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最终应定位于居民户口登记单一意义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人口从流动到控制,城市化进程逐步受阻
在中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建立,使得农民几乎成为低层群体,他们难以享受与城镇居民的同等福利,农民自从出生起就输在起跑线上。新中国初期的户籍制度,并不限制民众的居住和迁徙自由,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并没有特别的限制。1951年7月新中国首个全国性的户籍法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颁布,《条例》只是“城市”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村的户籍工作并没有正式开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掀起了第一轮社会主义工业化高潮,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需要大量的农民进城,成为城市居民。这时,城市化率每年提高一个多百分点。三年经济困难之后,国家为了应对当时的短缺经济,实行城乡分治的户口制度,严格限制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1958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建立,中国从此步入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时代。严格的户口管理,刻意把“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人口统计指标上划分开来,并把一系列的优惠制度捆绑在户籍制度之上,由此造成了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此时,虽然说工业建设仍在继续进行,但城市化却停滞了。到1978年,全国的城市化率只有17.9%,82.1%的人口是农民。
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的“三大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普遍推行,农民有了财产权和自身劳动力的自由支配权,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悄然开始。1984年,户籍坚冰出现首道裂缝,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民以自筹资金、自理口粮为前提,以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服务为条件进入城镇务工经商。这一小小的城门开放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变动的一个标志,它表明近30年的城乡人口流动就业管理制度开始松动,城乡地域隔膜渐渐淡化。
户籍制度的改革一直在探索,且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经验。广东中山市探索外来工积分制入户政策,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2010年6月,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截至2011年11月,广东已有17.2万名农民工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这意味着户籍制度坚冰不仅在珠三角融化,而且已经迈出了实质性户籍改革步伐。
但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我们也面临一系列挑战,诸如怎样摆脱对土地资源的过度依赖,如何有效维护征地农民利益,城镇化人口以何种方式获得同等社会权益等“三大难”。
取消农民工称谓关键在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城市化水平
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自发地、大规模地、持续地跨地区向大中城镇,特别是向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城镇流动,形成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民工潮”,伴随“民工潮”产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农民工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随着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2011年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这标志着中国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城市化成为继工业化之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农民工的称谓再次提到议事日程。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今年1月召开的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上提出,广东将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农民工的称谓,或许在不久的将来退出中国历史舞台。
称谓的改变只是农民工身份转变的第一步,取消农民工的称谓,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城镇,关键在于户籍制度的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质,就是要逐步剥离城市户口上附着的社会保障“特权”,使居民社保待遇与户口性质脱钩,推动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全民社保待遇均等化。户籍的功能由此不断弱化,最终定位于居民户口登记的单一意义,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就实现了。这样,人口流动主要是通过经济因素、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合理调节,社会保障实现全国统筹和城乡基本均衡。可见,改革了户籍制度,消除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也就消除了实际上存在的农民与非农民的身份区别,农民工的帽子自然摘除,并在根本上为解决农民工的深层次问题准备了体制性的条件。(作者系广州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