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志愿服务发展策略刍议
2009-11-19 10:52:09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提出要“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发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高度重视。
“在一般通用的概念上,志愿服务(也称为志愿工作、义务工作等)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这是一个没有国界的概念,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四大精神。
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在于,它们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它们作为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道德实践,可以有力的促进社会广大成员诚实守信、互帮互助、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它们作为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公益活动,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和社区居民自治,从而实现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就已有志愿活动。改革开放以后,1979年,最早的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当时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向中国派遣了包括卫生、计算机和地理、语言等领域的志愿者。而我国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自己的志愿活动和志愿者则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8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13位积极分子自发成立了为民服务志愿者小组,无偿为孤寡老人、病残人和特别困难户提供服务。1989年3月18日,新兴街道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随后,该区其他11个街道也都建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全区所属260多个居委会也分别建立了分会,拉开了我国城市社区志愿服务的历史。1994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中国最为活跃、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两支志愿者队伍形成。加上其他领域的队伍(如妇联的巾帼志愿者,民政的社区志愿者,工会的贴心人服务队等等),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总体上呈现出空前活跃的势头。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光是我国城市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就有7万多个,社区志愿者达1600多万人。目前,全国数千万志愿者活跃于社区服务、科学普及、扶贫开发、抢险救灾、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大型赛会、新农村建设等众多领域。他们坚持无私奉献,帮助困难人群,唤起社会良知,担当社会责任,照亮他人道路,升华自己灵魂。总之,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多元社会重要的支持结构之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还不平衡,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不到位、管理不够规范、服务项目领域不够宽、志愿人员技能水平不够高、过度依赖行政机构、社会认可度低、资金贫乏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加快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志愿服务发展之路已成当务之急。
二、增强社会认知,弘扬志愿精神
虽说从20世纪80年末开始我国的社会志愿服务就已逐渐发展起来,但就社会整体而言,许多人对志愿服务认知程度不足,对志愿服务和志愿者一知半解,如,2007年下半年,中共江汉区委党校课题组在对江汉区进行的一次关于社区志愿服务的调查中,发现“志愿服务的概念对于相当多的居民来说,还比较陌生。在被调查的近百人中,有73%的居民把志愿服务理解为‘不记报酬、为人民服务’……大部分居民仅把志愿服务等同于一般意义上做好人好事,而且比较注重轰轰烈烈的效果。”而社会上不少人对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更是不甚了了。这既折射出我们舆论宣传力度不够,也反映了志愿服务尚未成为公民的普遍价值观。为此,首先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志愿服务也是人的权利,是现代化的一种生活方式”的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使之成为广大民众心口相传的主流价值观。其次,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深化对社会服务的认知。不仅要从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认识和评价志愿服务活动的价值,也要从经济的角度认识和评价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价值。因为志愿活动同样具有经济价值。比如,美国的义工劳动就给社会创造了很大的产值。“美国一家研究所有过统计,2002年义工的无偿劳动对美国经济的贡献高达1600亿美元”。充分认识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既使我们对志愿服务的地位作用认识更全面,也有利于制定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再次,要让大家认识到志愿者活动对于人力资源开发促进自我完善的积极作用——它不仅强化了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而且可以锻炼人的能力、充实人的精神、净化人的灵魂、提升人的品质,总之,对于人的全面发展有着重大作用。这种参与最终对个人会有巨大的产出效应。社会认可度高了,广大公民自然会踊跃投身志愿活动,弘扬志愿奉献,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建立保障体制,确保持续发展
从国际上看,法治化的体制保障是社会志愿服务得以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原因。而我国针对志愿服务的相应保障机制却不健全,亟待加强。
