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年回顾与展望
2009-01-08 13:24:14
1978年,改革春风吹拂“八闽首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闽侯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国策,改革的号角首先从农村开始吹响。30年以来,闽侯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质的飞跃,农村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闽侯大地旧貌换新颜。
一、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地变化
改革开放30年,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生巨大变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生产持续增长。1978年,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730555亩,粮食总产量为16.31万吨。由于我县加快城市化进程,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2006年,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679431亩,粮食总产量为134377吨,但其它如蔬菜瓜、果类播种面积和产量在增加,合计播种318921亩,总产量为650571吨。
二是农村经济协调发展。1978年,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仅为2536万元,2006年跃升为257050.13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43622.64万元,林业产值3093.06万元,牧业产值77187.63万元,渔业产值31366.8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1780万元,农林牧渔总产值比1978年增加254514.13万元,增长10036.05%。
三是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78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29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662元,比2006年增加637元,增长12.7%,全市平均增长水平为12.4%,闽侯县涨幅位居福州八县(市)首位。
四是农村基础实施明显改善。至目前,外福铁路经县境42.8公里,设有杜坞、甘蔗、白沙、大目溪4个客货车站;324国道、316国道及其连接线、101省道、福厦高速公路以及京福高速公路等6条主要公路干线穿境而过,橘园洲大桥、浦上大桥、闽侯大桥已通车,湾边等大桥即将竣工。“村村通”行政村路面硬化即将全面完成,我县形成环福州市区30分钟交通圈指日可待。通讯发展迅猛,形成了以光纤传输、数字交换、移动电信、特快专递等为手段的现代化通讯网络。
五是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提高。经过一年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切实体会到新农合是一项惠民工程。2007年全县315个行政村(居)全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100%;共有124356户433601名群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2.1%,筹资总额2167.39万元。
我县农村改革开放30年之所以取得巨大变化,主要得益于农村改革取得的成就:
(一)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得到确立
1978年以来,我县农村改革走过30年的光辉历程,取得了伟大的成就。30年来,我县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改变了原来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计划经济模式,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3年国家将“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写入宪法,作为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下来,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有了法律保障。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赋予农民长期而又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该《决定》确立了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维护了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县与全国一样,建立并不断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了以往资源靠计划配置的模式,农药、化肥、薄膜等农资产品在农资市场上随时都可以买到,农资市场完全能满足农民的生产需求。同时,农业机械产品在市场也应有尽有,农业机械产品市场为农民朋友提供了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农业农村结构优化升级
改革开放30年来,闽侯县大力调整农产品品种和结构,大力发展橄榄、龙眼、荔枝等名、优、特经济作物,在山区乡镇,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三苦”(苦桔、苦笋、苦菜)生产。2007年苦桔种植面积18435亩,苦竹种植面积11200亩,更新苦竹面积1300亩,苦菜种植面积1880亩。发展名、优、特经济作物和特色产业为闽侯县的农民增收起了很大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目前,全县有县级以上26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达7.3万多户,产业化组织从业人员8500人,签订订单2万多亩,增加农民收入3.2亿多元,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
(四)农业科技与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近年来,闽侯县依托科技力量,大力发展农业,积极引导农民继续扩大宜香2292、两优2186、甬优6号等高产优质水稻品种的种植面积;继续引导农民种植金山57、湘薯75-55、新种花等高产优质抗病的甘薯新品种。坚持项目带动战略,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带动和促进山区乡镇农业科技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继续加大对山区乡镇农业科技项目经费扶持力度。二是扩大扶持项目的涉及面。项目内容涉及食用菌、水产、畜牧、果树、中药材、茶叶、环保等,加快培育当地农业产业,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2002年以来,闽侯县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重新整合机构、人员,相应成立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都配有农技员,形成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农资等一体化服务网络,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了健全与发展。除了农技员之外,在各个村还配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文化协管员,统称“六大员”。“六大员”为闽侯县农业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创造有利的条件。
(五)统筹城乡发展机制初步建立
近年来,闽侯县委、县政府提出“建好‘三城’带动山区,全力构建和谐闽侯”的战略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山区发展扶持力度的意见》、《关于扶持山区生产发展实施小额贴息贷款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坚持以工业化驱动、新型城市化拉动、集镇化带动、商贸化牵动、文化旅游促动、农业产业化推动、文明化促动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初步形成。
(六)农业宏观调控与支持保护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近年来,闽侯县贯彻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国家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重点向山区、半山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全面落实对粮食、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增加种粮补贴额度。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二是构建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保护体系。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落实促进农民增收政策。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推行节本增效措施,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发展农村工业和服务业,培育经济强镇,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农村城镇化,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增收。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七)农业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由于闽台两省土壤相似、气候相近,福建是台湾农业外移的首选之地。为此,我县抓住机遇,积极拓展闽台农业合作领域,主动营造农业投资环境,促使两地农业合作全方位、高层次、链条式发展。据统计,近年来,我县引进台资项目40余项,累计投资8000多万美元。其中科技园区引进台资农业项目22项,实际投资额近2000万美元。
