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社会资源 关爱留守儿童
2008-08-14 22:05:37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或出国务工,他们的子女大多留守在家乡接受教育,由祖父母、亲戚、朋友代为抚养或寄宿学校,形成了一支新的特殊群体,即留守儿童。这些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为了解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做好留守儿童工作,我们分别对留守儿童的典型区域福清、长乐、闽侯、永泰、连江等五县区进行抽样调查。对2800份有效问卷进行统计的同时,对我市4所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和永泰三所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做重点统计,并征求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的意见与建议。从以上几方面的调查反映:
一、留守儿童总体状况
1、留守儿童面广量大。据不完全统计,留守儿童在我市五区八县各乡镇普遍存在,人数已达13万,约占我市未成年人总数的13%。在部分县区的学校,留守儿童已达较高的比例,如永泰十五中、永泰四中、永泰梧桐中心小学、长乐市鳌峰小学等,留守儿童人数已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78%、60%、42%、41.7%。
2、隔代、亲戚代管现象凸显。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打工的占48.32%,母亲外出打工的占11.64%,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的占39.18%;父母在国内打工的占62.46%,在国外打工的占27.32%。外出父母半年回来一次的占26.93%,一年回来一次的占23.04%,一年以上回来一次的占24.64%。平均一周一次跟父母联系的占39.68%,不定时经常联系的占40.57%,很少联系的占10.93%。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交由祖辈监护的占35.5%,由亲友监护的占30.71%,由“单亲”监护的占12.68%,寄宿学校的占6.82%,还有5.69%的留守儿童无人监护。
3、消费水平普遍较高。外出父母用金钱来弥补亲情缺失的现象较为普遍,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85%以上的留守儿童对物质生活条件表示满意,其中月生活费300元的占25.04%,500元的占15.29%,500元以上的占19.11%,78.5%的留守儿童都有自己的零花钱,午餐能吃到荤素搭配的占90.47%,能经常吃到新鲜水果的占70.75%。
4、理解父母的同时又期待与父母团聚。有59.89%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出去打工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21.18%的认为是为了挣取自己的学费,对父母出去打工的缘由能够给予理解。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8%,期待父母早日回来与自己团圆、给予精神支持的占85%,认为家庭对其成长过程中影响程度最大的占88%,认为父母外出影响性格的占31.25%,有心里话最想跟父母说的占36.18%,平时和临时监护人有矛盾,想找父母倾诉的占18.11%。
5、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比例大。问卷统计显示,65.89%的留守儿童在学习中经常遇到困难;在被重点调查的7所学校中,福清江镜中心小学、永泰十五中、永泰四中留守儿童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比例特别突出,分别为74.6%、46.3%、47.5%。福清市港头中心小学、长乐市鳌峰小学、永泰梧桐中心小学、永泰古洋中心小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比例也分别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1.2%、25.3%、21.7%和37.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亲情的抚慰。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造成亲情缺失,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根据调查显示,有52.96%的留守儿童受到别人欺负时,显得无能为力,只能躲在一边哭或自己忍气吞声。家庭的生活状况和父母在外工作的艰辛程度在留守儿童心里留下了较深的印记,有91.75%的留守儿童表现出对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些同学还在问卷上写道:钱挣多了有什么用?我更希望父母能关心我的所思所想,一家人平平安安地过日子,给我温馨和睦的家庭。
2、与监护人存在隔阂。调查显示,90%的临时监护人(尤其是祖辈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物质生活情况非常关心,而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当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时,32.68%的留守儿童选择求助同学,24.36%选择老师,还有36.96%选择靠自己解决,而只有19.89%才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有44.07%的留守儿童表示与监护人产生过矛盾。
3、人格发展不健全。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对人格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家庭教育的断裂或缺位,许多留守儿童出现了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与人交流、冲动易怒等问题。调查发现,有45.36%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的玩伴不多,有11.18%的留守儿童很少或几乎没有自己的玩伴。当做错事受到老师和家长的批评时,觉得气愤,但只能闷在心里的占19.93%;还有9%的觉得无所谓,听完就算或干脆当面顶撞,对着干。在受到别人欺负时,有15.43%的留守儿童选择找同学或好朋友教训对方。当与监护人产生矛盾时,有53.61%的留守儿童选择闷不吭声,10%借助吵架来发泄,20%采取其它行为发泄。据统计,性格柔弱、孤僻、不爱交往的留守儿童在福清市江镜中心小学、永泰古洋中心小学、长乐鳌峰小学等校分别占在校留守儿童总数的70.7%、35%和20%。
4、行为偏差。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少年儿童,其行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他律阶段,自律能力较差。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采取默认态度,导致孩子纪律散漫,生活无秩序,存在行为偏差。调查中发现,有43.22%的留守儿童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不能做到按时吃饭。由于监护人的溺爱,76.93%的留守儿童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不做或很少做家务,养成一些坏习惯;还有30.43%的留守儿童迷恋网络游戏,23.89%喜欢网络聊天,10.79%喜欢看网络电影,而只有25.25%利用网络查找资料。有些甚至在问卷中抱怨家里每个月给的500元生活费太少,只要多给他点零花钱,让其自由自在的享受生活就行了。而家长对孩子零花钱的放纵,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爱说谎的陋习,并直接导致他们产生“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
5、安全隐患多。对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能力较弱的留守儿童来说,加强安全防护至关重要。但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安全衔接上存在真空,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如①小学高年级、初中女生已进入青春期,但监护人缺乏安全防护意识,导致留守女童双休日在家无人看管;②小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差,小病得不到及时医治,影响身心健康;③留守儿童从家里到学校,出门无人叮嘱、护送,经常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管护,节假日成了留守儿童自我管理的真空带。20%的留守儿童还通过问卷中发出这样的心声:希望有关部门好好管管那些坏人,不要让他们来欺负我、纠缠我,我不想学坏。
三、形成原因