1、加强法律保障。近年来,虽然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志愿服务条例或规章,但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尚缺位,使得志愿服务缺乏法律支撑,影响了志愿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应尽快对志愿服务进行立法,明确志愿服务的性质;志愿者、被服务单位和个人及志愿者组织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管理机制;企业和个人资助志愿服务事业的税收或其他优惠措施等,为社会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健全管理体制。目前志愿服务管理体制不健全,表现为: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呈现多头管理状态;缺乏统一的注册机构——不少机构采取方便自己的形式注册,形成了性质不同的志愿组织;缺乏统一的管理方式——有的实行行政管理,有的实行企业管理,有的实行会员制管理等,导致运行效能低下。因此,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如建立统一的志愿服务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登记注册机关等,吸收更多文化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成为重要的管理力量,以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组织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专业,更有成效。
3、重视资金支持。资金短缺问题是制约我国志愿服务发展的一大“瓶颈”。由于资金不足,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基本社会保障等不得不流于形式。要冲破这个“瓶颈”,必须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多渠道资金筹措管理机制。首先,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可以用“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等形式资助非政府组织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其次,可以设立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基金。由财政拨出一定款额作为基金本金,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及人士对该基金进行捐助,志愿服务基金主要用于志愿服务项目、志愿公益活动以及为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制定规范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再次,国家可以提供抵税措施来鼓励民众自掏腰包做志愿服务的行为。在美国,“一个纳税人,如果他从事义工劳动、并自掏腰包的话,那么他拿出的资金就可以当作税款,在第二年报税的时候冲抵,这样的法律条文让很多美国人乐于从事义工劳动”。总之,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扶助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力度,形成支持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总体上看,我国的志愿服务人员存在着数量偏少,专业水平不高现象。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只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并加强对志愿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才能改变这种状况。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公众参与。在我国,不少人对志愿服务的认识有偏差,总认为是学雷锋,不留名,没回报,因此缺乏动力。其实,这除了与我们宣传力度不够有关外,更与我们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有直接联系。也许参与志愿服务的每一个个体思想认识境界不同,但作为社会管理和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应该使人们对志愿行动的参与,成为他们在社会“道德银行”中的一种储蓄,在将来必要或恰当的时候,社会对做过志愿服务的人提供应有的回报。当然,这种回报可能不是以金钱的方式体现,也可能要很长的时间后才能得到。在西方许多国家,一个高中生如果在中学阶段没有积累到规定的义工时数,很可能就失去进入名校的资格;政治人物如果没有做义工的经历,选民很难判断他的能力和心境,而拥有义工经历,则可以成为很多政治人物的政治资本等等。因此,我们应建立一种激励机制,把社会志愿服务与学生成长、人员就业、公务员录用、晋升等方面挂钩起来,以激发公民投身社会志愿服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扩大志愿人员的数量,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潮流。
二是建立培训制度,提升业务能力。许多志愿者对参与志愿服务有很高的热情,却往往专业技能和社会工作经验不足。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弥补其社会工作经验不足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基本常识、服务宗旨、目标信念、相关法规等知识的初次培训;对一般成员进行阶段性培训,即加强人际交往能力、专业服务技能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同时,还可针对服务需要,举办临时性技能培训。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诸如课堂讲解、经验介绍、案例分析、观摩考察等,以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是壮大专业队伍,提高服务水平。大千社会,人们所遇困难多种多样,这就需要各种身怀特殊技能或专业技术的志愿者来帮助他们。因此,要采取积极政策,努力壮大专业人员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各行各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服务领域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不少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活动是由政府或半政府机构创办的,其活动或多或少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往往习惯围绕“中心工作”,寻求和开展诸如业务咨询、大型活动、帮困助学、医疗救护等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其项目领域、服务方式常常显得不够丰富,束缚了志愿团队的活力,也削弱了社会影响力。只有牢固树立创新理念,运用好现代手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才能充分展示自己得多彩多姿,收获应有的社会尊重和价值。这方面有一个突出的例子:美国一名叫乔迪•威廉姆斯的妇女,在1992年至1997年的五年间,通过电子邮件联络了全世界反对使用地雷的支持者和积极分子,发起了一场禁止使用地雷的民间运动。为此,她在1997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现在已有60多个国家的上千个非政府组织参加这一运动,他们通过电子网络同许多国家的政府和民间组织交换信息,协调行动。这对我们是有启迪的。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浪潮汹涌,网络已将它的触角伸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的社会志愿服务也应踏准时代节拍——大视野、新角度,面向社会这个广阔天地,通过思维创新来推动实践创新,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拓展服务领域,适应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人们不同层次的公共需求,用特色服务打造并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永恒。
