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南县:“三破解”创建学习实践成果常态机制
2009-07-15 16:45:48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中,江苏省灌南县围绕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改革创新,破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着的实惠,取得明显成效,并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体制和创新机制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通过体制机制形成常态化。
破解机关工作效能低难题,创新完善岗位责任追究“问责”新机制。制定出台灌南县司法行政工作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并规定责任追究对象为县局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对年度被评为“不称职”或缺点严重经批评教育仍然没有改正或年终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50%以上者,由局党组指派专人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期限一般为3个月,受诫勉谈话者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经诫勉谈话后,规定时间内仍然没有改正错误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其纪律处分;对工作消极推诿、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局党政领导工作安排、不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者,经局党组批评教育仍然不改正的,由局党组集体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享受的工资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对工作失职或滥用职权酿成群众超级上访的,市级给予500元罚款、省级给予1000元罚款,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动员其辞职;对带头组织、策划、参与群体性纠纷等无组织无纪律活动,已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局党组研究报组织部批准后,责令其辞职。对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破解行政规范执法难题,创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全程监督新机制。立足全县执法现状,开拓创新,在执法监督领域探索了一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监督新模式。事前监管推行“三审两公一承诺”,“三审”即对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思想审查,通过走访等方式审查有无违法乱纪行为;业务审查,通过考试审查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资格审查,通过调查审查是否是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两公”即发证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领证时公开宣誓,提高执法觉悟。“一承诺”即执法人员最后领证时须签订《行政执法承诺书》在法制办备案。事中监管实行执法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制度,颁布了《灌南县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分不同情形给予处理。事后监管实行“三员”制度和行政首长应诉制度,“三员”制度即行政复议员制度,从政法委、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聘请了10位特邀复议员参予复议案件的审理;特邀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聘请了37位执法特邀监督员参予执法监督;依法行政联络员制度,在乡镇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中安排专人负责依法行政联络工作。
破解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难题,创建理论培训提升“五大”新机制。建立导学机制。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灌南县机关党员领导理论学习实施意见、学习计划和日程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利用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作课件、专题辅导等学习形式,让党员领导干部在压力中学习。同时编印灌南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补充学习资料,规定在学习调研期间要精读5 篇,通读10篇目,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万字。建立领学机制。在分散自学基础上,组织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分片开办“五讲”党课宣讲活动。建立述学机制。理论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参加学人员对自身理论学习态度,执行学习制度的表现,学习的内容和效果,以及如何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矛盾、如何把学习融入到科学发展中去、如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公开自我书面述学,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形接受全社会监督。建立评学机制。对参加学习的单位和个人在学习培训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自查材料,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老干部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监督查员等对参加学习单位和人员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和自觉性,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党员先进性理论的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学,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公开评定格次,对优秀者进行通报表彰,不合者限期纠正,确保达到预期效果,不走过场。建立考学机制。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联合组织、人事和宣传等部门制定参加学习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制度,分专题进行理论测试,评选优秀心得体会文章,重点考核到学率、学习笔记、专题学习考试成绩及理论文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文字成果和运用所学政治理论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对经考试不合格者限期补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县委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祝家奎)
责任编辑: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