(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全面发展
闽侯县从实际出发,围绕村民自治工作,开展和运用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村干部工作评议、民主治村建设、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形式,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践表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了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保障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和谐闽侯、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产生重大影响。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总结以下几点的经验: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二是坚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不动摇;三是坚持以稳定粮食生产为基础,千方百计地引导农民发展多种经营,走产业化之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农业农村发展仍处在攻坚克难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道远
尽管我县农业、农村改革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发展过程中,我县农业、农村工作仍面临一些前进中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基础仍然薄弱。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总体而言,我县农业仍然是一个靠天吃饭、比较脆弱的行业,容易受气候、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农业基础设施经常会受到大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水利设施老化、有效灌溉面积增加较慢、易涝易旱没有根本解除;农业科研和推广基础设施落后,农业装备水平低,尤其是旱灾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日益严重。二是农业资金筹措困难,投入不足,农业建设欠账多。我县农村金融发展不活跃,农民和农业企业融资难。三是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长效机制不完善,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水平低,亟需建立长期的农业生产补贴制度。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低长期困扰农业生产发展,对农业生产给予适当补贴,特别是对一些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农业生产项目实行政策性补贴,有利于生产的稳定和发展。
(二)农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仍然不牢。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扶持粮食生产的力度,农民种粮得到一些补助。去年11月以来粮价也有所上涨,但是农资价格也在上涨,种粮比较效益仍然偏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的空间不大,而且难度较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任务艰巨。二是农资价格上涨较快,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农产品因价格提高而增加的收益。今年上半年农民实际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升多降少。农肥、机械、种子等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上升。农资价格升多降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不利于农民增加生产投入,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所以,以上几个原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仍然不强。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大路产品多,低档产品多,普通产品多,原料型产品多;优质产品少,高档产品少,专用产品少,深加工产品少。结构雷同现象较多,品牌农业和创汇农业少,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经济效益不高。粮食方面:优质粮不多,普通粮有余,产销结构不平衡;水果方面:品种结构不合理,产期集中,品质低,与市场的需求结构不相适应;畜牧业结构方面:畜禽品种、质量、饲料转化率、畜产品的加工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渔业方面:名优特稀品种少,水产品加工程度低。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低,龙头企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占的比重小,增值空间小,增值层面简单,农民受益少,农产品商品率低。
三、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开放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两大先行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解决我县在农业、农村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笔者认为,政府应从以下5个方面加以“注重”:
(一)更加注重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政府应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吸纳民间资金、积极引进外资等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要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完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切实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林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开发、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改造中低产田。继续推进旱片整治和“沃土工程”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引导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公司,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要确保粮食供需自求平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善品种和品质结构,优化粮食生产布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格实行耕地保护,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进一步依靠科技进步,改革种植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粮食作物,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加强粮食生产技术、信息和产销服务,提高粮食生产专业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程度,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粮食生产发展格局;大力推进良壤、良种、良灌、良制、良法配套,建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二)更加注重引导农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大力引导农民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努力构建节约型农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减量、节地、节水、节种、节能和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要探索农业循环模式。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多层次循环利用,积极探索“秸秆—饲料—沼气”、“秸秆—加工—原料”、“秸秆—食用菌—肥料”等循环经济模式,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点和示范区。
二要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将沼气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构建“种、养、加”和以沼气为链条的循环经济模式,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
