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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加强榕台农业合作的探讨与建议

2008-09-27 09:45:05
     自20世纪80年代,福州市就开始通过民间渠道,引进台商在农业领域进行试探性投资。90年代以来,榕台农业交流合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1997年7月福州获准设立全国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之后,榕台农业合作以引进资金、品种、技术合作为重点,进入了多领域、高层次、双向交流合作的新阶段。“十一五”期间,福州将致力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为进一步推进榕台农业的合作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本文试图在总结榕台农业合作成效的基础上,分析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而提出看法与建议。
      一、榕台农业合作的成效
      1、优化了农业结构。通过榕台农业交流合作,福州市大量引进台湾动植物新品种,先后引进水稻、水果、蔬菜、花卉、茶叶、食用菌、畜牧、水产八大类600多种,成功推广100多种,每年建立引种示范基地1000多亩。福州在相当程度上已成为台湾良种技术在大陆最主要的试验示范场之一。通过引进和推广台湾名特优新品种,有效地推动了农业品种结构的优化,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推动了优势产业集聚。通过榕台农业交流合作,推动了福州市水果、食用菌、茶叶、水产品等优势产业的发展,加速了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聚集,促进了优势产业的发展和壮大。闽侯闽清的茶产业、罗源食用菌产业、永泰水果产业、福清连江的水产业等都成为了当地的重要产业。以水产业为例,福清市拥有近百家台资水产养殖与加工企业,占福州市的半壁江山。福清市烤鳗加工年产量约3万吨,占全国出口量的四分之一,占日本烤鳗市场的五分之一。
      3、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榕台农业交流合作,有效地延伸了农业产业链。通过引进台湾农业良种,带动了我市种养业发展,而种养业的发展又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兴起,农产品加工业的兴起又促进了制罐、包装、保鲜、农资、运输、销售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形成了环环相扣、互相配套的产业局面,壮大了产业集群,延伸了产业链条。诸如,台资永泰富农业公司提供台湾名优果树种苗及技术培训服务,台资深耕农业公司提供果树技术咨询和产品运销服务,他们产前与产后的优质服务带动了当地产业的延伸发展。
      4、加快了农业现代进程。福州市累计引进台湾种养和加工技术2000多项、配套设备1000多台套,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种养业由传统经营方式,向技术、资金密集型的集约化经营模式转变;加工业由粗放技术、初级加工的阶段,向应用先进技术开发、深加工的现代模式转变;产业经营由产前、产中、产后相分割的传统模式,向产供销一体化、专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转变。
      5、提高了农业外向度。在榕台资农业企业外向度很高,其产品大部分定位国际市场;部分台商则以发展订单业务为主,在榕组织农产品出口,提高了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目前,包括烤鳗、蔬菜、花卉、茶叶、食用菌等5大类20多个品种,远销美国、日本、欧盟等10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出口总值达5亿多美元,约占农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强,其带动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产值超过全市农业经济总量的一半。
      二、榕台农业合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榕台农业合作虽然成效明显,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1、资源优势有所弱化。榕台农业合作的基础就在于两地农业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即台湾具有资金、技术、市场经验、营销网络等较丰富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福州具有土地、劳动力、生态环境等较丰富的传统农业生产要素。随着两岸农业合作的升温,大陆各区域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台资,台方的资源要素更显稀缺,选择空间更大,福州先行先试的优势逐步再丧失。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福州市传统农业生产要素被挤压,土地流转难度大,农业用地价格、劳动力价格高于内陆省份,成本优势不断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商在榕投资农业的积极性。
      2、配套政策不完善。榕台农业合作中衍生出来的新问题难以得到政策的支持,甚至许多已出台的优惠政策也未落实到位。诸如,台资农业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于金融机构对贷款抵押物严格要求而难以实现;动植物引进的审批检疫手续繁琐、时间长,批次数量小,满足不了实际需求,从而也导致部分台商为了避免办手续的麻烦,通过地下渠道私自引进,造成了病虫害的潜在危险有所上升;台资农业企业提出的种养业企业享受农业用电收费标准得不到支持。
      3、资金投入不足。福州市对榕台农业合作的投入与实际建设发展需要存在落差,一些基层组织由于担心农业的风险,因而对开展榕台农业合作的积极性不够,导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造成对接台湾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农业产业能力不足,对引进良种、技术的推广和创新能力较弱,设施农业、精致农业发展较慢。
      4、台湾政治因素干扰。由于近8年来,民进党对当局两岸经贸交流合作采取阻挠、紧缩的政策取向,尤其是对两岸农业合作采取比其它产业更为苛刻的限制条件,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审查报备制度,直接压制岛内农业人士和企业投资祖国大陆的行为;对两岸的农业业界人士交流,以种种理由限制,使得我方赴岛内交流难度加大;对两岸农产品贸易,不放宽从第三地中转的限制,导致福州的“小三通”优势无法发挥。虽然,今年国民党胜选,马英九上台后,会加快扩大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步伐,但由于受制于岛内政治生态,民进党仍将制衡、抵制两岸交流合作,南部传统农民对大陆的误解甚至敌意仍难在短期内消除,榕台农业交流合作要真正健康、快速推进仍面临许多困难与不确定因素。
      三、推进榕台农业全面合作的对策建议
      1、按照科学规划,推进“试验区”建设。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历经十年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试验区”扩大到全省的新形势下,福州市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制定了《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规划》。今后一个时期,榕台农业合作能否有效、有序地推进,关键就是要实施好规划,落实好政策,提高福州试验区的承载能力。
      2、突出项目带动,增强榕台农业合作后劲。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突出榕台农业合作的特点,着重引进台湾农业的先进实用技术,加大引进台湾精致农业、水产养殖加工等拳头项目的力度,重点建设福清“台湾农业创业园”、闽侯雪峰现代茶叶示范园、连江海峡水产品加工园、罗源现代食用菌示范园、永泰现代水果示范园、平潭海洋生态养殖示范园、琅岐农业精品科技园、茂盛台湾良种示范园等八大园区。结合实施《福州市拓展榕台农业合作的意见》,每年重点扶持10-12个榕台农业合作重点项目,鼓励台商在园区内投资创业,推动榕台农业合作再上新台阶。
