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区建设初探
2008-08-19 16:22:50
和谐社区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区建设是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开创社区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马尾区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认真按照省、市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和要求,积极开展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的现状
1、社区规模趋于合理,功能得到有效扩展。经过社区整合,“城中村”改造,全区成立了12个社区,合并重组后,社区的布局更加合理,社区资源更加丰富,社区功能更加完善。设立了警务、社会治安综治、计生卫生、再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低保、老龄、安全消防、关工委等18个机构,组建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图书室、阅览室、室内外健身活动场所等服务机构,社区设立社区服务项目16项,开展了以家政、康复、保健、法律、社会救助等为主的社区服务,使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有所提高,增强了居民对和谐社区建设的认同感、归宿感、责任感。
2、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民主不断进步。在社区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领导层”,以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为组织形式的“决策层”,以社区居委会为办公机构的“执行层”和以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为智囊团的“议事层”。这四个组织框架的建立,使社区组织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制约性有明显增强,从而有效地保证社区功能的发挥和社区的自治方向。同时,建立了政务、事务、财务、警务等“五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居民的知情权;积极培育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民主意识,把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保障居民群众的参与权,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3、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一是各社区建立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把居民自治服务项目放在居民服务大厅里,实行一条龙超市式办理服务,加快了公共行政和社区服务化。二是强化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为残疾人提供助残服务。罗星街道建立了“爱心超市”,拓展了困难群众的求助渠道,也为热心人士拓宽了捐款渠道,一年共收到社会捐款31.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0户,共12.7万元。三是开展了科技、文化、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实施了“春风行动”、“星光计划”等,在营造社区安全、洁净、温馨的环境、方便居民生活、活跃社区文化,救助弱势群众,加强与居民的沟通等方面都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激发了社区建设发展的新活力。培英、马江等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了60岁以上老 年人健康档案,定期免费为他们进行体检和健康知识咨询。
4、社区文化繁荣发展,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培英、船政等10个社区成立社区合唱团、腰鼓队、书画联社等社区文艺团体,参加人员1000余人,节假日为社区群众演出。罗星、马限等社区每周二、五都组织开展“激情广场大家唱”,举办社区书画展、园艺作品展和球类比赛等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各社区还设立了报刊、科学知识、法律、环保等宣传专栏。
5、打造“平安稳定工程”,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安巡逻队和物业保安为依托,开展夜间巡逻,出租户实行星级管理,加强对外口的管理,建立“平安中心户长”队伍,形成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落实群防群治工作,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达94.2%,促进了社区的平安和谐。
6、建设资金积极投入,硬件设施得以改善。2002年以来,区、街镇投入近320万元,通过购建、置换、租借、重新装修等办法,使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有9个,200平方米以上有3个。各社区有了专门的会议室、活动室、计生服务室、警务室等服务场所,并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社区办公费和干部工资列入区、镇街财政预算,罗星街道、马尾镇已为社区干部办理了社保。
二、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和谐共建的合力尚未形成。社区作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共同体,必然需要社区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榕委[2001]130号文件,《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驻区单位要支持社区建设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实现共居一地,资源共享,任务共担,携手共进。社区内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等设施应对社区开放。”但目前存在:有的驻社区单位不关心和谐社区建设,他们认为社区与已无关,这是镇街、社区的事,甚至连创卫、安全等社区公益的事情也不配合支持;大多数单位宁可让娱乐场所闲着,也不愿向社区居民开放,使社区组织和居民不能共同享有。
2、职责不清,关系不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区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在调研中发现,社区居委会基本上没能够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责,而把配合和承担区、街道办部门的各项任务作为其主要工作。尽管区委、区政府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要求区职能部门必须遵循“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加强社区服务,但效果不理想。从调查情况看,一些部门仍把自己份内的工作推给社区,既不提供工作条件也不给经费,使社区干部疲于应付部门交办的工作,影响了社区的管理工作。例如:经济普查本是某些职能部门的份内工作,而且要了解企业和工商户的产值、销售收入、固定资产、利润、税收、用工等14项情况,工作量很大。按目前做法,基本上把该项工作下达社区,由于社区干部业务上外行,提供的材料大都由社区分发企业和工商户填写,材料上报后有关部门又不满意,导致社区干部多次往返。据培英社区干部反映,有的企业和工商户普查要往返4次,给社区工作带来了很大负担。还有像:“新门牌登记、编号、上墙,拆迁房丈量、路名普查”等大量工作,都存在着类似问题。
