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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汶阳:“发展酵母”催大“增收蛋糕”

2009-12-11 11:33:46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山东肥城汶阳镇设立1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引导村级拓宽增收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

  重点扶持薄弱村,激发创业积极性。围绕解决农村发展意识不强、启动资金不足、增收路子不广的问题,镇财政设立100万元扶持资金,坚持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突出发展特色产业和突出集体增收实效的原则,对有利于村集体增收、集体统一经营和收益的项目进行扶持,重点扶持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村。鼓励各村大力发展有机蔬菜、池藕生产、苗木花卉、林下种养等产业化、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业产业项目。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成立全镇扶持资金审核和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扶持项目的审核、资金发放、验收。专款专用。扶持资金由镇财政所安排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程序。各村在包管区领导干部、包村干部和管区的帮助下,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经营项目,形成项目申请报告。镇里成立专门的审核认定机构,对各村提出的发展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确认扶持资格,报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发放扶持资金。严格监管。财政所根据项目审批,首先支付扶持资金总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全部完成后,经镇验收,支付扶持资金总额的50%;项目实际投入运营后,再支付扶持资金总额的20%。被扶持村设立专门帐户,专人管理资金,单独核算经营。成立资金使用监管组,加强对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违规使用扶持资金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强化资金管理,发挥最大效益。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成效奖惩制度,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扶持资金使用成效落实奖惩。对当年实现盈利、交回全部扶持资金的,按扶持资金总额的30%奖励相关村,其中10%奖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对第二年全部交回扶持资金的,按扶持资金总额的20%奖励,其中10%奖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对第三年全部交回扶持资金的,按扶持资金总额的10%奖励,其中10%奖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对五年内无法全部交回资金或在相应年度内未全额交回资金的,年底在对村的考核奖励款项或转移支付中扣回。

  今年以来,“发展酵母”带起了新一轮集体经济发展热潮,全镇先后有18个村上报了建设项目,策划发展有机蔬菜、节水池藕、畜牧养殖、加工运销等9项村级主导产业,目前已审核通过项目7个,为7个村发放扶持资金83万元,较好解决了村级发展“无动力、无资金、无项目”的问题。(刘传忠 康涛)
责任编辑: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