      3、拓展合作空间,延伸榕台农业合作产业链。从“大农业”而言,农业是括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部分的产业。榕台农业合作经过20年的发展,在以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为主的产中部分,以及农产品加工销售为主的产后部分的合作已有了相当的基础,但包括农用机械、农用化肥、农膜、农药等为农业生产提供资料的农业产前部分的合作相对滞后,几乎还是空白。特别是要加强作为精致农业的生产资料基础的生物农药、绿色农药、有机肥料及配套设备的生产合作,进而延伸农业合作产业链。从农业功能多元化角度而言,农业不仅有生产功能,还包括生态、休闲、观光等功能。随着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目标的提出,福州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将成为榕台农业合作的重要内容。如闽侯台资观光农业企业“千江月”观光农庄的成功运营就是显著的一例。
      4、发挥比较优势,推进榕台农业产业合作深度。榕台农业合作应遵循途径多样化的原则,不仅要继续加强现有的种植、水产养殖、园艺、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合作,更要从比较优势出发,加强榕台农业产业的分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要在吸引台资中,注重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化;从一般化的农业投资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转化;从简单的农产品加工向农产品的精、深、细加工转化;从单向技术引进向高层次的农业科技合作转化;从单纯的引资、引技的项目引进方式向项目和经营、销售模式并重的引进方式转化,从而推进榕台农业产业合作向纵深发展。
      5、更新思想观念,吸引台湾杰出农民来榕创业。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看,吸引台资农业的重点不能仅以资金量的多少来衡量,更重要的是要看其对周边在地农业发展的带动效应,看其对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建设的作用。台湾现有农民72万多户、367万多人,其中农业技术骨干8万余人,他们掌握着先进的栽培技术、优良品种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台湾“神农奖”得主更是他们的精英代表。因此,更新观念,创新载体,创造条件,大力吸引台湾杰出农民来榕创业应成为榕台农业合作的重要内容。目前,要继续推进允许台湾农民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投资从事农业生产,继续加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加大扶持台农发展力度,吸引更多台湾杰出农民来榕发展。
      6、注重物流功能,打造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性物流集散基地。解决好台湾农产品输入的物流问题,对推进榕台乃至闽台与两岸农业交流合作都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福州要统筹建设好现代农业物流体系:一是继续深化“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 建设,建好农产品生产基地;二是依托福州物流园区,按照农业物流的特点规划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园区;三是推进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配送和农产品连锁超市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榕台农产品物流市场;四是推进交通、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运输、信息便捷化,克服台湾农产品输入的障碍性问题。从而,实现榕台农产品物流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目标,打造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性物流集散基地。
      7、借鉴产销班经验,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在农业市场化进程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面临越来越多的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农产品价格、市场竞争和交易条件以及农产品标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困难。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对解决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农产品大市场的矛盾有着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台湾农业产销班的运作模式十分成功,该组织清晰的产权安排、合理的分配特征、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规范的制度设置,对福州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方面,要继续举办农民产销班研习班,定期邀请台湾产销班的“班长”和专家授课,加强“面对面”的交流与指导。另一方面,要吸引更多台湾农民来榕创业,鼓励支持他们积极与在地农民合作,推行台湾产销班运行模式,推动农民产销合作组织发展。
      8、加大政策扶持,优化榕台农业合作环境。加大政策推动力度,优化合作环境,对推动榕台农业合作至关重要。要在用足用好已有扶持政策的同时,根据先行先试的原则,结合发展实际需要,继续研究和出台有利于推动榕台农业合作的政策。对一些台商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解决台资农业企业融资贷款抵押物、在福建设立以惠及台商为主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台资农业的种养业企业享受农业用电收费标准以及加快土地流转速度;在试验区内设立若干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出口加工区;简化从台湾引进动植物品种审批手续,放宽实验性和商品性良种引进审批数量的限制,并在福建设立台湾动植物种子种苗引进审批办事机构,或授予福建省农业良种引进审批权;简化组培花卉的濒危物种管理,继续缩短濒危证办理时间;允许从台湾引进远洋渔船等装备视同于大陆各省间渔船买卖,允许台湾远洋渔船折成资本,到大陆注册远洋渔业企业等问题,都要认真研究,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努力解决;自己无权解决的,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9、创新各种机制,推进榕台农业合作持续深入。一方面,要创新引进合作机制,在品种、技术和管理方面引进合作的过程中,每年扶持一批消化吸收和创新推广项目,把引进合作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另一方面,要创新项目招商机制,把投资环境宣传与项目前期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专题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活动,重点提高台商协助招商的积极性,做好“以台引台,以台引外”的文章。(本文系2007年福州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重点课题)
作者:中共福州市委讲师团 杨华真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