3、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榕委[2001]130号文件指出,“社区建设要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但是,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居民对于社区建设和管理由谁负责,自己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尽什么责任和义务、有什么权利等等,大多数居民不了解,其中持有“只要社区服务,从不为社区做点什么”的观点的大有人在。据各个社区反映:社区组织居民进行“除四害”等社区活动时,居民的参与率一般不到30%;还有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议”,讨论“社区事务会议”时,都要给参会人员相应的补贴。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居民社区意识相对滞后;二是由于社区提供的居民参与事项,很少涉及公共权力运作领域,居民对参与社区管理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热情。
4、住宅区安防设施薄弱,物业管理不到位。在调研中,委员了解到:一是前几年,马尾区住宅楼多数是单座或小规模开发,布局杂乱无秩,楼房周围没有围墙和路灯,没有电子防盗门,不设门卫的楼房比比皆是,松散、开放式的管理留下了安全隐患。二是由于小区规模小,物业管理运行成本高。据不完全统计,罗星街道、马尾镇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的23个,由社区管理的24个,由业主自行管理的54个,由单位管理的12个。除立马、君竹明居、帝豪等物业管理较到位外,大部分小区为节省费用,随便雇请人负责物业管理,不仅卫生管理标准低,安全方面的管理仅限于门卫白天值班,晚上睡班,造成安全空档。三是物业费收取低,服务不到位。一般的小区物业费户月收取8—15元,甚至有的业主认为物业是福利,不交物业费,造成物业管理与收费恶性循环。同时,区有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工作监管力度不够,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无处投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业主与物业管理纠纷事件时有发生。曾发生过鸿瑞苑、世纪苑、吉兴楼等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上访、停水等不安定事件。
5、资金紧缺制约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据调查,每个社区年建设经费仅靠区财政4万元和镇/街财政3万元的拨款,区、镇/街两级拨款除发放社区干部工资和提供社区办公费外,社区的卫生保洁等一些正常工作经费都难以保障。例如:区内社区干部的工资都较低,正职人均年收入1万元左右,副职在6500元左右,每个社区的办公费每月仅有400元。再加上大多数社区没有经济收入,自身经济实力薄弱,造成社区资金紧缺,制约了社区服务工作和文化活动的开展。例如:目前新港、罗建、罗星三个社区因资金紧缺问题,办公场所靠租借办法解决。
6、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社区居委会干部基本上是原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通过上级推荐和委派的,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素质不高的现状,难以满足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据统计,全区71位社区干部中,年龄55岁以上占25.35%,45—55岁占23.94%,35—45岁占28.18%,35岁以下占22.53%;学历为大专文化程度的占9.8%,高中文化程度的占50.99%,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9.21%;80.3%社区干部没有经过素质和专业培训。社区干部的素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和谐社区建设发展造成了影响。例如:有的社区干部在做居民思想工作时,不但不能正确理解上级有关政策精神,而且采用旧有的工作方式灌输,在居民法制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已很难适应当前社区宣传工作的需求。再如:有些报表像:“第三产业基层统计月报表”、“第三产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和“计生综合”等报表,由于涉及到一些新软件系统的运用,很多社区干部没有学过,都无法填报,甚至于有些报表上报后被退回,直接造成部分工作无法及时完成。
三、强化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建议
我们感到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建设水平。针对目前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为此建议:
1、大力宣传,增强全员参与建设和谐社区意识。一是广泛宣传发动,使和谐社区建设的宗旨、目标和内容深入人心。重点增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参与意识及居民的自治意识,把“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变为实际行动;同时,在选准载体上下功夫,通过举办“走进和谐社区”等健康、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增强社区的活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社区单位和居民对建设和谐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上门服务,为驻区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真诚的服务赢得驻区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调动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实现共居一地、资源共享、任务共担、携手共建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
