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改造与建设中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福州海峡金融街拆迁工作给予的启示
2010-03-18 10:50:29
福州市及台江区重点项目——福州海峡金融街建设项目的拆迁面积为392.6亩,2253户,拆除面积达311748平方米。自2009年春节至5月底,基本完成签约搬迁任务,进入“三通一平”阶段,成为“拆迁一处,建设一处,增加一处新经济增长点”的台江建设模式典范。在此,结合我区金融街拆迁建设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就城市改造与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福州市海峡金融街拆迁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采取有效措施为做好拆迁工作打好基础。金融街拆迁工作中,区委、区政府的主导思想正确而明晰,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突出民生。主要采取五项措施来推动拆迁工作:一是由政府主导,举全区之力。部门通力合作,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委派出得力领导一线指导,分片包干,共担责任风险;二是先谋后动,提前做好项目评估、经费预算测算等工作,召开系列听证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本着“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制定拆迁补偿实施细则,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反复论证后正式公布实施;三是逐户做好拆迁地块居民及单位的摸底工作,明确产权等关系;四是抽调一批具有较高政策水平、丰富的群众工作及拆迁管理经验的干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项培训,在统一政策、统一指挥的前提下组织实施。五是在确保安全稳定和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劳动竞赛,提出明确具体的激励措施,及时兑现奖励。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合理的多种补偿方式,在拆迁工作中化解民生问题。金融街拆迁采取了货币补偿、就近安置以及异地安置加补偿的多元化补偿方式,一方面提供多种类型和价格层次的房源,另一方面每平方米最高补偿价已超过同期市场房价,这就为如期完成动迁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补偿方式的多样化,也使动迁百姓的选择更多,思想动员工作更容易开展。在金融街拆迁中,区委、区政府不但切实从人民利益出发制定拆迁政策,并且要求参加动迁的街道和部门着力在拆迁工作中化解民生问题,一边动迁,一边化解矛盾,清除障碍。房管、水电、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现场解决遗留问题。同时,提供义务搬家、代寻过渡房源等服务项目,为拆迁地块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以情感人,在拆迁安置补偿、住房、社会保障等各个环节上,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确保拆迁群众达到拆迁不降低生活标准的目标,做到和谐拆迁,无声拆迁。如在金融街拆迁中,闽江下游管理处宿舍的十几户居民因产权关系与单位夹缠不清,动迁组主动召集他们与所在单位坐到一起开协调会,最终帮助理清了产权关系,促成了拆迁协议的签订。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采取“阳光操作”,采用正确的动员方法。综合台江区以往历次拆迁的经验,拆迁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反映在群众对拆迁不理解,不支持,对补偿政策措施不满意。另有少数被拆迁群众把拆迁看作大幅改善经济状况的机会,借机提出解决低保问题、安排工作、给予高额经济补偿等不合理要求,但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在对政策的不理解不支持上,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只是少数群众,骟动闹事的也是少数人。因此,在金融街拆迁中,区委区政府要求各参与单位将拆迁动员现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群众服务的实践基地,在城市改造拆迁工作中突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严格按政策办事,在各方利益的关系处理上做到一碗水端平,决不为了图省事,早日完成任务,降低标准,迁就拆迁困难户。在工作中,认真解决被拆迁户的合理诉求,充分发挥拆迁指挥部的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主动帮助被拆迁户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对拆迁户提出的困难和条件,只要不违反政策与法规,尽量帮助协调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做耐心细致的介绍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困难和后顾之忧,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拆迁工作人员做到公道正派,一视同仁。
四是坚持服务为先,在中心工作中培养优秀干部。各街道、各部门参加金融街动迁工作的干部队伍普遍具备较强的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一是能够掌握政策,谨言慎行,熟练掌握拆迁政策、补偿措施等,说话表态做到三思而后言,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一定要先咨询请示,后回复。二是能吃苦,能打硬仗,发扬“钉子”精神,勇于攻坚克难。在拆迁过程中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拆迁困难人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和谐的氛围中达成拆迁协议。工作人员在上门做动员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一言一行都有理、有据、有节,对拆迁户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宁可自己受委屈,也要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在拆迁氛围不利的情况下,面对部分拆迁户内心想配合拆迁,又迫于舆论压力,不敢出头配合拆迁的情形,动迁组采取了“保护性评估”和“保护性搬迁”的办法,既注意保护拆迁户的积极性,又注意避开舆论压力,使拆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二、启示和建议
