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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要立足“三抓”

2009-11-12 10:40:11

      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文明进步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新理念。文明城市是成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综合体。创建文明城市不仅是一件符合市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而且对于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整体素质和影响力,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推动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新形势下,创建文明城市要立足于做到“三抓”。
      抓创建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又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所涉范围广、覆盖面宽、标准高、要求严。我们认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应先从抓好创建机制上入手,以此循序渐进,把握规律。创建机制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轴,是攸关文明创建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万万不可忽视。一是要切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上下畅通,指挥到位,部署到位,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按计划要求整体扎实推进。二是要建立和完备奖励机制,对作风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实现奖励政策。对那些闻而不动、作风浮夸、工作乏力、落实不到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并追究其领导责任,做到好坏有别。三是要强化投入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基层单位和社会力量加大创建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经费投入机制。四是要落实好督察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市民的监督作用,曝光不作为及各种不良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使督察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五是要制定近、中、远期创建工作目标,尽量减少盲目性,增加主动性,避免仓促上阵,草草应付等煮杂烩汤现象。六是要注意发挥辅助功能作用。在一线创建基层单位挑选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组建工作队,制定和充实工作细则,落实责任,发挥创建先锋带头作用。建立文明创建“点评”例会制,培养良好工作思路。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制定一些适宜的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抓创建氛围。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宣传工作是否做到位。营造浓郁的创建宣传氛围是我们贯穿于整个创建工作始终的重要环节。要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关注率、知晓率,提高市民言行举止行为文明程度,提高市民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热情,氛围宣传工作就必须先行,必须持之以恒地加以坚持,光靠某个阶段一阵风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宣传载体要丰富,形式一定要多样化,形成浪潮。一是以静态形式开展氛围宣传。可利用户外大型宣传广告,墙面标语、空飘标语、横街标语、社区宣传栏、宣传板报、墙报、编发知识问答等资料营造氛围。二是以动态模式展开氛围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小喇叭、发放市民公开信、社区文艺演出,基层宣传员入户宣传以及利用报刊、电(视)台媒体、公交车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组建创建宣讲团在市民中深入开展宣讲工作。可借助“公民道德宣传日”、“公共文明志愿行动”、“道德模范”评比等活动平台进行宣传,以此引导、鼓舞市民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另外,还可资源利用,借助社区、街头治安监控录像设备,对城市发生的不文明行为,通过电视新闻(网络)向社会公开曝光,给市民以警示,积极营造创建氛围,提升全民参与意识。
      抓创建实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落脚点应放在实效上。要通过理论教育、道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教育三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通过对综合环境的治理和建设来提升城市对外开放的形象和水平,使文明创建工作能脚踏实地的摘取金牌。在创建过程中,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的处理和把握好下列矛盾和规律。一是要处理好其他工作与创建工作的关系,摆正创建工作的位置,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坚持齐头并进,两手抓,同步发展。二是要处理好常态管理与临时突击的关系,在创建过程中,基层部分单位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常态不足,突击应付。要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长期进入常态化日常管理程序,就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在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突击战的同时,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切实做到创建工作常抓不懈。三是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动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市民在参与创建过程中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还应注意克服一种不良倾向,即“雷声大、雨点小”,少数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创建工作认识不足,怕惹事、怕麻烦。对上级创建要求只当吹号兵、不做战斗员,光传达、不部署,或是声调高、频率低,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创建工作是造福于民的伟大工程,只有人人重视,全民参与,才能健康推进,才能达到全民所期望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者:中共晋安区委宣传部 黄修平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