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简报
(第30期)
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加强对学习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出工作思路措施,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力。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包括编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简报》、及时上传下达学习工作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通报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各单位开展学习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典型和经验做法,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党委组织部门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切实发挥牵头负责作用,加强协调,加强统筹,扎实推进,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强督查,加强调研,及时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浓厚氛围。
组织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落实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和奖惩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把学习特别是理论学习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党委办公室 (厅)、组织部、宣传部: 要经常了解各级党委(党组)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定期组织对全市学习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并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评先、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农办、市国资委:要着重加强对本领域本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市财政局:要根据我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安排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核拨办公、活动经费,切实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良好条件。
市委党校、市委教育工委、市委讲师团:要认真组织集体备课,开展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宣讲活动。党校要发挥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理论在线”网络培训平台功能;市委讲师团(业余讲师团)要发挥在在职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以及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要发挥在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市委讲师团要配合做好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在我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学习书目的推荐工作,保证推荐书目的质量和水平。
连江县委实施“个十百千”学习工程
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驻村入户,开展以“进村居、知民情、促发展、保稳定”为主题的大调研活动、举办10次大型专题学习会、组织百名理论专家和领导干部形势政策宣讲活动、开设千场“理论辅导课”,把党的创新理论送到千家万户,取得阶段性成效。(连江学习工作办公室供稿)
3万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主题读书活动
从3月初至7月,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一场历时5个月的“创先争优、增强素质、服务发展”主题读书活动。主要围绕党的创新理论、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好领导机关工作必需的各种知识和古今中外 优秀文化书籍等内容,从宣传发动、学习提升、读书测试3个阶段组织推进。旨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习惯,以提升素质和能力,建设好服务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领率机关。 (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