三要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坚持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在天然林保护区、重点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突出生态功能,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三)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一要建好三城带动山区。坚持用发展的理念调整城乡关系,整合城乡资源,通过规划统筹、产业统筹、投入统筹、体制统筹、政策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努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走出一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途径,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有机结合、相互联动,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三城”(青口汽车城、上街大学城、新县城)建设为重点,带动山区建设。继续实施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工程,扶持壮大小城镇主导产业,培育小城镇经济基础,转移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村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和通道绿化,实施乡村整治,建设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按照统筹规划、农民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建设农民新村。
三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在巩固提高现有我县“双高普九”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加强平原乡镇与山区教师轮岗交流,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逐步提高山区教师与支教教师待遇,启动并实施名师资源共享工程,全面促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防疫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卫生的建设,实现一村一所,消灭空白村,努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要进一步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山区卫生院工作,推进村级卫生所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管,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
四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培育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素质,调动农民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把握新农村建设中导向性和原则性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塑造农村新风尚,促进农村和谐。
(四)更加注重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开放。突出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积极推进榕台农业交流合作。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台商和台湾农民到闽侯投资创业。设立对台农业合作交流专项资金,每年扶持实施一批对台农业合作交流重点示范项目。拓展对台良种引进、技术交流,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五)更加注重以农村为重点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和“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美化绿化农村环境。继续加大农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重点实施乡通县道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启动实施农村路网“断头路”和通自然村道路。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山区发展,继续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提高乡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加强农村水源资源规划和管理,推进符合饮水卫生和用水量要求的水源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建制镇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
一、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地变化
改革开放30年,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生巨大变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生产持续增长。1978年,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730555亩,粮食总产量为16.31万吨。由于我县加快城市化进程,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2006年,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679431亩,粮食总产量为134377吨,但其它如蔬菜瓜、果类播种面积和产量在增加,合计播种318921亩,总产量为650571吨。
二是农村经济协调发展。1978年,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仅为2536万元,2006年跃升为257050.13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43622.64万元,林业产值3093.06万元,牧业产值77187.63万元,渔业产值31366.8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1780万元,农林牧渔总产值比1978年增加254514.13万元,增长10036.05%。
三是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78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29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662元,比2006年增加637元,增长12.7%,全市平均增长水平为12.4%,闽侯县涨幅位居福州八县(市)首位。
四是农村基础实施明显改善。至目前,外福铁路经县境42.8公里,设有杜坞、甘蔗、白沙、大目溪4个客货车站;324国道、316国道及其连接线、101省道、福厦高速公路以及京福高速公路等6条主要公路干线穿境而过,橘园洲大桥、浦上大桥、闽侯大桥已通车,湾边等大桥即将竣工。“村村通”行政村路面硬化即将全面完成,我县形成环福州市区30分钟交通圈指日可待。通讯发展迅猛,形成了以光纤传输、数字交换、移动电信、特快专递等为手段的现代化通讯网络。
五是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提高。经过一年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切实体会到新农合是一项惠民工程。2007年全县315个行政村(居)全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100%;共有124356户433601名群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2.1%,筹资总额2167.39万元。
我县农村改革开放30年之所以取得巨大变化,主要得益于农村改革取得的成就:
(一)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得到确立
1978年以来,我县农村改革走过30年的光辉历程,取得了伟大的成就。30年来,我县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改变了原来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计划经济模式,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3年国家将“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写入宪法,作为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下来,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有了法律保障。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赋予农民长期而又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该《决定》确立了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维护了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县与全国一样,建立并不断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了以往资源靠计划配置的模式,农药、化肥、薄膜等农资产品在农资市场上随时都可以买到,农资市场完全能满足农民的生产需求。同时,农业机械产品在市场也应有尽有,农业机械产品市场为农民朋友提供了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农业农村结构优化升级
