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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联党组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2010-09-09 08:42:27来源:福建机关党建网

      9月7日晚上,福建省妇联党组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文件)。学习会由党组书记、主席刘群英主持。

      会议强调,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不仅高度概括了特区锐意改革、敢闯敢试、推进开放、艰苦创业的宝贵经验,而且对全国各地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作用。总书记的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各族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拼搏、奋力进取的斗志,也必将激励福建的干部群众为海西建设和福建的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会议认为,习近平副主席对福建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要求福建省再接再厉,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想事、谋事、干事,努力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各级妇联组织要以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要求,以弘扬惠女精神,开展创先争优为主线,团结凝聚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五大战役”、服务“五大战役”,在全力推动福建跨越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要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梳理党建工作思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把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作用发挥好。

责任编辑: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