1、社会因素。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务工人员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首先,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其次,各地教材选用的不同,使得务工人员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如何衔接的困境,导致留守儿童只能选择在家继续留守。再次,由于“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他们往往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生活中一些市民对他们有极深的偏见,认为他们缺乏家教,在学校里倍受一些孩子的恶意歧视、老师的冷落等,这些社会偏见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
2、家庭因素。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时,大多数农民选择进城务工,根本顾及不到子女的教育问题,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其教育意识薄弱。外出家长忙于挣钱,没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教育,在家的单亲或监护人由于年龄、文化、身体、精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巨大落差,使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从而也大大稀释了学校的教育成效。此外,社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由此滋生的“读书无用论”对农民及其家庭也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长期以来被农民看成跳出农门端上“铁饭碗”的金光大道不再那么畅通,“大学生是天子骄子”的观念开始淡化,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民放松了对子女教育的要求。
3、学校因素。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许多困惑与问题,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来弥补亲情关系的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以及学校自身繁重的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从而也大大影响了留守儿童的生存与发展。
四、建议与对策
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加强对特殊群体子女的关爱和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点工作。留守儿童问题也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关爱“留守儿童”,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应该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方方面面协同配合的综合工程。现结合我市各地已经开展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留守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成立机构,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范畴。一是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组,纳入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范畴,这是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关键。在建立机构的同时,把留守儿童的工作作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对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媒体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加强对孩子监护人的教育与引导,帮助监护人和农民工家长提高素质,增强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以正确的家庭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2)加强和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学校的建设和生活。目前,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较差,特别是很多小学没有学生宿舍,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乏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得不到更有效的发挥。同时由于许多学生上学路途较远,多数无人接送,尤其是小学生安全隐患突出。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生管教师的配备与培训,特别要加强小学寄宿生生管教师的配备,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无法有效监管的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和安全隐患。目前,建议首先在五所“全国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示范学校”进行试点工作,并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学生的寄宿。
(3)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民工早日实现“双羸”。一是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做到“挣钱养家”两不误,从而减少留守学生,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二是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度。如在城建规划中加快建设农民工公寓和廉租房,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办学,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近入学,并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升学考试及课外教育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使农民工子女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从而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保障。
2、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发展一批农村留守儿童指导和服务阵地。
目前,我市已建立5所“全国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示范学校”,他们将继续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典型示范作用。今后,学校应继续创造条件,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各种指导与服务①建立由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积极配合管理,形成校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②建立留守学生登记和档案制度。每个留守儿童都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全面准确掌握家长外出和临时监护人的有关情况及留守学生的思想、品行、学习和生活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③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加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等教育内容,加大疏导力度,创造条件开设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课程。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心理咨询室、咨询信箱、亲情热线电话等,对留守儿童显性和隐性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使留守学生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得到及时纠正。④组织留守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集体活动,多交朋友,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通过集体生活的温暖,弥补他们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⑤开展“在课堂上当教师,在生活中做父母”活动,组织、引导教师和校外辅导员担任留守学生的“代理家长”,做好留守学生的定期家访工作,会同学生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让留守学生享受到家的温情,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⑥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将留守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特别是好的表现通报给在外务工的家长。利用春节长假外出务工家长集中返乡等有利契机,发挥家长学校作用,传播科学的家教知识,鼓励他们在外务工时经常用书信、电话等与子女联系,加强沟通,用亲情填补留守子女孤寂的心灵。条件较成熟的学校还应配备网络视频、可视电话等设备,为留守孩子和家长的亲情交流创造条件,保证留守学生定期可以在网上与亲人交流。
