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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福州跨越发展的纲领和指针

2010-09-06 09:48:54来源:福州日报

  中共福州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福州发展的纲领和指针。《实施意见》通篇围绕推动跨越发展这条主线,明确提出了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入贯彻。

(一)

      推动福州跨越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顺势之为,也是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更好地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迫切要求,反映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要求跨越发展。今年春节,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殷切希望福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明确要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福州作为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只有全力推动跨越发展,才能不辜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为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完成既定目标赶超先进,必须跨越发展。

      2009年,我们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1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2009年,东部地区11省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人均GDP为40322元,我市为36719元。要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各地新一轮竞相发展的强劲势头,我们只有比学赶超、跨越发展,才能赶上先进地区的发展水平,为海西建设多作贡献。

      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跨越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只有跨越发展,极大地增加社会财富,才能夯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才能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对衣食住行、文化娱乐、精神生活等方面更高层次的需求,不断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只有跨越发展,才有底气多出利民之策、惠民之举,才有财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能够跨越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000美元在经济学上是一个重要的发展临界点,意味着经济发展开始进入加速阶段。2006年我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3000美元,2009年达到5400美元,经济社会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今年上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5.8%,达到1999年以来最高水平。随着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加快推进,特别是“五大战役”216项重点项目的加快组织实施,跨越发展的后劲支撑将进一步增强。只要我们紧紧抓住“两大历史机遇”,牢牢把握现阶段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对台交往、港口资源、基础设施、民营经济、科教文化、生态环境等比较优势,就一定能够实现跨越发展。

(二)

      跨越发展,是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跨越,是体现速度质量与效益并重、当前与长远兼顾、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的发展。

      关于推动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实施意见》呼应省委全会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提出了推动福州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这一总体要求,强调要持续推进“三个加快”,全力打好“五大战役”。之所以强调要持续推进“三个加快”,体现了市委工作思路的延续性,也是今后推动跨越发展的着力点。2006年,市第九次党代会作出了“加快省会福州由滨江型城市向滨海型城市跨越、加快福州港由河口港向海港发展、加快工业经济向江阴罗源湾两大港区为重点的南北两翼集聚”的决策部署。几年来的实践表明,“三个加快”切合实际、成效显著,我们必须紧抓不放、持续推进。全力打好“五大战役”,这是立足当前、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作出了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工作部署。强力打好“五大战役”,无论是对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还是为“十二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都具有全局性和关键性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同时还提出要“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增强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创新型城市建设、宜居城市建设、和谐福州建设、党的建设水平”,这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丰富了跨越发展的内涵,强调我们所追求的跨越发展,是在加快转变、提高质量上的跨越。

      关于推动跨越发展的具体目标。围绕夯实跨越发展的产业基础、增强跨越发展的后劲支撑、做大跨越发展的城市规模、实现跨越发展的共建共享,《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量化目标。这些指标涵盖跨越发展的不同方面,既有体现发展速度和实力的指标,也有体现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指标,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夯实跨越发展的产业基础方面,实现《实施意见》提出的“五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0亿元”,我市工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水平将跃上一个新台阶,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将显著增强;实现“五年内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45%”,意味着在2009年33%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将提高4个百分点,要求进一步发挥我市人才、科研院所集中的比较优势和创新优势;实现“五年内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将比2009年提高1.8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增强。

      在增强跨越发展的后劲支撑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明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突破30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不断提高工业投资占固定投资比重”。实现这些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比今年力争2500亿元增加500亿元,增幅高达20%,对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做大跨越发展的城市规模方面,实现《实施意见》提出的“建成区面积扩大到250平方公里以上”和“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的目标,相当于再增加2个鼓楼区面积,每年实现10.3万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将大幅度增大城市体量,有效承载各种生产要素集聚,形成对全省发展的有力带动。

      在实现跨越发展的共建共享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实际增长7%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每年实际增长9%以上”,这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实现这些目标,对于促进生产和消费相互适应、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三)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推动跨越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的总体要求,全力突破牵动全局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

      以“先行先试”激发活力动力来引领跨越发展。先行先试,是中央赋予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政策优势,也是推动跨越发展的先导和动力。围绕这个要求,《实施意见》强调要敢想敢做、能做会做、实干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发展要跨越,思想首先要解放。《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树立全局眼光和战略思维,积极吸收新理念新知识,认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勇于突破阻碍发展的传统观念、思维定势和体制机制束缚。主动顺应形势变化,用新的眼光审视跨越发展,用新的目标定位跨越发展,用新的思路谋划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强调,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奋勇争先,爱拼会赢,锐意进取,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鼓励创新,允许失误、宽容失败,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发展氛围。

      二是突出改革开放。实践已经证明,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围绕进一步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强调要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调整、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试点,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围绕进一步扩大开放,《实施意见》强调要优化投资环境,着力抓好“回归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上市。加快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着力培育电子、船舶、家具及装饰品等省级重点产业出口基地。积极推动台商投资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四个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区扩区。积极推动与浙南、赣东地区的合作交流,认真做好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分工协作。