“在一般通用的概念上,志愿服务(也称为志愿工作、义务工作等)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这是一个没有国界的概念,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四大精神。
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在于,它们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它们作为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道德实践,可以有力的促进社会广大成员诚实守信、互帮互助、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它们作为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公益活动,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和社区居民自治,从而实现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就已有志愿活动。改革开放以后,1979年,最早的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当时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向中国派遣了包括卫生、计算机和地理、语言等领域的志愿者。而我国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自己的志愿活动和志愿者则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8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13位积极分子自发成立了为民服务志愿者小组,无偿为孤寡老人、病残人和特别困难户提供服务。1989年3月18日,新兴街道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随后,该区其他11个街道也都建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全区所属260多个居委会也分别建立了分会,拉开了我国城市社区志愿服务的历史。1994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中国最为活跃、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两支志愿者队伍形成。加上其他领域的队伍(如妇联的巾帼志愿者,民政的社区志愿者,工会的贴心人服务队等等),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总体上呈现出空前活跃的势头。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光是我国城市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就有7万多个,社区志愿者达1600多万人。目前,全国数千万志愿者活跃于社区服务、科学普及、扶贫开发、抢险救灾、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大型赛会、新农村建设等众多领域。他们坚持无私奉献,帮助困难人群,唤起社会良知,担当社会责任,照亮他人道路,升华自己灵魂。总之,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多元社会重要的支持结构之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还不平衡,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不到位、管理不够规范、服务项目领域不够宽、志愿人员技能水平不够高、过度依赖行政机构、社会认可度低、资金贫乏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加快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志愿服务发展之路已成当务之急。
二、增强社会认知,弘扬志愿精神
虽说从20世纪80年末开始我国的社会志愿服务就已逐渐发展起来,但就社会整体而言,许多人对志愿服务认知程度不足,对志愿服务和志愿者一知半解,如,2007年下半年,中共江汉区委党校课题组在对江汉区进行的一次关于社区志愿服务的调查中,发现“志愿服务的概念对于相当多的居民来说,还比较陌生。在被调查的近百人中,有73%的居民把志愿服务理解为‘不记报酬、为人民服务’……大部分居民仅把志愿服务等同于一般意义上做好人好事,而且比较注重轰轰烈烈的效果。”而社会上不少人对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更是不甚了了。这既折射出我们舆论宣传力度不够,也反映了志愿服务尚未成为公民的普遍价值观。为此,首先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志愿服务也是人的权利,是现代化的一种生活方式”的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使之成为广大民众心口相传的主流价值观。其次,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深化对社会服务的认知。不仅要从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认识和评价志愿服务活动的价值,也要从经济的角度认识和评价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价值。因为志愿活动同样具有经济价值。比如,美国的义工劳动就给社会创造了很大的产值。“美国一家研究所有过统计,2002年义工的无偿劳动对美国经济的贡献高达1600亿美元”。充分认识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既使我们对志愿服务的地位作用认识更全面,也有利于制定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再次,要让大家认识到志愿者活动对于人力资源开发促进自我完善的积极作用——它不仅强化了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而且可以锻炼人的能力、充实人的精神、净化人的灵魂、提升人的品质,总之,对于人的全面发展有着重大作用。这种参与最终对个人会有巨大的产出效应。社会认可度高了,广大公民自然会踊跃投身志愿活动,弘扬志愿奉献,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建立保障体制,确保持续发展
从国际上看,法治化的体制保障是社会志愿服务得以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原因。而我国针对志愿服务的相应保障机制却不健全,亟待加强。
1、加强法律保障。近年来,虽然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志愿服务条例或规章,但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尚缺位,使得志愿服务缺乏法律支撑,影响了志愿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应尽快对志愿服务进行立法,明确志愿服务的性质;志愿者、被服务单位和个人及志愿者组织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管理机制;企业和个人资助志愿服务事业的税收或其他优惠措施等,为社会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健全管理体制。目前志愿服务管理体制不健全,表现为: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呈现多头管理状态;缺乏统一的注册机构——不少机构采取方便自己的形式注册,形成了性质不同的志愿组织;缺乏统一的管理方式——有的实行行政管理,有的实行企业管理,有的实行会员制管理等,导致运行效能低下。因此,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如建立统一的志愿服务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登记注册机关等,吸收更多文化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成为重要的管理力量,以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组织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专业,更有成效。
