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楫:区域协调发展须打破长久固化的人口分布格局

过去10年,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启动了中西部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引擎,区域差距急剧扩大的势头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强调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这两大战略为支点推动推动区域协调。
如果说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着眼于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存格局出发,通过加大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动员中西部地区的生产要素参与经济增长,挖掘增长的潜力,并强化对老少边穷等特殊地区的支持,促进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那么,主体功能区战略则应该强调要从我国13-15亿人如何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辽阔的海洋国土上建设一个富足、和谐、环境优美的现代社会这一长远目标出发,逐步形成一个经济效率高、社会和谐、环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最终实现人口的分布同经济活动分布高度一致,各地区的人民共同富裕。
由于我国各地自然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差异大,产业发展基础各不相同,即使在所有要素都自然流动的情况下,经济活动会向交通条件好、产业基础强、人力资本丰富的地区聚集。加上多年来我国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的经济政策与限制人口永久流动的户口制度的共同作用,形成了目前我国经济活动与人口分布严重不平衡的局面,以省为单位的人均GDP水平相差近10倍。由于经济规律的作用,在现有的资源和人口分布的条件下,我们不可能达到各地人均GDP快速收敛到同一个高水平区间。由于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不能改变,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我们不能在人口分布格局固化的前提下讨论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而必须考虑在较长的时间内引导人口在较大空间尺度上流动。
在“十二五”期间,我们一方面要抓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落实,特别是要下大力气推动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在主体功能区战略中强调逐步建立支持人口永久流动的制度和政策。目前一些大城市从本地利益出发,以现有户籍制度为基础、通过户口限制人口的作法,同我国推动区域协调、建设和谐社会的长期目标是相背离的。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特别需要加强对人口跨区域流动所需要进行的一些根本的制度改革。如果说主体功能区战略是一个时间跨度数十年的战略,那么在“十二五”期间就必须开始着手研究人口在长时间区间、大空间尺度永久性迁移问题,挖掘制度原因,凝聚社会共识,制定战略行动计划。
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走向现代高收入社会的漫漫长途中将一直面临的问题,但实施人口跨区域永久迁移这一最终解决方案,应该从“十二五”开始启动。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本文为个人观点,与供职单位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