根据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城市拆迁改造建设应是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利益公平分配的过程,要通过有效、有度、有法的拆迁和多种方式的补偿,使被拆迁居民群众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通过拆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积极参与拆迁实践锻炼工作,同时也是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一是做好拆迁中的安置和补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城市房屋拆迁大多为政府行为,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调整的问题,在利益调整的过程中,首先要把维护广大被拆迁群众的利益作为首要考虑问题。要把安置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被拆迁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拆迁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把维护社会和谐作为“民心工程”的关健,把群众的安置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才能把拆迁矛盾化解在制订政策之初,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人为本”意味着要尊重每个公民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因此应认识到以人为本是拆迁的向心力,要立足于多赢,提高拆迁决策的科学性。围绕关注民生,展开工作,从而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使各方主动参与拆迁,配合拆迁。要全面考量每个拆迁地块、每个拆迁户的历史、现状的综合因素,实事求是,围绕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和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把政策讲明摆透,做到依法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尽可能地帮助群众解决拆迁中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应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额外补助的办法,如对残疾户和低保户分别给予补助等。随行就市应随着地点不同和时间不同而“就市”,实现多元赔偿。
二是制定补偿政策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要认真研究,制定全面协调各方利益的拆迁补偿标准。要以公开、透明的政策、方式、途径来体现公开、公正的拆迁过程。依法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和安置,实行阳光拆迁,构建和谐社会。要认真研究,制定全面协调各方利益的拆迁补偿标准。要以公开、透明的政策、方式、途径来体现公开、公正的拆迁过程。依法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和安置,实行阳光拆迁,构建和谐社会。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单项突进必然引发矛盾,配套联动,统筹兼顾才是明智之举。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拆迁工作中,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是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民心向背,应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为此,政府要把安置用房建设纳入政府城市建设长远规划之中,做好安置用房储备工作。由政府统一划定安置用地,统一建设开发,统一售房价格,统一调剂房源,变“投资先拆”为“投资先建”,使被拆迁人有更大空间选择安置地点和安置房,有利于调动被拆迁人的积极性。同时,城市房屋拆迁是一个系统工程,使涉迁群众在交通、购物、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带来变化,这些问题都应引起决策部门的足够重视。
三是宣传和动员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实践证明,拆迁前期的宣传动员和参加动迁的干部培训工作十分重要。拆迁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只有充分广泛的政策宣传和高质量的服务,才能让百姓了解和接受政策。历次拆迁的政策都会有所区别,各个地块的居民情况也千差万别,只有经过全面深入摸底,掌握了具体情况,经过严格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才能让参加动迁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拆迁政策、补偿措施等,从而更加密切配合,高效、协调地开展动迁工作。
四是保持政策公开透明,拆迁程序规范到位。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拆迁进程中注意做到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对在拆迁中遇到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是操作过程不规范造成的,有的是措施不配套造成的,有的是群众认识不到位造成的,也有的是拆迁改造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些都不是拆迁改造本身的问题,相反,是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造成的。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高认识、调整思路、完善制度,才能切实解决好拆迁难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推进拆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拆迁安置的统一标准,保证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二是进一步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向群众通报拆迁进展情况,特别是已签协议中的安置面积、补偿金额等主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做好安置房源的统筹安排工作,主要考虑房屋面积、户型以及数量的合理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制度建设。对拆迁中生活确有困难,又达不到低保等标准的困难人群,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补偿标准,使工作人员便于操作,既能解决了拆迁户中困难人群的实际困难,又能遏制个别人的无理要求,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信赖、拥护党和政府。五是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拆迁进程中注意做到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在具体操作上,坚持“三个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补偿资金兑现、安置落实妥当的前提下,大力推行文明拆迁、亲情拆迁,做到以法服人、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服人。