3、充分发挥全社会作用,给“留守学生”一个温暖的家。
①各级关工委特别是镇村、学校关工委,要发挥“五老”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与有特殊困难和问题的留守学生结对子,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的具体帮助,给予留守学生更多的亲情和关爱。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留守学生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和学校提出加强和改进留守学生教育的意见和建议。②各级妇联可开展“代理妈妈”活动,给予留守学生尤其是没有监护人的留守学生更具体的关爱。资助和扶持贫困母亲(留守妻子)接受文化教育、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从整体上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更好地承担起对留守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③共青团可组织团员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帮助留守学生,组织留守学生参加团队活动,发展优秀的留守学生加入团队组织,培养留守学生优秀典型,带动留守学生共同进步。组织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手拉手、互动交流活动,增进友谊,共同成长。④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重视留守儿童成长过程的生理健康,向监护人和农民工家长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引导家长学会正确处理孩子生长发育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⑤留守学生较多的镇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好管理监督作用,督促外出务工的家长和临时监护人共同关注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问题。组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把留守学生组织起来开展活动,相互沟通,相互帮助。聘请一些富有责任心、具有亲和力的人员做孩子们的“代理家长”。村委会应关注并帮助解决留守学生生活上的困难,关心他们的校外活动情况,特别要对尚未落实监护人的留守学生给予特殊关爱,使他们在情感上不感到寂寞,在生活上不感到孤独。及时与留守学生的父母沟通信息,尽力免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4、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营造健康、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教育合力。文化部门要依法清理整治文化市场,彻底扫除不健康的网络文化、图书文化、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娱乐场所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毒”文化。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司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公安部门要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周边加强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福州市妇联供稿)
一、留守儿童总体状况
1、留守儿童面广量大。据不完全统计,留守儿童在我市五区八县各乡镇普遍存在,人数已达13万,约占我市未成年人总数的13%。在部分县区的学校,留守儿童已达较高的比例,如永泰十五中、永泰四中、永泰梧桐中心小学、长乐市鳌峰小学等,留守儿童人数已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78%、60%、42%、41.7%。
2、隔代、亲戚代管现象凸显。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打工的占48.32%,母亲外出打工的占11.64%,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的占39.18%;父母在国内打工的占62.46%,在国外打工的占27.32%。外出父母半年回来一次的占26.93%,一年回来一次的占23.04%,一年以上回来一次的占24.64%。平均一周一次跟父母联系的占39.68%,不定时经常联系的占40.57%,很少联系的占10.93%。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交由祖辈监护的占35.5%,由亲友监护的占30.71%,由“单亲”监护的占12.68%,寄宿学校的占6.82%,还有5.69%的留守儿童无人监护。
3、消费水平普遍较高。外出父母用金钱来弥补亲情缺失的现象较为普遍,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85%以上的留守儿童对物质生活条件表示满意,其中月生活费300元的占25.04%,500元的占15.29%,500元以上的占19.11%,78.5%的留守儿童都有自己的零花钱,午餐能吃到荤素搭配的占90.47%,能经常吃到新鲜水果的占70.75%。
4、理解父母的同时又期待与父母团聚。有59.89%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出去打工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21.18%的认为是为了挣取自己的学费,对父母出去打工的缘由能够给予理解。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8%,期待父母早日回来与自己团圆、给予精神支持的占85%,认为家庭对其成长过程中影响程度最大的占88%,认为父母外出影响性格的占31.25%,有心里话最想跟父母说的占36.18%,平时和临时监护人有矛盾,想找父母倾诉的占18.11%。
5、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比例大。问卷统计显示,65.89%的留守儿童在学习中经常遇到困难;在被重点调查的7所学校中,福清江镜中心小学、永泰十五中、永泰四中留守儿童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比例特别突出,分别为74.6%、46.3%、47.5%。福清市港头中心小学、长乐市鳌峰小学、永泰梧桐中心小学、永泰古洋中心小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比例也分别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1.2%、25.3%、21.7%和37.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亲情的抚慰。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造成亲情缺失,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根据调查显示,有52.96%的留守儿童受到别人欺负时,显得无能为力,只能躲在一边哭或自己忍气吞声。家庭的生活状况和父母在外工作的艰辛程度在留守儿童心里留下了较深的印记,有91.75%的留守儿童表现出对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些同学还在问卷上写道:钱挣多了有什么用?我更希望父母能关心我的所思所想,一家人平平安安地过日子,给我温馨和睦的家庭。