2、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促进社区自治。一要建立新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切实理顺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对社区居委会与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清理、划分,将一些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对一些需要街道办和职能部门支持的服务工作,政府要做出明确的规定,真正建立起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要明确镇街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关系,社区居委会在镇街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工作,协助做好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管理与服务工作,镇街要支持社区居委会发挥自治功能、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区监督。三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落实好“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按照闽委办发[2006]《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规定,党政职能部门确需社区协助和配合完成工作任务的,应事先与镇街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协商后,与社区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延伸到社区工作的任务、质量、标准、期限。按照“事权转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事权、责任与工作经费一同下到社区,社区完成工作,建立权、责、费、事统一的社区管理体制。对没有通过镇街同意的工作任务,社区有权拒之门外,真正使社区干部把身心扑在社区工作上。
3、推进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服务功能。鼓楼区在推进社区建设中,驻区单位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建设,把单位内的文化、体育、会议室等设施无偿提供给社区和居民活动。逢年过节还捐款捐物慰问社区困难群众。马尾区应该把发展社区服务放在和谐社区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最大限度地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服务。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整合资源,共同参与”的思路,改变单靠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办法,调动多元投资主体的积极性。驻区单位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主动为社区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把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娱乐、卫生等设施,尽可能向社区居民开放,满足社区组织和居民的需求。
4、调整规模,强化现有住宅的管理和防范。将小住宅区整合成大住宅区,努力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做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工作来抓。要针对现有新村住宅规模小及其布局情况和管防设施薄弱的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对不同类型的新村住宅,采取不同的办法解决,对有条件的新村小区,打破原有的格局,从节省管理费用、便于管理出发,分步骤地将现有小区围墙打破连点成片整合。如宝马花园与福居新村,天马花园与二建新村、明苑楼,福怡楼与福升、建法、港务新村进行连片整合,扩大小区规模,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对目前难以整合、“三防”设施未到位的住宅楼,要完善门卫、围墙、亮灯工程等安全防范设施。
区建设部门要对物业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对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公司要限期整改,取缔非法和不合格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要负起小区管理决策层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要加强居民与物业公司间的沟通和联系,成立物业管理投诉中心,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要理顺社区居委会同物业公司的关系,居委会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督,物业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参与社区建设,形成社区与物业公司携手共建和谐社区的局面。
5、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确保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区、镇财政在原有拨款的基础上,可参照鼓楼区的做法,另拨给每个社区年2.5万元,重点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困难。要加强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尽快落实新港、罗星、罗建三个社区的办公场所。要按照榕委[2001]130号文件规定,在两年内实现每个社区办公用房不低于120平方米,文化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同时随着社区功能的不断拓展和完善,要逐年增加预算投入,以逐步改善社区建设工作条件。要落实闽委办发[2006]7号文件规定,新建住宅区必需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建筑设计规划,与住宅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零星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筑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和购买社区配套用房。社区也要想方设法发展第三产业,以增加社区的经济收入,促进社区建设与发展。
6、强化队伍建设,适应社区建设需要。一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改革社区居委会干部制度,采取“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的办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社区干部来源渠道,从大中专毕业、复退军人、下岗职工中择优选聘,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二要有计划、有步骤对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专业社区队伍。社区干部要有爱岗敬业、会做群众思想和组织各类活动的能力,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三是区、镇街财政要增加拨款,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和福利待遇,保证社区干部的收入不低于全区职工的平均水平。以坚持以社区党建工作为核心,以党组织为桥梁纽带,以党员队伍为切入点和凝合剂,以完善提高社区服务为重点,提高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以扎实的工作、有效的成绩创建“安居乐业、健康文明的社区,推动和谐社区全面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一、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的现状
