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台江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近期,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福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及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调查分析等形式,对我区近几年来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加了解,对加快推进我区文化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
一、关于台江区文化建设发展成果
近年来,台江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文化建设,显著提高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显著增强了地区文化软实力,为建设科学发展、文明幸福的新台江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一是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建设,文化服务群众能力不断增强。区、街、居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全区。十个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部完成。建成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重大节庆日和传统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激情广场大家唱、闽剧票友会、文明小戏进社区、书画展览、歌咏大赛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性、群众性文化活动。180多支民间文艺队伍常年活跃于社区文化阵地。文艺创作崭露头角。多项特色节目参加在全国及省市汇演并获奖,有7件作品获首届茉莉花奖,且质量较高。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全面加强。“茶亭十番音乐”、“陈文龙民间信仰”、“闽江渔歌”、“老天华乐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成立十番音乐培训基地、闽剧培训实践基地、“闽都文化传承示范点”等,一批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较好传承。成立文化稽查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开始壮大。全民健身事业综合发展,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思路不断明晰。积极融入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大局。成立了台江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编写《台江区文化产业普查汇总》,建立21大门类共1533家的文化产业目录。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正有条不紊地推进。今年5月,两岸合作建设的首个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在我区正式开园。截至日前,已有来自两岸的35家电子商务企业入驻该基地。今年8月,列入福州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榕都318文化创意艺术街区被评为“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同时,全力打好文化旅游牌。以滨江旅游为重点,依托得天独厚的闽江流域和闽江公园,通过江上旅游开发,拓展日游、夜游线路和内涵,进一步提升“闽江观光游”品牌,荣获“福州市十佳旅游线路”称号。
二、关于当前台江区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基层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基层文化被简单地理解为文体活动、娱乐演出,停留在“吹拉弹唱”的层面,还没有作为一项战略品牌来大力建设,影响了基层文化作用的发挥。二是文化事业惠民力度有待加大。突出表现在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经常性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群众文化活动尚未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还没有叫得响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比较薄弱。三是文化产业集聚效应急需提升。突出表现在缺乏大项目大品牌来整合推动文化产业面上发展,具有强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偏少,文化产业整体上还偏小、偏散,对文化产业的认知和理解还比较粗浅,尚未形成科学完善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四是文化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突出表现在街道宣传委员兼职过多,社区文化站人员没有编制,基层文化队伍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整合与管理,文化专业人才匮乏,文艺精品“难产”,文化创意人才队伍薄弱。五是文化缺乏创新力。目前我们缺乏对文化建设创新性的深刻理解,对文化独创性的挖掘还不够,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解决。
三、关于推进台江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对策和思路
(一)牢固树立民生意识,盘活文化资源,做精做优文化事业
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大公共文化建设力度,实现公共文化向基层倾斜、向民生靠拢、向群众敞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要求,清除基层文化设施历史欠账,补缺补漏,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化,使全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档次和水平。加快区图书馆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成立“图书配送服务中心”,将其服务职能延伸至社区,与社区图书室建立“联采统编、配送传递、资源共享”的网络体系,实现全区共建共享图书资源。在省市区三级共建活动中,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投入、社区文化基础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支持和帮助的力度。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文化设施与周边社区共享机制,文化设施与活动场所定期定点对群众免费开放,不断提高阵地利用效率和服务效能。
二、因地、因时制宜,打造群众文化品牌。建立面向社区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调查分析机制,由社区群众行使文化产品的选择权。结合台江区公共文化建设年活动,立足台江实际,因地制宜地推出民间信仰文化、商业会馆文化、传统音乐文化、群众舞蹈文化、企业诚信文化、校园和谐文化、老年福乐文化、商务时尚文化、滨江休闲文化、创意创业文化等十大文化体验中心,不断增强公共文化的活力和创新力,形成百花齐放、特色鲜明的群众文化新局面。通过整合各种文化业态,编制统一宣传手册,将文化要素融入现代视觉、声觉及传播体系,集观摩、互动、参考、学习等主要功能,立体呈现“大文化”的全新理念。同时,围绕春、夏、秋、冬不同季节打造贯穿全年的四季群众文化品牌。在规模、档次、特色和专业性等方面力争取得新的突破,逐步形成“周周有展览、月月有演出、季季有主题”的台江群众文化特色。如“春之暖·幸福台江”民俗文化展演季、“夏之凉·激情台江”创业创意竞赛季、“秋之爽·和谐台江”颂歌声声祝福季、“冬之阳·温情台江”闹春喜乐文化季,等等。
三、实现传统文化资源的转化提升。深耕传统文化资源。根据《福州市“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将纳入福州市名城保护修复工程,应尽快编制上下杭地区改造规划,科学制定保护实施方案,实现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整体空间格局的有序推进。整合会馆、民俗馆、陈文龙纪念馆、张真君祖殿等星罗棋布的馆所资源,引入“没有围墙的博物馆”的理念,制作台江区文化馆所地图手册,制定历史人文线路,提高传统馆所的综合利用效能,集中打造“文化会馆”的理念。同时,与茶亭十番音乐、闽江渔歌、闽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打造“民俗文化游”。继续加强传统文化传承工作,加大对优秀艺术生苗子的招生、培养和推荐工作。设立台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探索茶亭十番音乐、闽江渔歌等再包装、再宣传的新载体、新形式。加强与台江海峡文化音乐协会的联系,通过举办台湾原住民音乐、内地丝竹音乐、台江十番音乐交流音乐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两岸文化交流,打造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结合台江地域特色和人文资源,推陈出新,力争有一批创作或演出在省市乃至全国大赛中获奖,不断提升我区文化的品味和内涵。