2、与监护人存在隔阂。调查显示,90%的临时监护人(尤其是祖辈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物质生活情况非常关心,而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当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时,32.68%的留守儿童选择求助同学,24.36%选择老师,还有36.96%选择靠自己解决,而只有19.89%才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有44.07%的留守儿童表示与监护人产生过矛盾。
3、人格发展不健全。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对人格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家庭教育的断裂或缺位,许多留守儿童出现了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与人交流、冲动易怒等问题。调查发现,有45.36%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的玩伴不多,有11.18%的留守儿童很少或几乎没有自己的玩伴。当做错事受到老师和家长的批评时,觉得气愤,但只能闷在心里的占19.93%;还有9%的觉得无所谓,听完就算或干脆当面顶撞,对着干。在受到别人欺负时,有15.43%的留守儿童选择找同学或好朋友教训对方。当与监护人产生矛盾时,有53.61%的留守儿童选择闷不吭声,10%借助吵架来发泄,20%采取其它行为发泄。据统计,性格柔弱、孤僻、不爱交往的留守儿童在福清市江镜中心小学、永泰古洋中心小学、长乐鳌峰小学等校分别占在校留守儿童总数的70.7%、35%和20%。
4、行为偏差。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少年儿童,其行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他律阶段,自律能力较差。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采取默认态度,导致孩子纪律散漫,生活无秩序,存在行为偏差。调查中发现,有43.22%的留守儿童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不能做到按时吃饭。由于监护人的溺爱,76.93%的留守儿童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不做或很少做家务,养成一些坏习惯;还有30.43%的留守儿童迷恋网络游戏,23.89%喜欢网络聊天,10.79%喜欢看网络电影,而只有25.25%利用网络查找资料。有些甚至在问卷中抱怨家里每个月给的500元生活费太少,只要多给他点零花钱,让其自由自在的享受生活就行了。而家长对孩子零花钱的放纵,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爱说谎的陋习,并直接导致他们产生“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
5、安全隐患多。对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能力较弱的留守儿童来说,加强安全防护至关重要。但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安全衔接上存在真空,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如①小学高年级、初中女生已进入青春期,但监护人缺乏安全防护意识,导致留守女童双休日在家无人看管;②小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差,小病得不到及时医治,影响身心健康;③留守儿童从家里到学校,出门无人叮嘱、护送,经常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管护,节假日成了留守儿童自我管理的真空带。20%的留守儿童还通过问卷中发出这样的心声:希望有关部门好好管管那些坏人,不要让他们来欺负我、纠缠我,我不想学坏。
三、形成原因
1、社会因素。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务工人员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首先,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其次,各地教材选用的不同,使得务工人员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如何衔接的困境,导致留守儿童只能选择在家继续留守。再次,由于“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他们往往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生活中一些市民对他们有极深的偏见,认为他们缺乏家教,在学校里倍受一些孩子的恶意歧视、老师的冷落等,这些社会偏见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
2、家庭因素。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时,大多数农民选择进城务工,根本顾及不到子女的教育问题,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其教育意识薄弱。外出家长忙于挣钱,没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教育,在家的单亲或监护人由于年龄、文化、身体、精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巨大落差,使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从而也大大稀释了学校的教育成效。此外,社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由此滋生的“读书无用论”对农民及其家庭也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长期以来被农民看成跳出农门端上“铁饭碗”的金光大道不再那么畅通,“大学生是天子骄子”的观念开始淡化,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民放松了对子女教育的要求。
3、学校因素。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许多困惑与问题,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来弥补亲情关系的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以及学校自身繁重的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从而也大大影响了留守儿童的生存与发展。
四、建议与对策
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加强对特殊群体子女的关爱和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点工作。留守儿童问题也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关爱“留守儿童”,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应该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心,方方面面协同配合的综合工程。现结合我市各地已经开展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留守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成立机构,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范畴。一是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组,纳入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范畴,这是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关键。在建立机构的同时,把留守儿童的工作作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对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媒体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加强对孩子监护人的教育与引导,帮助监护人和农民工家长提高素质,增强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以正确的家庭教育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2)加强和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学校的建设和生活。目前,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较差,特别是很多小学没有学生宿舍,这使得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教育缺乏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得不到更有效的发挥。同时由于许多学生上学路途较远,多数无人接送,尤其是小学生安全隐患突出。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生管教师的配备与培训,特别要加强小学寄宿生生管教师的配备,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无法有效监管的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和安全隐患。目前,建议首先在五所“全国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示范学校”进行试点工作,并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学生的寄宿。