1、社区规模趋于合理,功能得到有效扩展。经过社区整合,“城中村”改造,全区成立了12个社区,合并重组后,社区的布局更加合理,社区资源更加丰富,社区功能更加完善。设立了警务、社会治安综治、计生卫生、再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低保、老龄、安全消防、关工委等18个机构,组建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图书室、阅览室、室内外健身活动场所等服务机构,社区设立社区服务项目16项,开展了以家政、康复、保健、法律、社会救助等为主的社区服务,使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有所提高,增强了居民对和谐社区建设的认同感、归宿感、责任感。
2、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民主不断进步。在社区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领导层”,以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为组织形式的“决策层”,以社区居委会为办公机构的“执行层”和以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为智囊团的“议事层”。这四个组织框架的建立,使社区组织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制约性有明显增强,从而有效地保证社区功能的发挥和社区的自治方向。同时,建立了政务、事务、财务、警务等“五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居民的知情权;积极培育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民主意识,把居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保障居民群众的参与权,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3、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一是各社区建立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把居民自治服务项目放在居民服务大厅里,实行一条龙超市式办理服务,加快了公共行政和社区服务化。二是强化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为残疾人提供助残服务。罗星街道建立了“爱心超市”,拓展了困难群众的求助渠道,也为热心人士拓宽了捐款渠道,一年共收到社会捐款31.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0户,共12.7万元。三是开展了科技、文化、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实施了“春风行动”、“星光计划”等,在营造社区安全、洁净、温馨的环境、方便居民生活、活跃社区文化,救助弱势群众,加强与居民的沟通等方面都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激发了社区建设发展的新活力。培英、马江等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了60岁以上老 年人健康档案,定期免费为他们进行体检和健康知识咨询。
4、社区文化繁荣发展,社会文明不断进步。培英、船政等10个社区成立社区合唱团、腰鼓队、书画联社等社区文艺团体,参加人员1000余人,节假日为社区群众演出。罗星、马限等社区每周二、五都组织开展“激情广场大家唱”,举办社区书画展、园艺作品展和球类比赛等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各社区还设立了报刊、科学知识、法律、环保等宣传专栏。
5、打造“平安稳定工程”,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安巡逻队和物业保安为依托,开展夜间巡逻,出租户实行星级管理,加强对外口的管理,建立“平安中心户长”队伍,形成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的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落实群防群治工作,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达94.2%,促进了社区的平安和谐。
6、建设资金积极投入,硬件设施得以改善。2002年以来,区、街镇投入近320万元,通过购建、置换、租借、重新装修等办法,使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有9个,200平方米以上有3个。各社区有了专门的会议室、活动室、计生服务室、警务室等服务场所,并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社区办公费和干部工资列入区、镇街财政预算,罗星街道、马尾镇已为社区干部办理了社保。
二、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和谐共建的合力尚未形成。社区作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共同体,必然需要社区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榕委[2001]130号文件,《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驻区单位要支持社区建设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实现共居一地,资源共享,任务共担,携手共进。社区内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等设施应对社区开放。”但目前存在:有的驻社区单位不关心和谐社区建设,他们认为社区与已无关,这是镇街、社区的事,甚至连创卫、安全等社区公益的事情也不配合支持;大多数单位宁可让娱乐场所闲着,也不愿向社区居民开放,使社区组织和居民不能共同享有。
2、职责不清,关系不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区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在调研中发现,社区居委会基本上没能够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责,而把配合和承担区、街道办部门的各项任务作为其主要工作。尽管区委、区政府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要求区职能部门必须遵循“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加强社区服务,但效果不理想。从调查情况看,一些部门仍把自己份内的工作推给社区,既不提供工作条件也不给经费,使社区干部疲于应付部门交办的工作,影响了社区的管理工作。例如:经济普查本是某些职能部门的份内工作,而且要了解企业和工商户的产值、销售收入、固定资产、利润、税收、用工等14项情况,工作量很大。按目前做法,基本上把该项工作下达社区,由于社区干部业务上外行,提供的材料大都由社区分发企业和工商户填写,材料上报后有关部门又不满意,导致社区干部多次往返。据培英社区干部反映,有的企业和工商户普查要往返4次,给社区工作带来了很大负担。还有像:“新门牌登记、编号、上墙,拆迁房丈量、路名普查”等大量工作,都存在着类似问题。