3、重视资金支持。资金短缺问题是制约我国志愿服务发展的一大“瓶颈”。由于资金不足,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基本社会保障等不得不流于形式。要冲破这个“瓶颈”,必须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多渠道资金筹措管理机制。首先,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可以用“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等形式资助非政府组织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其次,可以设立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基金。由财政拨出一定款额作为基金本金,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及人士对该基金进行捐助,志愿服务基金主要用于志愿服务项目、志愿公益活动以及为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制定规范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再次,国家可以提供抵税措施来鼓励民众自掏腰包做志愿服务的行为。在美国,“一个纳税人,如果他从事义工劳动、并自掏腰包的话,那么他拿出的资金就可以当作税款,在第二年报税的时候冲抵,这样的法律条文让很多美国人乐于从事义工劳动”。总之,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扶助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力度,形成支持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总体上看,我国的志愿服务人员存在着数量偏少,专业水平不高现象。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只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并加强对志愿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才能改变这种状况。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公众参与。在我国,不少人对志愿服务的认识有偏差,总认为是学雷锋,不留名,没回报,因此缺乏动力。其实,这除了与我们宣传力度不够有关外,更与我们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有直接联系。也许参与志愿服务的每一个个体思想认识境界不同,但作为社会管理和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应该使人们对志愿行动的参与,成为他们在社会“道德银行”中的一种储蓄,在将来必要或恰当的时候,社会对做过志愿服务的人提供应有的回报。当然,这种回报可能不是以金钱的方式体现,也可能要很长的时间后才能得到。在西方许多国家,一个高中生如果在中学阶段没有积累到规定的义工时数,很可能就失去进入名校的资格;政治人物如果没有做义工的经历,选民很难判断他的能力和心境,而拥有义工经历,则可以成为很多政治人物的政治资本等等。因此,我们应建立一种激励机制,把社会志愿服务与学生成长、人员就业、公务员录用、晋升等方面挂钩起来,以激发公民投身社会志愿服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扩大志愿人员的数量,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潮流。
二是建立培训制度,提升业务能力。许多志愿者对参与志愿服务有很高的热情,却往往专业技能和社会工作经验不足。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弥补其社会工作经验不足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基本常识、服务宗旨、目标信念、相关法规等知识的初次培训;对一般成员进行阶段性培训,即加强人际交往能力、专业服务技能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同时,还可针对服务需要,举办临时性技能培训。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诸如课堂讲解、经验介绍、案例分析、观摩考察等,以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是壮大专业队伍,提高服务水平。大千社会,人们所遇困难多种多样,这就需要各种身怀特殊技能或专业技术的志愿者来帮助他们。因此,要采取积极政策,努力壮大专业人员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各行各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服务领域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不少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活动是由政府或半政府机构创办的,其活动或多或少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往往习惯围绕“中心工作”,寻求和开展诸如业务咨询、大型活动、帮困助学、医疗救护等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其项目领域、服务方式常常显得不够丰富,束缚了志愿团队的活力,也削弱了社会影响力。只有牢固树立创新理念,运用好现代手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才能充分展示自己得多彩多姿,收获应有的社会尊重和价值。这方面有一个突出的例子:美国一名叫乔迪•威廉姆斯的妇女,在1992年至1997年的五年间,通过电子邮件联络了全世界反对使用地雷的支持者和积极分子,发起了一场禁止使用地雷的民间运动。为此,她在1997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现在已有60多个国家的上千个非政府组织参加这一运动,他们通过电子网络同许多国家的政府和民间组织交换信息,协调行动。这对我们是有启迪的。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浪潮汹涌,网络已将它的触角伸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的社会志愿服务也应踏准时代节拍——大视野、新角度,面向社会这个广阔天地,通过思维创新来推动实践创新,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拓展服务领域,适应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人们不同层次的公共需求,用特色服务打造并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永恒。
作者:中共台江区委党校 陈奇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