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福州历史文化遗产 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
伴随改革开放30年的脚步,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也走过了20年的历程。这20年来,两岸文化交流从无到有、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为维系两岸同胞情感、推动两岸交流发展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目前,两岸文化交流已遍及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杂技、文物、民俗、艺术教育、图书馆、文化管理等各个领域,“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南音展演暨民间艺术节”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密切着两岸文化联系。福建闽剧、歌仔戏、南音、高甲戏等地方戏曲团体频频应邀赴岛内、金门和马祖交流,成为闽台文化交流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刚刚结束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福建土楼”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7月10日下午,近千名来自港、澳、台等地的海内外客家乡亲相聚“客家祖地”龙岩,庆祝福建土楼顺利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台湾中华两岸客家文经交流协会理事长饶颖奇宣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发来的贺信,并代表台湾及海外客家乡亲对福建土楼“申遗”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回顾两岸20年文化交流的点点滴滴和庆祝土楼“申遗”成功的感人场面,不难看出福建的文化遗产在海峡两岸民众间架起了心灵沟通的桥梁,籍此桥梁大陆与台湾同胞携手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增进两岸同胞的骨肉亲情、弥合两岸隔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福建历史悠久,人文积淀深厚,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18万年前,八闽大地就有先民生息繁衍。进入新石器时代,昙石山文化的文明曙光浸透了闽山闽水,多元文化的相互交融形成了闽文化体系;闽台仅一水之隔,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一代又一代的先民跨过台湾海峡,辛勤耕耘于祖国宝岛台湾,共同凝聚成的同根同祖、五缘相通的闽台文化体系。因此,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增强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特别是以共同民俗文化与宗教信仰为主体的海峡两岸交往,可以增强台湾同胞认祖归宗的感情。
福州在历史上一直是福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遗存着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消亡速度在加快,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城市扩大、危房改造,带来一大批文物的消失。此外,现在的年轻人对传统文化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不甚了解、西方文化的渗透,生活方式的变化,使一些民间工艺,地方剧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消失。当前福建海西的定位,加强海峡两岸交流已成为重点工作,通过传统文化交流推动两岸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因此保护文化遗产已刻不容缓。
一、福州历史文化遗产现状
(一)福州文化遗产现状概述
福州文化遗产主要有四大代表类型:(1)昙石山为代表的福州文明之开端。包括昙石山、庄边山、黄土仑以及古风遗存(崇蛇、断发文身)(2)三坊七巷为代表的建筑工艺与市风民俗。(3)坊巷格局、建筑文化、民俗民风、评话、伬唱、十番音乐、闽剧等。(4)寿山石为代表的传统工艺。包括寿山石、牛角梳、脱胎漆器、软木画等。(5)福州船政为代表的近代福州的现代化进程。包括福州船政人物、船政文化、电光刘等。
(二)福州物质文化遗产(以文物古迹保护现状为主)
福州文物古迹大致分为:木构古建筑、近现代建筑遗存、古人类活动遗址、古墓葬、摩崖石刻与造像、壁画彩绘等。古建筑中,以民居、寺庙建筑、桥梁为主,主要代表有鼓楼区三坊七巷朱紫坊建筑群、长乐九头马古民居、闽清宏林厝古民居、华林寺、崇妙宝圣坚牢塔、福州孔庙、闽侯灵济宫、长乐显应宫泥塑、名山室等。古文化遗址中,以古人类活动遗址、古窑址、古城址为主,主要代表有:昙石山文化遗址、黄土崙文化遗址、怀安窑遗址、宦溪窑遗址、冶山汉城遗址、新店汉城遗址等。墓葬遗址中,主要代表有林则徐墓、严复墓等名人墓葬。石刻遗址中,主要代表有福清弥勒岩、鼓山摩崖石刻、名山室石刻、罗源十八罗汉石刻等。
由于福州地处沿海发达地区,独特的地理原因与城市的发展都对文物遗址的保存造成影响。福州地区多台风,台风带来的降雨和大风,对木构建筑影响很大。炎热的气候容易滋生各种生物。海风带来的盐分侵蚀各类材质的文物遗产,工业化进程中的环境与空气污染对文物也造成破坏,沿海地区城市发展与人口增长,都给文物的保护和维护带来压力。此外还存在以下问题:
(1)产权:由于历史的原因,文物遗址的产权情况比较复杂。虽然大部分文物遗址的产权是国家所有,但分属各个国有和集体企事业,还有很大一部分民居是私有产权,只有少数文物遗址的产权在文物管理部门。产权归属不明确,带来了使用、管理和保护修复等的一系列问题。比如三坊七巷中的相当一部分古建筑,是公产和私产相杂,公产有的是房管部门所有,有的是各类机关单位所有,有的是集体工厂所有,并一直被当做民居使用,也有部分被做为仓库、厂房。这就给管理和保护修复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容易产生责任推委、只使用不保护、过度使用、破坏性利用等等对文物遗产不利的问题。
(2)破坏:文物遗址经历岁月的侵蚀,不同程度上出现各种破损。破损主要和文物本身的材质以及环境相关。但近年来人为的破坏越来越严重,有建设性的破坏,有过度开发性破坏,有保护性的破坏,有为了局部和个人利益而进行的破坏。同时还存在着管理不善造成的不作为破坏,比如因为没能列入文保单位而在城市扩张中倒下的文物遗址。
(3)修复:现阶段对文物遗址的修复,基本上停留于传统的“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上。但这里就存在着对“旧”、和“原状”的认识的差异,比如一座古建筑保留着自明、清、民国到现代的建筑风格,那么这个古建筑的“旧”、和“原状”应该是哪个时期。这时候对“旧”、和“原状”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意图,而没有一个规范。并且在修复过程中,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往往会受到修复不如仿建成本低影响,经常是在修复时拆了旧物而在原址上仿建一个新物。这样,虽然可以做到形似,但却做不到神似,失去了文物所应有的历史、文化与科研价值。修复工作就成了制造毫无生气的赝品的过程。
