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10-03-31 16:27:18
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六大任务之一。胡锦涛同志在山东农村调研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时指出:村民富不富,关键看干部;村资强不强,要看领头羊。从这几年仓山区农村发展的实践来看,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有力措施。
一、仓山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几年,仓山区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做了很大努力,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实施阳光工程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一)深化教育监督工作,提高村干部自我约束力
仓山区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设立宣传栏、播放录像等教育方式,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加强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先后编印了《农村政策汇编》、《村干部教育读本》、《警示录》、《仓山区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材料》等。出台了“村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举办了村级干部培训班,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政策、搞好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同时还通过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在我区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以案施教、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等政策的落实。加大物价监管力度,督促物价部门每周对辖区内超市进行监管,未发现违规行为。抓好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真正惠及农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全区“管理一个帐户,支出一个漏斗,核算一个平台,运行一竿子插到底”由区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2008年下发粮食补贴2.08万元,燃油补贴114万元。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都能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的监管,2008年共补偿5867人次,补偿费用1489.35万元。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监管,推动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
(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几年,仓山区建设发展的速度加快,大量的土地、房屋被拆迁,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群众信访量居高不下,尤其是农村信访问题占到了总信访量的绝大多数。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一是主动融入全区信访的大格局。派出委局领导参加每月15日的区领导接待日,与信访人见面谈话,了解情况,现场处置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为民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区纪委领导挂点5个重点村,对维稳工作责任落实问题进行督查,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反映,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重点的信访问题,按照包镇、街和业务分管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区纪委领导和镇街领导包案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为民亲自带工作组进驻建新镇淮安村,处理该村1992年以来因土地征而未用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问题,与村民建立对话机制,努力化解矛盾,并经调查,立案查处了一批村干部。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针对我区信访举报中反映村财村务问题明显减少,反映违反土地法规、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款发放等问题骤增的特点,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由区纪委牵头建立了有信访局、公安、检察院、土地、审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因基层干部不廉不公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的给予严肃查处,对在维稳工作中失职的,给予效能告诫、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三资”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农村“资源配置市场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金使用公开化”的原则,从机制、制度上强化对农村基层“三资”的管理。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农村基层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和以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的农村“三资”监管中心,各镇(街)也相应成立了“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农村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为增强村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区政府拨出专款组建了区、镇(街)、村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建立了村资产、资源备案审核制度。全区各村对本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摸底、登记、审核、造册,并向镇(街)经管站报备。各村所有经营性的资产、资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占有、使用的个人或单位,并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落实经营责任、资产增值保值措施和收益上缴标的。统一了全区农业承包、店面、厂房、公寓出租合同的样式,依托镇(街)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镇(街)“三资”监管中心、农村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通过落实一系列农村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措施,使全区农村在大面积征地拆迁的情况下,固定资产还得到逐步增加。加强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全区还普遍实行了村务听证制度,用民主听证规范农村“三资”决策机制。区、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区102个村(居)进行全面拉网式交叉检查,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的现象。对农村“三资”的有效监管,使得各村的财务账目透明多了,村“两委”干部履行职责规范多了,群众反映村财材务方面的问题明显减少了,干群矛盾减少了,群众因村财村务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减少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保持反腐倡廉的查案态势
近几年来,仓山区纪委、监察局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使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三年来,共查处农村案件63件,其中涉及村主干违纪违法案件40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一是严肃查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在东部新城征地拆迁中违法违纪的案件。案件的查处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目前,我们根据群众的举报和市纪委的交办,还在对其它案件线索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二是严肃查处村主干违法违纪案件。我们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注意发挥查案治本的功能,加强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我们在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如针对征地拆迁中案件多发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实施“阳光作业”、接受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农村征地补偿费监督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加强了对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征地补偿费的发放和管理。特别是围绕东部新城建设的“热点”、“难点”,还出台了《关于在东部新城征地拆迁安置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的若干规定》,派出工作组,加强监督,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实施“阳光作业”。
(五)建立村级纪检小组,健全农村纪检监察工作网络
2008年,我们加强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建设,调整充实了一批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同时根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在深入调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设立村级纪检小组的工作思路,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于2008年3月底在全区102个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立了纪检小组。村级纪检小组由3或5人组成,村党组织副书记担任组长,挑选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特别是德高望重的老党员担任纪检小组成员。为帮助村级纪检小组组长尽快熟悉纪检工作的性质和业务知识,于11月13日在仓山镇举办了村级纪检小组组长培训班,全区102个行政村的纪检小组组长、镇(街)纪(工)委书记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为民亲自进行了授课。同时还邀请了工作开展较好,成效较为显著的村级纪检小组做了典型经验交流。纪检小组的建立,理顺了工作机制,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事干,发挥了教育引导的作用、沟通协调的作用、监督检查的作用和案件协查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相对薄弱。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
(二)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还无法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仓山区处在一个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情况,特别是征地拆迁有许多问题政策性很强,而我们的干部对此了解甚少,监督工作难度较大。村级纪检小组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对策
一是要提高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基层领导干部为重点,统筹规划安排,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加强纪律教育、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教育。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环节,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制定与完善乡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积极推行乡镇、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等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组建设,探索聘请农村廉政监督员、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等监督形式。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
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收费项目的综合治理,坚决纠正乱集资、乱摊派,抵扣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在报刊征订、用水用电、计划生育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开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问题。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强化工资支付监督,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要严肃党的纪律。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农民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坚决查处在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加重农民负担恶性案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违反组织纪律案件等。