一、福州市海峡金融街拆迁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采取有效措施为做好拆迁工作打好基础。金融街拆迁工作中,区委、区政府的主导思想正确而明晰,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突出民生。主要采取五项措施来推动拆迁工作:一是由政府主导,举全区之力。部门通力合作,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委派出得力领导一线指导,分片包干,共担责任风险;二是先谋后动,提前做好项目评估、经费预算测算等工作,召开系列听证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本着“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制定拆迁补偿实施细则,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反复论证后正式公布实施;三是逐户做好拆迁地块居民及单位的摸底工作,明确产权等关系;四是抽调一批具有较高政策水平、丰富的群众工作及拆迁管理经验的干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项培训,在统一政策、统一指挥的前提下组织实施。五是在确保安全稳定和程序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劳动竞赛,提出明确具体的激励措施,及时兑现奖励。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合理的多种补偿方式,在拆迁工作中化解民生问题。金融街拆迁采取了货币补偿、就近安置以及异地安置加补偿的多元化补偿方式,一方面提供多种类型和价格层次的房源,另一方面每平方米最高补偿价已超过同期市场房价,这就为如期完成动迁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补偿方式的多样化,也使动迁百姓的选择更多,思想动员工作更容易开展。在金融街拆迁中,区委、区政府不但切实从人民利益出发制定拆迁政策,并且要求参加动迁的街道和部门着力在拆迁工作中化解民生问题,一边动迁,一边化解矛盾,清除障碍。房管、水电、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现场解决遗留问题。同时,提供义务搬家、代寻过渡房源等服务项目,为拆迁地块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以情感人,在拆迁安置补偿、住房、社会保障等各个环节上,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确保拆迁群众达到拆迁不降低生活标准的目标,做到和谐拆迁,无声拆迁。如在金融街拆迁中,闽江下游管理处宿舍的十几户居民因产权关系与单位夹缠不清,动迁组主动召集他们与所在单位坐到一起开协调会,最终帮助理清了产权关系,促成了拆迁协议的签订。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采取“阳光操作”,采用正确的动员方法。综合台江区以往历次拆迁的经验,拆迁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反映在群众对拆迁不理解,不支持,对补偿政策措施不满意。另有少数被拆迁群众把拆迁看作大幅改善经济状况的机会,借机提出解决低保问题、安排工作、给予高额经济补偿等不合理要求,但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在对政策的不理解不支持上,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只是少数群众,骟动闹事的也是少数人。因此,在金融街拆迁中,区委区政府要求各参与单位将拆迁动员现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群众服务的实践基地,在城市改造拆迁工作中突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严格按政策办事,在各方利益的关系处理上做到一碗水端平,决不为了图省事,早日完成任务,降低标准,迁就拆迁困难户。在工作中,认真解决被拆迁户的合理诉求,充分发挥拆迁指挥部的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主动帮助被拆迁户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对拆迁户提出的困难和条件,只要不违反政策与法规,尽量帮助协调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做耐心细致的介绍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困难和后顾之忧,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拆迁工作人员做到公道正派,一视同仁。
四是坚持服务为先,在中心工作中培养优秀干部。各街道、各部门参加金融街动迁工作的干部队伍普遍具备较强的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一是能够掌握政策,谨言慎行,熟练掌握拆迁政策、补偿措施等,说话表态做到三思而后言,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一定要先咨询请示,后回复。二是能吃苦,能打硬仗,发扬“钉子”精神,勇于攻坚克难。在拆迁过程中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拆迁困难人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和谐的氛围中达成拆迁协议。工作人员在上门做动员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一言一行都有理、有据、有节,对拆迁户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宁可自己受委屈,也要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在拆迁氛围不利的情况下,面对部分拆迁户内心想配合拆迁,又迫于舆论压力,不敢出头配合拆迁的情形,动迁组采取了“保护性评估”和“保护性搬迁”的办法,既注意保护拆迁户的积极性,又注意避开舆论压力,使拆迁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二、启示和建议