(4)保护:保护一般可分为行政性保护和技术性保护。行政性保护主要从立法和管理角度对文物遗产进行宏观保护,但行政性的保护如缺乏正确的指导原则容易流于空泛和表面性,甚至造成保护性破坏。比如有的古建筑上的彩画,有的领导人为彩画剥落了很难看,就把历史上的彩画铲除了,重新绘制,就造成了破坏,或者对古建筑进行维修时,把旧料全部换成新料,实际上是建设了一个赝品。技术性保护主要是从技术角度具体实施对文物的保护。一般来说是通过实用各种方法保护文物的材质,来保持其历史、艺术和科学的价值。这除了要求实施技术保护者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外,还需要得到行政上的支持和财力上的保障。
(5)管理:管理除了行政性的政策指导外,更主要的是日常的管理。目前,文物遗址有专门管理机构的仅有一部分,大部分的都是同一由政府文化部门管理,但由于文物点分散,政府文化部门人员有限,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即使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也基本上是进行一些看门性质的工作,谈不上保护维护性质的管理,
(三)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著名的有寿山石、十番音乐、尺(有单人旁)唱、闽剧等,这些代表了福州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价值;另外,福州地区的腰鼓、秧歌、高跷旱船、舞龙舞狮、软木画、木雕根雕等也有着较大影响,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或为具有一定造诣和发展潜力的传统工艺品;此外,像琅岐的肩顶戏、长乐琴江满族村的抬阁戏、连江潘渡的拉线狮、永泰梧桐镇的椽板龙等,也都在当地的一定群体中保持世代相传的特性,但又面临着后继乏人的窘境。为了把这些处于生存边缘的传统民间技艺列入保护范围,有利于其复苏并发扬光大,2006年福州市评选出第一批市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共27个项目涵盖了福州五区八县15个乡镇3个街道,涉及高跷旱船、舞狮舞龙、腰鼓、旱船、尺(有单人旁)唱、闽剧、太平鼓、秧歌、闽剧、十番音乐、寿山石、软木画、木雕根雕、车鼓、肩顶戏、抬阁戏、拉线狮、椽板龙、肩头坪、畲族文化等。
在国务院2006年5月20日颁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福州市申报的闽剧、茶亭十番音乐、福州评话、福州伬艺、寿山石雕、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等6项传统文化入选,成为首批“国宝”。在这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闽剧、十番音乐、评话、伬艺属于传统艺术,寿山石雕、脱胎漆器髹饰技艺则属于传统工艺,它们同福州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福州地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州历史的一种见证和福州文化的一种重要载体,它们蕴含着福州人民某些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福州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由于这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属于活态文化,是依赖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环境而存在的,是以口传心授为特点,全部技艺都与人相互依存。因此,对它们的保护不仅是要保护其文化形态,更重要的是要对其进行“传承”,使之发扬光大。因而,传承,则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保护开发利用的关键。
闽剧、十番音乐、评话、伬艺目前面临着艺术人才缺乏的传承大问题,特别是后三者更是人才匮乏,队伍极度萎缩、老化。这在于这些传统艺术在当今文化艺术市场里缺乏竞争力、影响力,被极大地边缘化,在社会上成为不被看好的行业和职业,很难引起年轻人对它们的关注,更难让他们去学习它们、传承它们。要改变这种状况,不妨采取这些措施:一是政府要制定有关政策来改善这些传统艺术的生存条件和活动空间,提高其优秀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年轻人感到从事这些传统艺术有发展前途。二是抓好目前还健在的老艺人的生活保障工作和技艺保存、传承工作,让他们有时间、有精神通过录像、录音、带徒弟等方法使他们的技艺和绝技保存和传承下去。三是加强福州市艺术学校建设,提高它的办学条件和环境,使它成为传承这些传统艺术的重要基地;同时要在福州中小学开设有关这些传统艺术课程,培养年轻一代对这些传统艺术的兴趣,从而吸引一些年轻人加入传承它们的队伍。
寿山石雕、脱胎漆器髹饰技艺同样面临着缺乏人才的传承大问题,由于它们蕴含有很高技艺和价值的东西,大多是在家庭内部传承,但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其传承对象和范围,结果导致有些绝技失传。由于现在社会就业压力大、生存费用高,这些传统工艺在社会、在市场里缺乏吸引力、竞争力,因为它们的传承人花费几年、几十年学到的手艺还不够谋生,从而很难吸引年轻人,致使技艺和绝技找不到好的传人。为此,应采取措施来改变这种状况,一是市政府要有一定的政策和措施,促使寿山石雕、脱胎漆器在保持特色的基础上融入社会、融入当代经济生活,并给予传承人很高的社会地位和相应的经济资助,使其成为年轻人的榜样。二是要进一步改善那些老艺人的基本生活条件,给予他们及家庭补助,在他们生病时能及时提供经济援助。让这些身怀绝技的老艺人能够在有生之年更好更多地把手艺传给后人。三是办好闽江学院工艺美术学院民间工艺专业,扩大其影响;此外在福州一些职高、中专开设福州民间工艺专业,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等等,以此来吸引更多年轻人来学习。
二、合理性建议
(一)各级政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支持,实行分级保护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保护工作
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高度重视,方向明确,分阶段制定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长远规划,编制我省民间文化遗产名录,并尽快制定“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实现对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法律轨道。同时各级政府应将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切实支持。一是地方政府应明确实施保护单位及各自权利和责任,负责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是要建立专项的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基金,帮助一些地区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三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尚未系统建立之前,由文化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制订福州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