一、仓山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几年,仓山区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做了很大努力,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实施阳光工程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一)深化教育监督工作,提高村干部自我约束力
仓山区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设立宣传栏、播放录像等教育方式,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加强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先后编印了《农村政策汇编》、《村干部教育读本》、《警示录》、《仓山区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材料》等。出台了“村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举办了村级干部培训班,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政策、搞好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同时还通过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在我区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以案施教、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等政策的落实。加大物价监管力度,督促物价部门每周对辖区内超市进行监管,未发现违规行为。抓好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真正惠及农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全区“管理一个帐户,支出一个漏斗,核算一个平台,运行一竿子插到底”由区核算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2008年下发粮食补贴2.08万元,燃油补贴114万元。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都能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的监管,2008年共补偿5867人次,补偿费用1489.35万元。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监管,推动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
(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几年,仓山区建设发展的速度加快,大量的土地、房屋被拆迁,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群众信访量居高不下,尤其是农村信访问题占到了总信访量的绝大多数。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一是主动融入全区信访的大格局。派出委局领导参加每月15日的区领导接待日,与信访人见面谈话,了解情况,现场处置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为民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帐,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区纪委领导挂点5个重点村,对维稳工作责任落实问题进行督查,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反映,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重点的信访问题,按照包镇、街和业务分管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区纪委领导和镇街领导包案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为民亲自带工作组进驻建新镇淮安村,处理该村1992年以来因土地征而未用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问题,与村民建立对话机制,努力化解矛盾,并经调查,立案查处了一批村干部。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针对我区信访举报中反映村财村务问题明显减少,反映违反土地法规、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款发放等问题骤增的特点,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由区纪委牵头建立了有信访局、公安、检察院、土地、审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因基层干部不廉不公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的给予严肃查处,对在维稳工作中失职的,给予效能告诫、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三资”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农村“资源配置市场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金使用公开化”的原则,从机制、制度上强化对农村基层“三资”的管理。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农村基层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和以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的农村“三资”监管中心,各镇(街)也相应成立了“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农村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为增强村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区政府拨出专款组建了区、镇(街)、村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建立了村资产、资源备案审核制度。全区各村对本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摸底、登记、审核、造册,并向镇(街)经管站报备。各村所有经营性的资产、资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占有、使用的个人或单位,并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落实经营责任、资产增值保值措施和收益上缴标的。统一了全区农业承包、店面、厂房、公寓出租合同的样式,依托镇(街)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镇(街)“三资”监管中心、农村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通过落实一系列农村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措施,使全区农村在大面积征地拆迁的情况下,固定资产还得到逐步增加。加强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全区还普遍实行了村务听证制度,用民主听证规范农村“三资”决策机制。区、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区102个村(居)进行全面拉网式交叉检查,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的现象。对农村“三资”的有效监管,使得各村的财务账目透明多了,村“两委”干部履行职责规范多了,群众反映村财材务方面的问题明显减少了,干群矛盾减少了,群众因村财村务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减少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保持反腐倡廉的查案态势
近几年来,仓山区纪委、监察局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使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三年来,共查处农村案件63件,其中涉及村主干违纪违法案件40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一是严肃查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在东部新城征地拆迁中违法违纪的案件。案件的查处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目前,我们根据群众的举报和市纪委的交办,还在对其它案件线索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二是严肃查处村主干违法违纪案件。我们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注意发挥查案治本的功能,加强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我们在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如针对征地拆迁中案件多发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实施“阳光作业”、接受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农村征地补偿费监督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加强了对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征地补偿费的发放和管理。特别是围绕东部新城建设的“热点”、“难点”,还出台了《关于在东部新城征地拆迁安置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的若干规定》,派出工作组,加强监督,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实施“阳光作业”。
(五)建立村级纪检小组,健全农村纪检监察工作网络
2008年,我们加强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建设,调整充实了一批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同时根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在深入调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设立村级纪检小组的工作思路,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于2008年3月底在全区102个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立了纪检小组。村级纪检小组由3或5人组成,村党组织副书记担任组长,挑选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特别是德高望重的老党员担任纪检小组成员。为帮助村级纪检小组组长尽快熟悉纪检工作的性质和业务知识,于11月13日在仓山镇举办了村级纪检小组组长培训班,全区102个行政村的纪检小组组长、镇(街)纪(工)委书记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为民亲自进行了授课。同时还邀请了工作开展较好,成效较为显著的村级纪检小组做了典型经验交流。纪检小组的建立,理顺了工作机制,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事干,发挥了教育引导的作用、沟通协调的作用、监督检查的作用和案件协查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相对薄弱。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
(二)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还无法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仓山区处在一个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情况,特别是征地拆迁有许多问题政策性很强,而我们的干部对此了解甚少,监督工作难度较大。村级纪检小组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难以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对策
一是要提高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基层领导干部为重点,统筹规划安排,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加强纪律教育、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教育。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环节,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制定与完善乡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积极推行乡镇、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等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组建设,探索聘请农村廉政监督员、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等监督形式。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
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收费项目的综合治理,坚决纠正乱集资、乱摊派,抵扣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在报刊征订、用水用电、计划生育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开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问题。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强化工资支付监督,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要严肃党的纪律。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农民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坚决查处在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加重农民负担恶性案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违反组织纪律案件等。
作者:中共仓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为民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