根据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城市拆迁改造建设应是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利益公平分配的过程,要通过有效、有度、有法的拆迁和多种方式的补偿,使被拆迁居民群众的生活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通过拆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积极参与拆迁实践锻炼工作,同时也是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一是做好拆迁中的安置和补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城市房屋拆迁大多为政府行为,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调整的问题,在利益调整的过程中,首先要把维护广大被拆迁群众的利益作为首要考虑问题。要把安置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被拆迁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拆迁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把维护社会和谐作为“民心工程”的关健,把群众的安置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才能把拆迁矛盾化解在制订政策之初,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人为本”意味着要尊重每个公民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因此应认识到以人为本是拆迁的向心力,要立足于多赢,提高拆迁决策的科学性。围绕关注民生,展开工作,从而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使各方主动参与拆迁,配合拆迁。要全面考量每个拆迁地块、每个拆迁户的历史、现状的综合因素,实事求是,围绕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和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把政策讲明摆透,做到依法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尽可能地帮助群众解决拆迁中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应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额外补助的办法,如对残疾户和低保户分别给予补助等。随行就市应随着地点不同和时间不同而“就市”,实现多元赔偿。
二是制定补偿政策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要认真研究,制定全面协调各方利益的拆迁补偿标准。要以公开、透明的政策、方式、途径来体现公开、公正的拆迁过程。依法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和安置,实行阳光拆迁,构建和谐社会。要认真研究,制定全面协调各方利益的拆迁补偿标准。要以公开、透明的政策、方式、途径来体现公开、公正的拆迁过程。依法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和安置,实行阳光拆迁,构建和谐社会。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单项突进必然引发矛盾,配套联动,统筹兼顾才是明智之举。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拆迁工作中,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是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民心向背,应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为此,政府要把安置用房建设纳入政府城市建设长远规划之中,做好安置用房储备工作。由政府统一划定安置用地,统一建设开发,统一售房价格,统一调剂房源,变“投资先拆”为“投资先建”,使被拆迁人有更大空间选择安置地点和安置房,有利于调动被拆迁人的积极性。同时,城市房屋拆迁是一个系统工程,使涉迁群众在交通、购物、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带来变化,这些问题都应引起决策部门的足够重视。
三是宣传和动员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实践证明,拆迁前期的宣传动员和参加动迁的干部培训工作十分重要。拆迁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只有充分广泛的政策宣传和高质量的服务,才能让百姓了解和接受政策。历次拆迁的政策都会有所区别,各个地块的居民情况也千差万别,只有经过全面深入摸底,掌握了具体情况,经过严格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才能让参加动迁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拆迁政策、补偿措施等,从而更加密切配合,高效、协调地开展动迁工作。
四是保持政策公开透明,拆迁程序规范到位。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拆迁进程中注意做到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对在拆迁中遇到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是操作过程不规范造成的,有的是措施不配套造成的,有的是群众认识不到位造成的,也有的是拆迁改造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些都不是拆迁改造本身的问题,相反,是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造成的。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高认识、调整思路、完善制度,才能切实解决好拆迁难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推进拆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拆迁安置的统一标准,保证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二是进一步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向群众通报拆迁进展情况,特别是已签协议中的安置面积、补偿金额等主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做好安置房源的统筹安排工作,主要考虑房屋面积、户型以及数量的合理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制度建设。对拆迁中生活确有困难,又达不到低保等标准的困难人群,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补偿标准,使工作人员便于操作,既能解决了拆迁户中困难人群的实际困难,又能遏制个别人的无理要求,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信赖、拥护党和政府。五是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拆迁进程中注意做到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在具体操作上,坚持“三个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补偿资金兑现、安置落实妥当的前提下,大力推行文明拆迁、亲情拆迁,做到以法服人、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服人。
作者:中共台江区委洋中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曾 军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