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简报
(第53期)
市委中心组“月读一书”成效明显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目标,从去年初起,福州市委中心组开展以“强素质、作表率”为主题的“月读一书”活动。仅今年以来,中心组成员通过精选和阅读了《中国大趋势》、《聚焦2011党员干部关注的十大经济问题》、《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下册)、《中国震撼》、《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学习导读》等九本书籍,并写下心得体会,有效地提升了中心组成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以身引领、有力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读书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市学习工作办供稿)
开辟学法用法课堂 推进法制工商建设
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中,市工商局积极拓展学习平台,开辟学法用法课堂,努力优化法制环境,着力提升队伍法制素质,扎实推进“法制工商”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以理论骨干为基础。进一步健全了“市工商局法制处—县(市、区)工商局法制科—检查支(大)队、工商所法制员”三级法制工作网络,配齐配强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干部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分批次对全体法制工作人员、公职律师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法律培训,提升理论素质、学习能力与业务能力。
领导干部以身引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深化创先争优、增强素质能力、服务跨越发展”读书活动。领导讲党课,带头好读书、读好书,参加各类学习、考试、培训。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每季度安排一次局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定期开展新法学习、研讨或培训活动,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
不断拓展学习渠道。以专题讲座、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与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与更新,保证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评和任职晋升考察内容。分期分批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轮训,通过组织学习、提供学习材料、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编印法制学习刊物、组织网络法制论坛等方式,增强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作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机制,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公职律师、专家学者等进行研究、咨询、论证,并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网络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民意。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家学者、专职律师、公职律师、法律骨干等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座谈听证以及法律法规培训和研讨等相关工作。
学法用法与普法宣传双管齐下。建立义务普法宣传员队伍,在系统内外招募义务普法宣传员,制定义务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程,利用“3·15”、“4·26”、“12·4”等普法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展览。以晚会、闽剧、短信、有奖征文、网络知识竞赛、电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群众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加强法治工商理论研究。开展法治工商理论及综合性政策研究,增强法治工商建设内在动力。加强工商法治文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工商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商服务、行政执法、行政指导、执法监督、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福州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供稿)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读书活动三到位
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部署,围绕“深化创先争优、增强素质能力、服务跨越发展”主题,采取“三到位”法,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取得好的效果。一是宣传到位。利用会议、网络、电视、墙报、简报和专栏等载体,宣传学习内容、典型和经验,激发学习热情;二是组织到位。制定实施方案,设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完善机制,坚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三是落实到位。做到读书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读书活动情况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学习实效。(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