改革开放30年来,闽侯县大力调整农产品品种和结构,大力发展橄榄、龙眼、荔枝等名、优、特经济作物,在山区乡镇,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三苦”(苦桔、苦笋、苦菜)生产。2007年苦桔种植面积18435亩,苦竹种植面积11200亩,更新苦竹面积1300亩,苦菜种植面积1880亩。发展名、优、特经济作物和特色产业为闽侯县的农民增收起了很大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目前,全县有县级以上26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达7.3万多户,产业化组织从业人员8500人,签订订单2万多亩,增加农民收入3.2亿多元,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条件。
(四)农业科技与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近年来,闽侯县依托科技力量,大力发展农业,积极引导农民继续扩大宜香2292、两优2186、甬优6号等高产优质水稻品种的种植面积;继续引导农民种植金山57、湘薯75-55、新种花等高产优质抗病的甘薯新品种。坚持项目带动战略,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带动和促进山区乡镇农业科技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继续加大对山区乡镇农业科技项目经费扶持力度。二是扩大扶持项目的涉及面。项目内容涉及食用菌、水产、畜牧、果树、中药材、茶叶、环保等,加快培育当地农业产业,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2002年以来,闽侯县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重新整合机构、人员,相应成立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都配有农技员,形成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农资等一体化服务网络,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了健全与发展。除了农技员之外,在各个村还配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文化协管员,统称“六大员”。“六大员”为闽侯县农业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创造有利的条件。
(五)统筹城乡发展机制初步建立
近年来,闽侯县委、县政府提出“建好‘三城’带动山区,全力构建和谐闽侯”的战略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山区发展扶持力度的意见》、《关于扶持山区生产发展实施小额贴息贷款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坚持以工业化驱动、新型城市化拉动、集镇化带动、商贸化牵动、文化旅游促动、农业产业化推动、文明化促动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初步形成。
(六)农业宏观调控与支持保护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近年来,闽侯县贯彻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国家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重点向山区、半山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全面落实对粮食、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增加种粮补贴额度。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二是构建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保护体系。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落实促进农民增收政策。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推行节本增效措施,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发展农村工业和服务业,培育经济强镇,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农村城镇化,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增收。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七)农业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由于闽台两省土壤相似、气候相近,福建是台湾农业外移的首选之地。为此,我县抓住机遇,积极拓展闽台农业合作领域,主动营造农业投资环境,促使两地农业合作全方位、高层次、链条式发展。据统计,近年来,我县引进台资项目40余项,累计投资8000多万美元。其中科技园区引进台资农业项目22项,实际投资额近2000万美元。
(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全面发展
闽侯县从实际出发,围绕村民自治工作,开展和运用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村干部工作评议、民主治村建设、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形式,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践表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了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保障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和谐闽侯、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产生重大影响。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总结以下几点的经验: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二是坚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不动摇;三是坚持以稳定粮食生产为基础,千方百计地引导农民发展多种经营,走产业化之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农业农村发展仍处在攻坚克难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道远
尽管我县农业、农村改革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发展过程中,我县农业、农村工作仍面临一些前进中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基础仍然薄弱。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总体而言,我县农业仍然是一个靠天吃饭、比较脆弱的行业,容易受气候、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农业基础设施经常会受到大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水利设施老化、有效灌溉面积增加较慢、易涝易旱没有根本解除;农业科研和推广基础设施落后,农业装备水平低,尤其是旱灾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日益严重。二是农业资金筹措困难,投入不足,农业建设欠账多。我县农村金融发展不活跃,农民和农业企业融资难。三是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长效机制不完善,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水平低,亟需建立长期的农业生产补贴制度。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低长期困扰农业生产发展,对农业生产给予适当补贴,特别是对一些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农业生产项目实行政策性补贴,有利于生产的稳定和发展。
(二)农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仍然不牢。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扶持粮食生产的力度,农民种粮得到一些补助。去年11月以来粮价也有所上涨,但是农资价格也在上涨,种粮比较效益仍然偏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的空间不大,而且难度较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任务艰巨。二是农资价格上涨较快,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农产品因价格提高而增加的收益。今年上半年农民实际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升多降少。农肥、机械、种子等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上升。农资价格升多降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不利于农民增加生产投入,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所以,以上几个原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仍然不强。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大路产品多,低档产品多,普通产品多,原料型产品多;优质产品少,高档产品少,专用产品少,深加工产品少。结构雷同现象较多,品牌农业和创汇农业少,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经济效益不高。粮食方面:优质粮不多,普通粮有余,产销结构不平衡;水果方面:品种结构不合理,产期集中,品质低,与市场的需求结构不相适应;畜牧业结构方面:畜禽品种、质量、饲料转化率、畜产品的加工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渔业方面:名优特稀品种少,水产品加工程度低。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低,龙头企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占的比重小,增值空间小,增值层面简单,农民受益少,农产品商品率低。
