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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镇远: “三有”机制规范村级干部管理体系

2009-06-30 16:10:15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育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新型村官,贵州镇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价上立足“有用人标准、有选人秩序、有评价机制”的“三有”工作机制。

  建立选拔机制,做到“有用人标准”。为选培养高素质的村级干部队伍,镇远县委把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与学习实践活动的体制机制的“废、改、立”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村级干部选拔的用人标准。一是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要求班子成员必须是思想作风好、办事公道、群众满意,能够代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严格控制班子人选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对“两委”成员在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上都作了具体的原则性规定,要求村(居)党支部班子中原则上要配备有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的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文化程度原则上要达到高中以上,45岁以内。同时积极选拔年轻党员进班子,特别是要注意选拔群众公认、年纪较轻、文化水平较高、有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三是严格准入制度,制定考察标准。对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考察其候选资格,对不符合的条件作出明文规定,如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受到组织处分停止组织生活期间、不能长期居住本地等情况的不能参加选举。

  推行“两推一选”,做到“有选人秩序”。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任机制,推行 “两推一选”,让村民和党员群众切实履行好职责。一是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建立“两推一选”工作长效机制。要通过调查摸底,拟定方案,宣传发动,明确对象,进行两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的程序,不断探索“两推一选”工作,使之成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二是要多渠道宣传选人秩序,做到全民知晓。农村党员受文化、地理等因素限制,对“两推一选”选人机制了解不多,除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工具上强化宣传外,还将其纳入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两推一选”工作家户喻晓、人人关心,更好推动选人工作有序进行。三是要参照村民选举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选人秩序。通过结合实际情况,实行“推荐筛选制”、“公示制”、“候选人答辩制”、“正式选举差额直选制”等制度,更有利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更有利于推出村民、党员满意的班子人选。四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即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党内推荐,在村民小组群众中进行党外推荐,在离退休老干部、老村干、年轻党员、群众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充分尊重大多数群众意见,并将之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选到群众满意的村干部。

  开展述职述廉,做到“有评价机制”。开展村干述职评议述廉,是推动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措施。一是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村干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文件,各乡镇党委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成立述职述廉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有领导,有秩序的进行。二是进一步健全考核评议机制。由述职述廉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下达的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对班子及成员进行定期考核。村干通过书面和口头作述职述廉报告,再由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以无记名的方式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了民主评议。乡镇党委依据考核结果,对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奖惩,并将之作为对村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务、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等项制度,并将其纳入《镇远县农村“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长效机制,切实用制度来约束领导班子的行为规范、工作秩序。(肖成宪)
责任编辑: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