(二)牢固树立开拓意识,明确发展思路,做新做亮文化产业
一、抓项目带动。坚持把项目带动作为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抓手和重要支撑。认真甄选一批好项目,策划生成一批新项目,按照“策划一批、在建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争取以大项目增强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后劲。在资金投入、项目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推动文化生产要素向骨干企业集中,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资本运营方面的带动提升作用,引进建设一批文化内涵深、科技含量高、先导作用强、示范效应大的文化产业项目。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链条对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同时,积极鼓励和推动以台江传统文化为元素的创意创作,在挖掘台江深厚文化资源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努力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向品牌转化、向特色转化,提升我区文化原创能力,打造众多创意新颖、具有深度开发潜力和广泛市场影响力的文化产品。
二、抓产业布局。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建设若干个文化创意街区和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形成与“中心突破、两翼齐飞”发展战略相呼应的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西部依托省广电大楼、市图书馆等优势资源,推进西部创意文化新兴园建设,重点培育传媒出版、影视制作、广告会展、娱乐公司和创意研发等高端新兴文化企业,打造台江“创意之区”。中部依托商贸文化、滨江文化和民间民俗文化等地方特色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民俗相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产业,建设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打造台江“休闲之区”。东部重点实施文化创新工程,着力提升我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推动包括创意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在内的全方位创新,重点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业态与生产、传播方式创新,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科技服务,打造台江“科技之区”。
三、抓文化消费。一是要抓好旅游文化消费。健全“闽江游”旅游标识系统,完善街区配套服务设施,促进滨江旅游街区整体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开发多元化旅游产品,策划、组织旅游主题节庆活动,通过报刊、电视、推介会等形式强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与闽江沿岸兄弟县(市)区展开合作联动,做好旅游资源开发和客源市场开拓工作;开发多元化的水上旅游主题活动,引入十番音乐、闽剧表演等富有台江特色的文化节目,增强“闽江游”项目对游客的吸引力,提升水上文化内涵。二是要净化文化市场。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管理机制,配齐配强我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控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信息网络、咨询服务等新兴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大打击盗版、造假等侵权行为力度,有效保护文化企业知识产权和技术市场。三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培育消费群,提升居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兴趣和水平,鼓励群众对文化的消费。做好榕都318文化街区等龙头企业服务工作,推出一系列有影响力、有吸引力的重大文化活动、赛事和推介会等。
(三)牢固树立统筹意识,强化组织保障,做齐做好文化工作
一、实现观念理念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得益彰。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推动台江科学发展新跨越中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勇于探索、勇于实践,敢于突破、敢为人先,积极营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思想文化环境。成立台江区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府建立文化各种目标责任管理制,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召开政、银、企合作座谈会,协调文化产业发展难题。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指导,当好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发改委、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搞好对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的立项、规划、建设工作。财政、税收、工商、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抓好国家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优化文化企业投资发展环境。统计部门要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科联等要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支持文化建设、人人参与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实现文化专业人才与文化志愿队伍协同发展。加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举办“文化建设专题研讨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文化建设工作的能力。建立台江区文化人才“绿色通道”,通过采取人事调动、合同聘用、项目合作、开发工作室创作室等,着力引进文化专业人才、文化技术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文化经纪人才和懂经营、善管理、精文化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配好配齐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站专职人员。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整合各方资源,指导组建不同专业、多种层次的群众文艺队伍,定期组织文化指导员赴社区培训、辅导基层文艺骨干,真正做好“组织、指导、展示、培训、服务”五大工作。广泛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并对优秀的文化志愿者予以表彰奖励。
三、实现公共财政投入与社会力量参与相互结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已有的文化经济政策。文化事业费占各级财政的比重应不低于1%。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确保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对于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要公益文化活动、社区文化建设等,分别设立专项经费或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文化俱乐部、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设立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形成企业投入、政府资金、社会捐助、风险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文化产业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