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创新体制机制 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科学发展能力
2009-01-08 09:43:26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省检察院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促进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基础建设。省检察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永恒主题,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素质能力建设、队伍管理机制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等“六项工程”,明确了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着力抓好的42项重点工作,全面抓好落实。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抓好检察队伍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武装,真正做到坚定立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提高各级检察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省检察院13名院领导和厅级干部确定26个联系点,市州分院97名领导干部确定111个联系点,加强沟通,把握下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基层院科学发展。切实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立足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力争在一至两年内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公诉人、律师辩论比赛,民事行政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设立了检察文化建设“荆楚之钟”奖,构建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主体的共同价值体系,培育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广泛开展检察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
二、创新检察业务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功能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按照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方法,实行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进一步建立侦捕诉协作配合与相互制约制度、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办案工作的实施办法等10余个配套制度,提高了整体效能。二是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制度,整合形成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办法,研究出台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调查办法,结合实际成立检务督察机构,建立了完善的法律监督调查体系。为配合省委、省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发展负面影响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保障企业权益,省检察院修改完善了扣押、冻结款物及处理办法,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不受影响。三是优化科技强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了检察科技资源布局,加强区域协作,促进技术、信息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提高了检察科技的应用化水平。围绕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与工作机制的创新,省检察院成功举办了检察发展论坛,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一些省市检察机关的领导、知名教授、学者和检察业务专家等100余人参加了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亲自致信祝贺。
三、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社会建设。为切实解决好“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人民群众得实惠”等四个问题,省检察院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决定》,提出从17个方面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主要内容是: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倾听群众呼声,适应群众的需要开展检察工作;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善于做好群众工作;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受理控告、投诉工作,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和落实执法便民措施,为群众反映问题、参与诉讼创造便利条件;改进执法作风,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健全完善依靠群众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等。(通讯员 余顺生 常本勇 阎利国 苏永胜)
责任编辑: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