      三是突出榕台交流合作。福州是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省会城市,榕台交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当前,推动榕台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既有利于进一步壮大自身实力,又有利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抓住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机遇,促进榕台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光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等领域先进制造业和软件动漫游戏产业的深入对接。争取尽快实现空中货运直航、开通海峡快捷走廊、建成两岸邮政枢纽中心。推动福州保税港区建设,加强与台湾自由贸易港区实质性对接。继续开展一批层次高、有特色的宗教文化、民间民俗文化、教育事业、新闻等对台交流合作活动,推动榕台市、县、乡镇(街道)的交流。

      以“加快转变”增强后劲支撑来助推跨越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关键要在“加快”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是推动跨越发展的主线和目标。围绕全力推进“加快转变”,《实施意见》提出做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发挥项目投资带动的引领作用。只有坚持投资引领,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才能为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动力。《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策划生成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关系长远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争取列入国家、省“十二五”规划。全力组织实施“五大战役”的84项今年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项目和41项今年内新开工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项目征迁、报批等问题,改革审批工作流程,促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发挥产业转型升级的拉动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增创发展新优势,必须加强科技自主创新。2009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3%,高于全国1.62%和全省1.06%的平均水平。围绕发挥我市科技创新的比较优势,《实施意见》提出要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必须加大实施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力度。《实施意见》强调要重点加快58项工业重点项目和180项省、市级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建设,加大对高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链,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增长15%以上。必须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实施意见》提出要继续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全力打造闽江口产业集中区,不断延伸拓展产业链,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向南北两翼集聚,力争南北两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超过55%,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力争园区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90%。必须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研发设计、服务外包、电子商务、中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商贸、旅游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服务业。

      三是发挥宜居城市建设的承载作用。围绕建设宜居城市,《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作了强调。在城市规划方面,提出要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与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配套。在城市建设方面,提出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马尾新城,积极推进东部新城、金山新区、晋安新城、大学新区、南屿南通、荆溪甘蔗等城市组团建设和旧城改造。在道路建设方面,提出要着力构建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枢纽,集中力量建设地铁一号线、林浦大桥、环岛路等轨道交通、过江桥梁和新区道路,完善城区路网体系。在城市管理方面,提出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继续开展市政景观整治,不断提高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水平,持之以恒地开展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做好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推进内河整治。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要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全力打造三坊七巷、船政、寿山石和昙石山等闽都文化四大品牌等。

      四是发挥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和发达城市相比,我市的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为此,《实施意见》强调,要立足县(市)基础和优势,培育做大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积极稳妥推进城区工业向县(市)梯度转移,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实施意见》还特别指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滚动实施一批农业基础性、生产性项目,培育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基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民生优先”彰显以人为本来体现跨越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充分体现了推动跨越发展的根本目的。《实施意见》统筹落实“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出实招、求实效,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优先。

      一是优先保证事关民生的财政投入。改善民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财政投入是改善民生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需要加大事关民生的财政投入力度、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民生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这是《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落实‘民生优先’”的应有之义。

      二是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利益问题。“民之所需,我之所予”。《实施意见》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了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针对教育发展薄弱和不平衡问题,提出优先发展教育,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加快城市新区学校建设,加大农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力度。针对“看病贵”问题,提出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做好失业保险金扩大支出试点工作。针对“住房难”问题,提出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等社会保障房规划建设,加大旧屋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针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也多有笔墨,提出大力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推进福州图书馆新馆、海峡奥体中心、福州工人文化宫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

      三是优先构建事关民生的保障机制。围绕保障民生的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在促进就业方面,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创业、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创业培训、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等一条龙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青年创业计划“农产品直供基地”项目、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建设。在收入分配方面,提出建立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的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健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落实各类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工作,五年内实现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全覆盖,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提出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实现《实施意见》提出的这些要求,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将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将得到更多实惠,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

      以“党建科学”发挥组织优势来保障跨越发展。党建科学,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是推动跨越发展的坚强保证。围绕保障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强调扎实抓好“党建科学”,工作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着力提升领导水平。领导水平高低,决定了工作成效大小。《实施意见》强调,要切实把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跨越发展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市委学习中心组以及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调研、决策等“三位一体”的功能作用,着力解决跨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二是着力完善考评机制。“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奖优罚劣,才能更好地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制度和县(市)区财政收入增长考核奖励制度,形成促进跨越发展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导向,加大公开选拔干部力度,扎实推进干部交流工作。

      三是着力构筑基层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把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机关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跨越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坚强堡垒。

      四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真抓实干的的作风,提升工作执行力,是推动工作的有效保障。《实施意见》提出,各县(市)区要建立责任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对接、强化协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在跨越发展中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围绕提升工作执行力,《实施意见》最后强调,要改进会风文风,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形成人人负责任、人人干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作者:中共福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责任编辑: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