3、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榕委[2001]130号文件指出,“社区建设要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但是,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居民对于社区建设和管理由谁负责,自己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尽什么责任和义务、有什么权利等等,大多数居民不了解,其中持有“只要社区服务,从不为社区做点什么”的观点的大有人在。据各个社区反映:社区组织居民进行“除四害”等社区活动时,居民的参与率一般不到30%;还有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议”,讨论“社区事务会议”时,都要给参会人员相应的补贴。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居民社区意识相对滞后;二是由于社区提供的居民参与事项,很少涉及公共权力运作领域,居民对参与社区管理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热情。
4、住宅区安防设施薄弱,物业管理不到位。在调研中,委员了解到:一是前几年,马尾区住宅楼多数是单座或小规模开发,布局杂乱无秩,楼房周围没有围墙和路灯,没有电子防盗门,不设门卫的楼房比比皆是,松散、开放式的管理留下了安全隐患。二是由于小区规模小,物业管理运行成本高。据不完全统计,罗星街道、马尾镇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的23个,由社区管理的24个,由业主自行管理的54个,由单位管理的12个。除立马、君竹明居、帝豪等物业管理较到位外,大部分小区为节省费用,随便雇请人负责物业管理,不仅卫生管理标准低,安全方面的管理仅限于门卫白天值班,晚上睡班,造成安全空档。三是物业费收取低,服务不到位。一般的小区物业费户月收取8—15元,甚至有的业主认为物业是福利,不交物业费,造成物业管理与收费恶性循环。同时,区有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工作监管力度不够,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无处投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业主与物业管理纠纷事件时有发生。曾发生过鸿瑞苑、世纪苑、吉兴楼等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上访、停水等不安定事件。
5、资金紧缺制约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据调查,每个社区年建设经费仅靠区财政4万元和镇/街财政3万元的拨款,区、镇/街两级拨款除发放社区干部工资和提供社区办公费外,社区的卫生保洁等一些正常工作经费都难以保障。例如:区内社区干部的工资都较低,正职人均年收入1万元左右,副职在6500元左右,每个社区的办公费每月仅有400元。再加上大多数社区没有经济收入,自身经济实力薄弱,造成社区资金紧缺,制约了社区服务工作和文化活动的开展。例如:目前新港、罗建、罗星三个社区因资金紧缺问题,办公场所靠租借办法解决。
6、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社区居委会干部基本上是原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通过上级推荐和委派的,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素质不高的现状,难以满足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据统计,全区71位社区干部中,年龄55岁以上占25.35%,45—55岁占23.94%,35—45岁占28.18%,35岁以下占22.53%;学历为大专文化程度的占9.8%,高中文化程度的占50.99%,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9.21%;80.3%社区干部没有经过素质和专业培训。社区干部的素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和谐社区建设发展造成了影响。例如:有的社区干部在做居民思想工作时,不但不能正确理解上级有关政策精神,而且采用旧有的工作方式灌输,在居民法制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已很难适应当前社区宣传工作的需求。再如:有些报表像:“第三产业基层统计月报表”、“第三产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和“计生综合”等报表,由于涉及到一些新软件系统的运用,很多社区干部没有学过,都无法填报,甚至于有些报表上报后被退回,直接造成部分工作无法及时完成。
三、强化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建议
我们感到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建设水平。针对目前马尾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为此建议:
1、大力宣传,增强全员参与建设和谐社区意识。一是广泛宣传发动,使和谐社区建设的宗旨、目标和内容深入人心。重点增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参与意识及居民的自治意识,把“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变为实际行动;同时,在选准载体上下功夫,通过举办“走进和谐社区”等健康、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增强社区的活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社区单位和居民对建设和谐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上门服务,为驻区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真诚的服务赢得驻区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调动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实现共居一地、资源共享、任务共担、携手共建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
