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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分析与思考

2008-11-16 15:14:01
      近日,在重庆、三亚和深圳等地连续发生了数起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其中两起是出租车罢运事件,一起是袭警暴力事件,再一次警醒我们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一项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我们以客观理性、态度对群体性事件爆发造成的负面影响、形成原因、解决预防的方法进行认真的分析与思考。
      一、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
      1、个别地方和部门违法违规、管理体制不健全
      一些地方和部门违法违规、失信于民甚至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监管不严,社会管理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存在责任意识淡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导致社会一些部门与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
      2、群体利益诉求的渠道不够通畅
      处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以及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不够通畅,梗阻一定程度必然引发激烈社会矛盾。而这些社会矛盾得不到有效的重视和疏导,那么就很难防止他们通过其他渠道甚至是过激的行为来维护其切身利益。
      二、群体性事件爆发造成的负面影响
      1、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舆论中滋长一种暗示:正常途径反映问题无人重视,而一闹领导就会高度重视,动静越大、影响越大,越会触动领导的神经,越能增加与政府谈判的筹码。这是一种非常恶劣、可怕、传染性很强的暗示,通过“成功的典范”激励着维权者选择一些群体性、暴力性、引人注目的冲突方式来表达诉求和伸张权利。这样维权的方式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2、影响政府公信力
      通过群体事件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但使社会资源造成损失,人们的思想信念也产生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直接质疑我们现行的解决协调机构和法定程序存在的权威性、正当性及存在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当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时,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将会受到拷问,政府的执政理念的也将受到极大伤害,无疑将直接对政府公信力造成冲击。
      三、群体性事件预防解决的方法
      1、进一步畅通协商机制,提供有效的交流沟通平台
      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协调上,我国现有不少协商机制,大到人民代表大会,小到公共事务听政会。但大多是事务性与常态性的,我们也需要应对突发性的群体利益冲突的协商机制。一旦突发群体利益冲突,政府有规则和路径可循,及时妥善化解冲突,尽可能降低社会成本的消耗。
      2、拓宽民情民意表达的渠道同时重视责任的落实
      我们现行的信访举报制度,新闻媒体监督以及12345政府网是有效的民情民意表达的重要形式,目前这些制度及网络舆论能使民情民意得到表达。但这种民意民情不能只是仅仅止于表达而已,民众所反映的问题一定要能得到切实解决,所以必须进一步拓宽民情民意表达的渠道同时有专门政府机构对此负责,并强调落实。
      3、要规范政府的行为,改善与群众的关系
      要改进机关作风。要深入到企业、群众中去,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群众的实际情况,倾听企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正做到:“哭声、骂声、闹声、埋怨声,声声入耳;关心、真心、贴心、责任心,心心相印”。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对百姓呼声“声声入耳”,排解群众情绪“心心相印”,那么群体事件就能得到有效的预防与解决。
作者:中共仓山区委宣传部 张 萍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