(3)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民工早日实现“双羸”。一是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做到“挣钱养家”两不误,从而减少留守学生,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二是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度。如在城建规划中加快建设农民工公寓和廉租房,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办学,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近入学,并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升学考试及课外教育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使农民工子女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从而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保障。
2、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发展一批农村留守儿童指导和服务阵地。
目前,我市已建立5所“全国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示范学校”,他们将继续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典型示范作用。今后,学校应继续创造条件,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各种指导与服务①建立由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积极配合管理,形成校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②建立留守学生登记和档案制度。每个留守儿童都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全面准确掌握家长外出和临时监护人的有关情况及留守学生的思想、品行、学习和生活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③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加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等教育内容,加大疏导力度,创造条件开设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课程。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心理咨询室、咨询信箱、亲情热线电话等,对留守儿童显性和隐性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使留守学生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得到及时纠正。④组织留守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集体活动,多交朋友,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通过集体生活的温暖,弥补他们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⑤开展“在课堂上当教师,在生活中做父母”活动,组织、引导教师和校外辅导员担任留守学生的“代理家长”,做好留守学生的定期家访工作,会同学生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让留守学生享受到家的温情,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⑥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将留守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特别是好的表现通报给在外务工的家长。利用春节长假外出务工家长集中返乡等有利契机,发挥家长学校作用,传播科学的家教知识,鼓励他们在外务工时经常用书信、电话等与子女联系,加强沟通,用亲情填补留守子女孤寂的心灵。条件较成熟的学校还应配备网络视频、可视电话等设备,为留守孩子和家长的亲情交流创造条件,保证留守学生定期可以在网上与亲人交流。
3、充分发挥全社会作用,给“留守学生”一个温暖的家。
①各级关工委特别是镇村、学校关工委,要发挥“五老”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与有特殊困难和问题的留守学生结对子,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的具体帮助,给予留守学生更多的亲情和关爱。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留守学生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和学校提出加强和改进留守学生教育的意见和建议。②各级妇联可开展“代理妈妈”活动,给予留守学生尤其是没有监护人的留守学生更具体的关爱。资助和扶持贫困母亲(留守妻子)接受文化教育、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从整体上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更好地承担起对留守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③共青团可组织团员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帮助留守学生,组织留守学生参加团队活动,发展优秀的留守学生加入团队组织,培养留守学生优秀典型,带动留守学生共同进步。组织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手拉手、互动交流活动,增进友谊,共同成长。④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重视留守儿童成长过程的生理健康,向监护人和农民工家长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引导家长学会正确处理孩子生长发育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⑤留守学生较多的镇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好管理监督作用,督促外出务工的家长和临时监护人共同关注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问题。组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把留守学生组织起来开展活动,相互沟通,相互帮助。聘请一些富有责任心、具有亲和力的人员做孩子们的“代理家长”。村委会应关注并帮助解决留守学生生活上的困难,关心他们的校外活动情况,特别要对尚未落实监护人的留守学生给予特殊关爱,使他们在情感上不感到寂寞,在生活上不感到孤独。及时与留守学生的父母沟通信息,尽力免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4、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营造健康、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教育合力。文化部门要依法清理整治文化市场,彻底扫除不健康的网络文化、图书文化、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娱乐场所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毒”文化。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司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公安部门要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周边加强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福州市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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