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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优势,努力实现福州市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2009-01-15 15:33:25
      文化产业是特殊产业,既属经济领域,又属文化领域。它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近十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加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壮大工程,文化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2007年,福州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6.03亿元,比2004年翻了近3番。目前,我市文化产业已成为第三产业中的一支生力军,产业亮点可圈可点。
      一、文化产业发展概况与现状
      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市文化产业经历了萌芽起步、酝酿探索、加速发展三个阶段。目前,我市文化产业已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阶段,特别是新兴文化产业的规模正逐渐超过传统文化产业部门,对整个文化产经济发展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
    (一)文化产业初显规模。近几年,随着我市社会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特别是海峡西岸文化中心定位在福州,极大地提升了福州城市文化品牌的影响力。 为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调查统计,2007年福州市文化产业单位数有7987个,从事文化产业人员19万人,拥有固定资产原价394.11亿元,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40.61亿元,实现增加值66.03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3%。
    (二)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的增加,福州市文化产业在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2007年,福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66.03亿元,比2004年24.7亿元,增长1.7倍,年平均增速为38.8%,高出同期全市GDP增速,也比同期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快3.3个百分点。
    (三)文化主体产业地位突出。近几年来,福州市文化产业通过大胆改革与创新,以组建产业集团为契机,不断打造产业“航母”,涌现了福州市出版集团、广电集团等一批主业明确、核心突出的龙头骨干企业集团。2007年,在全市文化产业中,直接从事文化活动的“文化服务”业占43%,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28.3亿元。一些核心品牌的文化产业在不断诞生和壮大中,如日立数字映像(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市和声钢琴有限公司、福建金德利集团等等。
    (四)产业层次分明,增速不一。从文化产业的三个层次看,“核心层”中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的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达到18.6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8.2%,比上年增长28.2%,在核心层中占比重最大的类别是出版发行,实现增加值10.52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2%,比上年增长27.3%;“外围层”则以网络、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为9.7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4.7%,比上年增长37.7%;“相关层”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的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达到37.8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7.1%,比上年增长38.0%。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增加值之比为28.2:14.7:57.1,相关层的份量明显突出。
    (五)新兴文化行业发展迅猛。文化产业作为潜力巨大的优质产业,其对经济拉动作用正日益彰显。截止2007年底,我市上网总户数为120万,互联网这一新兴产业的影响正逐步渗透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等各个领域;而以经营娱乐元素为主的新兴行业,如演艺、游戏、旅游等也正渐成为文化产业中最活跃的力量,能容纳二千多名的福州市榕城歌剧院,场场暴满,吸引国内众多大牌影星、歌星等登台献艺;特别是以数字化内容为主的文化产业更是异军突起,锐不可挡,2007年,福州市网络文化服务业产值比2004年翻了12倍。在文化产业的九大类中,增速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其增加值增长速度分别为39.7%、38.5%和38.5%。
      二、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产业总体偏小,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偏低。目前,福州市与15个副省级城市相比,福州市文化产业规模明显偏小,处于中游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例如,2006年长沙、昆明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实现171.56亿元和84.4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是9.5%和6.1%。从文化产业总量看,2007年,福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66.03亿元,只相当于2006年长沙市的38.4%,不及2006年昆明市文化产业绝对量;从文化产业所占比重看,我市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为3.3%,分别比长沙市和昆明市低6.2个和2.8个百分点。因此,不论是从产业规模还是从经济总量中的相对比重来看,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尚显不足。
    (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内部结构有待调整。2007年,全市文化产业中“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实现的增加值之比为28.2:14.7:57.1,“核心层”和“外围层”所占的比重明显偏低。这与2006年全国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增加值之比42:18:40相比差别较大。从全国及各地的文化产业结构看大多以核心层为主,这一点与福州有较大区别,由此可见,福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结构仍需调整,要尽快采取措施,并在人力和财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上进一步调整,加快福州市文化产业核心层的发展。
    (三)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份额偏小,文化产业人均增加值偏低,发展不平衡。近年来,全市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虽呈日益增强之势,但由于文化企业单体规模较小,导致文化产业总量水平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2006年,福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43个百分点,这与福州市经济发展地位明显不相符合。2007年,全市文化产业人均增加值为3.3万元,尽管比上年增长了3.1%,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5万元。福州市文化产业人均增加值行业发展水平也不平衡,最高行业人均增加值(广播电影电视服务)达到6.50万元,是最低行业人均增加值(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的四倍多。
    (四)文化产业定位不明确,优势难以凸显。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与每一个城市对文化产业的定位密切相关。从目前我国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个特大型城市文化产业发展历程来看,它们也大都借助各自在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上的优势,结合各自城市特点,确立发展文化产业的方式和长期战略目标,激励和支持了各个城市在文化产业体制、机制和发展思路方面的创新和发展。例如北京市在1996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北京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人才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广州前几年提出“四地”即“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现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基础上,这两年又提出“大都市以文化论输羸”,强调文化产业在现代化都市建设中地位;深圳最近几年来在大力实现“文化立市”战略基础上,形成了传媒业、印刷业、文化旅游等一批文化教育产业,2006年又提出“两城一都”战略;上海在20世纪90年代就确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之路”的观念,主要在文化建设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取得巨大的成功。相对这四个城市的成功经验,我市存在文化产业定位模糊,福州特色文化难以显现。
