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简报
(第51期)
建设推动福州跨越发展的学习型党组织
中共福州市委
(上接第50期)四、在坚持以学致用中培养良好学风。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坚持学以致用,以推动福州跨越发展战略的实施为重要着眼点开展学习、调研和思考。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视察重要讲话、国务院关于支持海西建设《意见》、《规划》等内容,举行“党的建设与福州新跨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福州新跨越”等专题理论研讨会,形成《党旗红·新跨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调研成果》、《学习与创建》等一大批理论成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东扩西进、沿江向海”,建设具有辐射和带动区位作用的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发展战略,把加快培育电子信息、化工行业、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装备制造业6个千亿级产业群等十几项专题作为具体的学习研讨内容,把学习与推动福州跨越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巩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课题,组织深入学习低碳经济、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区域经济发展等相关内容,深化了党员干部对加快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的认识;围绕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组织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有关论述和今年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促进加大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治庸治懒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推动福州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及创新战略,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等重大问题的论述,学习先进的社会管理理念和管理知识与经验,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和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建设“平安福州”、“和谐福州”、“文明福州”的责任感紧迫感。市委坚持把学习与实施福州跨越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跨越发展思路,解决跨越发展问题的本领和推动跨越发展的举措,有力推动了省会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在建立制度保障中形成常态化。一是健全学习的组织管理制度。形成了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和成果转化等学习机制,建立起“读、听、看、写、讲、思、研、用”、“议学、导学、述学、评学、督学、考学”等学习工作流程,以规范和细化学习动态管理。定期收集和通报干部学习情况,把学习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考察、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激励制度;二是健全学习创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机关具体组织、宣传部门牵头协调、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加强组织协调,改善服务,增进沟通联系,定期通报学习进展,及时掌握学习情况,提供及时有效优质服务保障,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三是加大各方保障力度。各级普遍加大了经费投入,各级图书馆、资料馆、纪念馆、博物馆、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均实行免费开放。建立扩充了180多人的市社科理论专家库、市县二级共由128人组成的业余讲师团、千人基层理论宣讲员队、万人学习志愿服务队伍,开办福州日报、《福州宣传》理论版、〈理论在线〉频道等,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转自7月22日全省学习型党组织经验交流会材料)
建立首批市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进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福州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决定:授于中共长乐市委员会、中共福州市国税局党组、中共连江县敖江镇委员会、中共鼓楼区鼓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共福州市延安中学委员会、中共闽侯县委宣传部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福州市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等八个党组织为福州市首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决定》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市各“示范点”单位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战略和省市委部署,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勤于总结、有效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了新鲜经验,走在全市的前列,有效发挥了示范、表率和引领作用。
《决定》要求,各示范点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表率和引领作用,做到组织领导好、班子带头好、载体建设好、制度保障好、学习效果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示范点”为标杆,发挥学习典型示范引导作用,从不同战线、不同系统、不同行业,深入挖掘和总结典型单位的新鲜经验、典型人物的感人事迹,不断扩大典型的标杆和辐射效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我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水平。 (市学习工作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