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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点:权力行使的出发点和归宿

2010-03-01 11:13:33来源:《解放日报》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九届市委十次全会结束时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的本质仍是我们须臾不能忘记的基本原则。确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真正用好权力,就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并将其视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出发点和归宿。

  坚持权力的“人民性”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党章也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显然,党组织和人民群众是干部任免中的决定性因素。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要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这是领导干部应有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树立群众观点,有利于充分认识权力的本质。不过,要正确行使好权力,还必须对权力的性质作进一步研究,弄清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第一,权力对谁负责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奋斗目标、路线、方针和政策都力求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本质上是统一的。一些领导干部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错误地对立起来,需要坚决予以克服和纠正。

  第二,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谁是谁的工具问题。早在1956年,邓小平同志就说过,工人阶级的政党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可见,谁是谁的工具的问题绝不是一般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党性原则的大问题;明确谁是谁的工具问题,关系到谁为谁服务的问题。

  第三,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评价的问题。人民群众不仅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的实践者,更是领导干部工作的评价者。邓小平同志历来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评价标准。领导干部工作的价值,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价。

  把握权力的“两面性”

  权力具有两面性,既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也可能用来牟取私利。只有树立群众观点,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应该说,我们党执政以来,党和群众、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关系经受着严峻的考验。这是因为,革命胜利后,一些领导干部错误地以为不再需要依靠人民群众了。到改革开放时期,受到市场经济某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一些领导干部开始站在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把等价交换作为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原则,使得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商品化、物质化。

  在此情形下,只有树立群众观点,领导干部才能掌好权、用好权,不断自我完善。在此基础上,我们党才能真正做到避免“危险性”,与时俱进,永葆青春活力。

  认识权力的“制约性”

  有别于所谓的 “权力至上”、“权力崇拜”、“有权就有一切”,在马克思主义的“公仆观”看来,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受到监督、制约和规范的。这种“制约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任何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就会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第二,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支持。权力不仅仅是一种强制力,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任,否则就不是合法的权力。为此,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制约性”,做到“慎权”。

  第三,“他律”和“自律”的结合是权力有效行使的保证。“他律”主要是指要建立比较健全的廉政体系,使人民群众真正行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律”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应加强从政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作者系市委组织部组织人事报总编辑、法学博士)

作者:李 微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