业余讲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