(二)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结合福州地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参与保护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使热爱、珍视、保存、维护和抢救文化遗产的理念深入人心。一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教育的宣传工作;二是建立相关的博物馆、民俗馆和民间艺术资料库等设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严格保存和保管;三是组织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群众艺术工作者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特别要注重发挥关心文化事业的企业和人士,以及文化团体和各类文化中介组织的作用;四是推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制。借鉴“世界文化遗产”或“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做法,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逐级中报、专家机构或权威部门评估、政府审批的程序,给予相应级别的命名,把保护、开发、“申遗”、利用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三)社会力量的参与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面
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单单依靠政府的力量来解决遗产保护这个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法国有一个名叫“城墙联合会”的群众性团体,以保护和修复古迹为宗旨,发起“城墙行动”,组织年轻人参加义务劳动。每年暑假,都有几千名青年志愿者在“城墙”的组织下来到数百个古迹工地,在城墙下、磨坊里,在教堂和古堡中,进行古迹修复工作。在修复古迹的活动中,年轻人的历史文化敏感度提高了,保护古迹的意识增强了。这是一种文化熏陶,也是公民教育的一环。法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四)培训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接人才队伍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中,要吸收文化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水准。将民间艺术列入大学艺术教育,在中小学各个学段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课程,从小孩子开始培养他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五)开发和保护并重,避免开发活动时文化遗产的破坏
要着力研究解决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的关系,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要避免因利益驻动,不顾及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去“开发”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必要的开发必须由专家学者论证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严格实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入制度;必须倾听民众保护文化遗产的呼声,及时纠正有损文化遗产的行为,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六)推动民间非物质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展形成文化产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
文化遗产列入保护名录之后不能仅仅停放在博物馆里,应积极推动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对具有产业开发价值的传统文化项目予以政策倾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民间传统文化的产业开发。在认定和保护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对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使它们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七)加快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进程,健全法规体系,坚持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坚决抵制和制止任何违反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强科技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保障。
三、结语
总之,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为我们扩大福州文化遗产对外交流和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谈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时多次指出:福州与台湾有着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的“五缘”密切联系。福州市地处海峡西岸,与台湾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同根同祖,语言相通,习俗相同,而且有着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民间文化,始终是维系两岸同胞感情的纽带和精神支柱。保护和弘扬福州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中共鼓楼区委宣传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