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阳光村务”暖民心科学决策聚民智
2010-03-31 08:03:39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阜康市针对村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行了以村务“点题公开”、村民代表“唱票制”、村级“民主日”活动为主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创新实施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村务实行“点题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在全市106个村实行了村务“点题公开”,即由村民提出问题,村两委负责解答落实,办理结果向村民反馈。在点题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定期公开各级党委、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村干部报酬、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所得收入及使用、以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事项等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通过“点题”公开村务,共征求行路、用电、就医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90条,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66件。
村民代表“唱票合审”,保障村民“决策权”。实行“村财乡管”,对原始票据实行“三人联签”制度。积极推行村民代表“唱票合审制”,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解释每张票的用途、金额和经办人,对不能说明用途或单价金额明显偏高的,村民有权拒绝报销。对接待、项目经费支出,在“唱票”的基础上,半数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核报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村主任、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对不合理支出不予入账。自实施“唱票合审制”以来,查出未通过村民民主评审的开支达1065笔,金额达2.65万元。
广泛开展“民主日”活动,保障村民“参与权”。阜康市委专门下发了关于以开展“民主日”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把领导干部和驻村工作组参加“民主日”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强化领导干部参加联系村“民主日”活动的意识。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机制,将“民主日”活动开展效果同村干部效益工资挂钩,实行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汇总的方法,提高村干部对“民主日”活动的重视程度。目前,全市106个村开展“民主日”活动600余场次,民主议事数量达到4000多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近千件,使许多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农村信访量下降了80%。
财务实行“四审公开”,保障村民“监督权”。为确保财会队伍的稳定,加强财会核算与监督,提高公开质量,专门对农村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经过规范运作,全市共聘用财会人员67人,较原有的117人减少了50人,节约经费28万元。规定各乡(镇)、村一律实行四审制度,即:财务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理财小组审议,乡镇农经站审计。同时,积极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做到离任一批,审计一批,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对村民筹资采取“一事一议制”,村级两委班子提出筹资方案,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经乡镇审批,报市减负办备案,并张榜公布,克服农村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创新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完善党领导村民自治机制。结合实际,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基础上增加工作监督,促进和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推选,推选的人数为3—5人,人口在1500人以下一般设3人,1500人以上可设3一5人。监委会成员受村民代表监督,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撤换违法乱纪、严重失职的监委会成员,任期同村委会任期相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及村务工作进行监督,将监督的结果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或报告。通过“民主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听证制度,对“四议两公开”提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村民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建议村委会进行听证,实施监督。通过增加工作监督,使“四议两公开”得到更好的落实。
村务实行“点题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在全市106个村实行了村务“点题公开”,即由村民提出问题,村两委负责解答落实,办理结果向村民反馈。在点题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定期公开各级党委、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村干部报酬、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所得收入及使用、以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事项等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通过“点题”公开村务,共征求行路、用电、就医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90条,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66件。
村民代表“唱票合审”,保障村民“决策权”。实行“村财乡管”,对原始票据实行“三人联签”制度。积极推行村民代表“唱票合审制”,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解释每张票的用途、金额和经办人,对不能说明用途或单价金额明显偏高的,村民有权拒绝报销。对接待、项目经费支出,在“唱票”的基础上,半数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核报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村主任、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对不合理支出不予入账。自实施“唱票合审制”以来,查出未通过村民民主评审的开支达1065笔,金额达2.65万元。
广泛开展“民主日”活动,保障村民“参与权”。阜康市委专门下发了关于以开展“民主日”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把领导干部和驻村工作组参加“民主日”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强化领导干部参加联系村“民主日”活动的意识。建立健全村干部考核机制,将“民主日”活动开展效果同村干部效益工资挂钩,实行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汇总的方法,提高村干部对“民主日”活动的重视程度。目前,全市106个村开展“民主日”活动600余场次,民主议事数量达到4000多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近千件,使许多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农村信访量下降了80%。
财务实行“四审公开”,保障村民“监督权”。为确保财会队伍的稳定,加强财会核算与监督,提高公开质量,专门对农村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经过规范运作,全市共聘用财会人员67人,较原有的117人减少了50人,节约经费28万元。规定各乡(镇)、村一律实行四审制度,即:财务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理财小组审议,乡镇农经站审计。同时,积极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做到离任一批,审计一批,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对村民筹资采取“一事一议制”,村级两委班子提出筹资方案,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经乡镇审批,报市减负办备案,并张榜公布,克服农村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创新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完善党领导村民自治机制。结合实际,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基础上增加工作监督,促进和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推选,推选的人数为3—5人,人口在1500人以下一般设3人,1500人以上可设3一5人。监委会成员受村民代表监督,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撤换违法乱纪、严重失职的监委会成员,任期同村委会任期相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及村务工作进行监督,将监督的结果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或报告。通过“民主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听证制度,对“四议两公开”提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村民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建议村委会进行听证,实施监督。通过增加工作监督,使“四议两公开”得到更好的落实。
作者:贾 明 责任编辑: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