2、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促进社区自治。一要建立新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切实理顺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对社区居委会与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清理、划分,将一些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对一些需要街道办和职能部门支持的服务工作,政府要做出明确的规定,真正建立起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要明确镇街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关系,社区居委会在镇街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工作,协助做好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管理与服务工作,镇街要支持社区居委会发挥自治功能、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区监督。三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落实好“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按照闽委办发[2006]《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规定,党政职能部门确需社区协助和配合完成工作任务的,应事先与镇街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协商后,与社区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延伸到社区工作的任务、质量、标准、期限。按照“事权转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事权、责任与工作经费一同下到社区,社区完成工作,建立权、责、费、事统一的社区管理体制。对没有通过镇街同意的工作任务,社区有权拒之门外,真正使社区干部把身心扑在社区工作上。
3、推进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服务功能。鼓楼区在推进社区建设中,驻区单位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建设,把单位内的文化、体育、会议室等设施无偿提供给社区和居民活动。逢年过节还捐款捐物慰问社区困难群众。马尾区应该把发展社区服务放在和谐社区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最大限度地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服务。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整合资源,共同参与”的思路,改变单靠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办法,调动多元投资主体的积极性。驻区单位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主动为社区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把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娱乐、卫生等设施,尽可能向社区居民开放,满足社区组织和居民的需求。
4、调整规模,强化现有住宅的管理和防范。将小住宅区整合成大住宅区,努力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做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工作来抓。要针对现有新村住宅规模小及其布局情况和管防设施薄弱的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对不同类型的新村住宅,采取不同的办法解决,对有条件的新村小区,打破原有的格局,从节省管理费用、便于管理出发,分步骤地将现有小区围墙打破连点成片整合。如宝马花园与福居新村,天马花园与二建新村、明苑楼,福怡楼与福升、建法、港务新村进行连片整合,扩大小区规模,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对目前难以整合、“三防”设施未到位的住宅楼,要完善门卫、围墙、亮灯工程等安全防范设施。
区建设部门要对物业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对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公司要限期整改,取缔非法和不合格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要负起小区管理决策层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要加强居民与物业公司间的沟通和联系,成立物业管理投诉中心,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要理顺社区居委会同物业公司的关系,居委会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督,物业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参与社区建设,形成社区与物业公司携手共建和谐社区的局面。
5、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确保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区、镇财政在原有拨款的基础上,可参照鼓楼区的做法,另拨给每个社区年2.5万元,重点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困难。要加强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尽快落实新港、罗星、罗建三个社区的办公场所。要按照榕委[2001]130号文件规定,在两年内实现每个社区办公用房不低于120平方米,文化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同时随着社区功能的不断拓展和完善,要逐年增加预算投入,以逐步改善社区建设工作条件。要落实闽委办发[2006]7号文件规定,新建住宅区必需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建筑设计规划,与住宅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零星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筑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和购买社区配套用房。社区也要想方设法发展第三产业,以增加社区的经济收入,促进社区建设与发展。
6、强化队伍建设,适应社区建设需要。一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改革社区居委会干部制度,采取“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的办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社区干部来源渠道,从大中专毕业、复退军人、下岗职工中择优选聘,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二要有计划、有步骤对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专业社区队伍。社区干部要有爱岗敬业、会做群众思想和组织各类活动的能力,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三是区、镇街财政要增加拨款,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和福利待遇,保证社区干部的收入不低于全区职工的平均水平。以坚持以社区党建工作为核心,以党组织为桥梁纽带,以党员队伍为切入点和凝合剂,以完善提高社区服务为重点,提高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以扎实的工作、有效的成绩创建“安居乐业、健康文明的社区,推动和谐社区全面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作者:福州市马尾区政协 张如福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