    (五)基层文化建设薄弱,农村居民文化消费不足。目前福州市基层文化建设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建设。特别是农村文化生活仍然比较贫乏。部分农村地区由于缺少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业余文化活动,而一些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现象屡禁不止。农村居民文化消费,与城镇居民高速增长的文化消费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性。2007年福州市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仅为413元,占农村居民消费支出15.4%,低于城镇居民24个百分点。
      三、发挥优势,加快福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是我市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福州是一座有着2200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素有“海滨邹鲁”、“福地宝地”的美誉,文化底蕴深厚。从目前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条件来看,2007年,福州市三次产业比例为10.9:46.7:42.4,表明了福州市产业结构已初步完成都市化转型,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前提;与此同时,2007年,福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14716元,说明了市民的文化消费氛围已经形成。如何发挥优势,实现福州市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这不仅关系到文化产业经济总量绝对值的增长,而且是涉及到如何用先进文化来感染人民群众的意识形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必然需求。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借鉴上海文化产业的“活”、北京文化产业的“博”、深圳文化产业的“精”、广州文化产业的“优”等成功经验,落实福州市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推进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塑造市场主体、实现多元投资,依靠科技进步、人才支撑,使福州市的文化产业不断壮大。
    (一)发挥政策优势,加快发展重点行业,扶持发展弱势行业。发展文化产业,要始终坚持“抓大促小”、“抓优扶弱”的方针,建议选择关联度强、增加值比重较大、人均增加值较高、行业增长速度较快、具有资源竞争优势等产业作为文化产业中的重点行业来发展。从2007年的发展情况看,福州市文化产业中的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增加值比重较大,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人均增加值较高,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增长速度较快,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具有关联度强和资源竞争的优势。建议将这些行业作为今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来抓,以带动全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而对一些新兴弱势行业,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例如网络文化服务,2007年实现增加值仅0.56亿元,人均增加值2.80万元。
    (二)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壮大文化主体,推动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知识密集、信息密集、技术密集的领域,伴随经济全球化浪潮和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日见显现。文化产业主体的壮大,新兴文化产业兴旺,都必须依赖科技创新,这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针对福州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比重低、较为薄弱的问题,应利用福州市是全国的科教基地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市的优势,优先发展高科技文化领域,提高文化产业科技含量,推动文化产业走上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加速产业发展。实践证明,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将成为夺取文化产业未来制高点的决胜因素。例如,湖南电视台一个“超女”就创造了5个亿的产值。目前福州市拥有较多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集聚了众多适应多种产业融合需求的文化资本运营人才、文化经纪代理人才、数字艺术软件、网络游戏开发和媒体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人才优势明显。我们应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并对现有的文化经营人才进行强化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思想水平,精通业务,懂经营、善管理,掌握当代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促进福州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发挥“闽都文化”特色文化优势,努力拓展文化产业新的发展领域。目前国内许多城市都开始用打造特色文化来拉动本地的文化产业发展,如大连、杭州、苏州、南京等地,福州相对于这些城市并不缺乏特色文化,其众多的文化形态更是其它城市无法比拟的。福州具有2200年悠久的历史,形成了以“昙石山文化”、“寿山石文化”、“船政文化”、“三坊七巷文化”为代表的“闽都文化”。从这些文化形态来看,福州文化既有极具吸引力的宗教寺庙文化,又有悠久的海洋和商贸文化传统;既有独特的风俗民情和民间艺术等无形的人文旅游资源,也有各种风光秀丽的自然旅游资源。因此,要进一步挖掘和弘扬“闽都文化的资源,打造福州的文化产业品牌,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发展产业链,是促进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也促进“闽都文化”在福州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最大化和最佳化集中的表现。
    (五)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努力提高农村文化消费水平。2007年,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为5444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非食品类支出2326元,全市农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分别占消费性支出的15.4%,说明了我市农村文化消费品市场正在启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壮大,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将加快成熟;而农民收入增加也必将引发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观念的改变。所以,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时机,努力提高农村文化消费水平。
      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将建设文化强市,打造闽都文化品牌作为重任,确立为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袁荣祥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挖掘福州文化特色,打造闽都文化品牌,增强闽都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强市建设,提升省会福州的文化品位。文化产业作为新一轮的朝阳行业,福州有着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凭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乘海峡两岸发展之东风,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只要抓住机遇,“文化强市”就一定指日可待。
作者:福州市统计局 黄忠煌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