三、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开放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两大先行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解决我县在农业、农村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笔者认为,政府应从以下5个方面加以“注重”:
(一)更加注重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政府应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吸纳民间资金、积极引进外资等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要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完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切实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林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开发、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改造中低产田。继续推进旱片整治和“沃土工程”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引导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公司,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要确保粮食供需自求平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善品种和品质结构,优化粮食生产布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格实行耕地保护,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进一步依靠科技进步,改革种植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粮食作物,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加强粮食生产技术、信息和产销服务,提高粮食生产专业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程度,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粮食生产发展格局;大力推进良壤、良种、良灌、良制、良法配套,建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二)更加注重引导农民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大力引导农民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努力构建节约型农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减量、节地、节水、节种、节能和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要探索农业循环模式。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多层次循环利用,积极探索“秸秆—饲料—沼气”、“秸秆—加工—原料”、“秸秆—食用菌—肥料”等循环经济模式,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点和示范区。
二要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将沼气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构建“种、养、加”和以沼气为链条的循环经济模式,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
三要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坚持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在天然林保护区、重点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突出生态功能,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三)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一要建好三城带动山区。坚持用发展的理念调整城乡关系,整合城乡资源,通过规划统筹、产业统筹、投入统筹、体制统筹、政策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努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走出一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途径,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有机结合、相互联动,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三城”(青口汽车城、上街大学城、新县城)建设为重点,带动山区建设。继续实施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工程,扶持壮大小城镇主导产业,培育小城镇经济基础,转移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村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庄和通道绿化,实施乡村整治,建设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按照统筹规划、农民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建设农民新村。
三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在巩固提高现有我县“双高普九”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加强平原乡镇与山区教师轮岗交流,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逐步提高山区教师与支教教师待遇,启动并实施名师资源共享工程,全面促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防疫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卫生的建设,实现一村一所,消灭空白村,努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要进一步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山区卫生院工作,推进村级卫生所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管,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
四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培育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素质,调动农民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把握新农村建设中导向性和原则性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塑造农村新风尚,促进农村和谐。
(四)更加注重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开放。突出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积极推进榕台农业交流合作。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台商和台湾农民到闽侯投资创业。设立对台农业合作交流专项资金,每年扶持实施一批对台农业合作交流重点示范项目。拓展对台良种引进、技术交流,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五)更加注重以农村为重点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和“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美化绿化农村环境。继续加大农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重点实施乡通县道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启动实施农村路网“断头路”和通自然村道路。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山区发展,继续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提高乡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加强农村水源资源规划和管理,推进符合饮水卫生和用水量要求的水源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建制镇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
作者:闽侯县委农办 林明华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