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福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探析
摘要:福州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已经渡过了起步阶段,今后政府应从服务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创新环境的完善、基础平台的完善和创新平台资源的整合,从制度和管理上增强各创新主体间的信任与合作,充分调动发挥福州民间资本雄厚、私营经济活跃、海外关系密切的优势,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主体地位,提高福州的区域创新水平和经济竞争力。
关键词:科技创新;创新平台;福州
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面向企业的创新支撑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创新平台建设是地方政府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引导下,福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发展,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福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现状
(一)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政策法规保障不断增强
福州市各级政府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和预算保障的重点。福州市本级科技专项经费由2002年的3889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9500万元。在2008年市科技计划安排中,增加了“高校科技发展平台”专项,鼓励产学研的结合与互动。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扶持与奖励,“十一五”期间(至2009年底),共投入1118.13万元,资助和奖励专利项目13466件。2009年,福州市R&D人员投入达到23361人年,R&D经费46.07亿元,占当年GDP的1.77%,极大地推动了福州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1]
为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福州市在《关于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将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作为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并列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八大科技创新工程之一。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福州市还出台了《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福州市扶持福州软件园发展的若干规定》、《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认定和扶持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二)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总体架构初步成形
福州市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技术底蕴为创新依托、以市场的技术需求为导向的互利共赢的产学研官合作创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以研发平台为核心,以产业化平台为主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共享、高效有序、功能完备的地方科技合作创新平台体系。
1.技术研发协作平台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技术的工程化开发为目标的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2]
2003年,福州市围绕支柱产业、重点产业集群,开始组建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经过多年运作,福州市已建有塑胶、模具和陶瓷等30家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覆盖了全市近60%的重点行业。各个行业中心均建立了相应的网站,同时与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台南科技大学、韩国中央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2010年,行业中心与500多家企业签订长期服务协议,为企业完成了约5万批次的检测及成型服务;共举办培训班50多期,培训各类人员约4000多人次;举办了20多场专项研讨会,邀请韩国、日本、台湾及国内有关专家进行交流、指导。
2.科技中介服务平台
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技术服务、科技评估、管理咨询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科技咨询和评估机构、科技投资服务机构等。[3]
(1)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福州市共有6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市属4个(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中心、福州经济开发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福州高校科技孵化园、福州863软件专业孵化器),孵化总面积19万平方米,在孵企业483家。
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有三个孵化基地---创业大厦、福州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福州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2010年创业中心在孵企业167家,其中:电子信息类50家、制造业类(光机电一体化)38家、材料类18家、生物医药33家、环境工程7家、工业设计及相关企业16家、其它5家。中心与台湾电脑辅助成型技术交流协会签约合作共建“福州模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10年“福州模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列入国家环境计划建设项目,并获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扶持;中心共帮助企业申报各级政府项目立项32项,落实项目扶持资金1575万元,其中在孵企业22个项目获得各级政府扶持资金共865万元。
(2)生产力促进中心。福州市共有市属生产力促进中心12家,其中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家(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县(市)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1家,共有工作人员71名,其中专职人员54名。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闽侯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罗源县生产力促进中心3家中心通过了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7月,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县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等成立了福建省首个市级生产力促进协会——福州市生产力促进协会,目前协会的会员单位达到53家。
3.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以专利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目标的产学研对接项目、成果示范基地、产业化基地和科技园区,营造科技产业化的良好环境。[4]
(1)福州市技术转移中心。福州市技术转移中心总面积2400平方米,现已有福州展晖专利事务所、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实水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推广站等服务机构入住福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10年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44项,成交金额达到1119万元,主要涉及电子、机械、化工、医药、信息、农产品加工等行业;2010年通过中心认定登记技术合同544项,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达4.05亿元,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金额占合同成交总金额的73.4%,创历史最高水平。
(2)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由福州技术市场和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全国42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之一。2010年通过中心交易的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18项,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培训23场,专利申请478件,商标申请369件,版权及软件著作权申请80件。现已累计组织258家单位和个人、700多件产品参加各类专利展示活动。
4.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含:各类分析测试机构)、自然科技资源库(含:各类种质资源库、实验动物技术服务基地)、科技信息服务网(含:科学数据、图书文献、科技成果与专利信息)等。[5]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全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福建数字科技文献中心”的“福州分中心”,引进当前国内两家最大的最具权威的科技文献数据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和维普信息资源系统以及国研网数据资源。目前共拥有5T以上的海量信息数据库资源,覆盖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医药卫生、经济、教育和图书情报等各个领域。此外,2010年6月,经福建省科技厅同意和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批准,在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设立第24个服务站——福州服务站。
二、福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1.大力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有374项科技成果获省、市科技进步奖,连续第8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获批全国创新型试点城市。2008年福州市被确定为“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这是福州市获批的首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2009年福州市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荣誉称号,进入“中国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行列。2010年,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简称“海西研究院”)落户福州。2011年,福州开发区成为全省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
2.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有162个产品认定为福建省首批自主创新产品,占全省总数的46%。2010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697.2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5%;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792亿元。[6]仅可统计经济效益的61项2009年的获奖成果就新增产值49.57亿元,其中新增产值超过千万元的获奖成果有43项,其中超过亿元的有10项。
3.企业科技水平和创新主体地位显著增强
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82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有7家、上市企业有25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星网锐捷、新大陆被评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福晶科技、福耀玻璃、福建邮科通讯被评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福建上润等42家企业列入“福建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有17家企业被福州市政府确定为“首批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福州开发区标准化示范区有28家重点企业实现了技术研究和标准工作同步,124项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8家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120项,1家参与2项国际标准制修订。
三、福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的主要问题
1.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深入完善
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和服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人性化考虑不足,更多的是侧重于满足企业工业化大生产的基建建设,在为企业员工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方面做的不够,交通、饮食、娱乐等社会服务供给不足。福州软件园已经经过五期的工程建设,还专门进行了生活配套区和安置房建设,是福州目前各项硬件设施最为完善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但随着园区的发展和入园企业的增加,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逐渐满足不了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要求,园区内企业出现中层技术和管理人才流失、招工难等问题,使得企业和平台的创新成本和风险增加,降低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平台运营部门化、行政化
目前政府是福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最大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由于行政区域和行业主管部门不同,创新平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受不同政府部门的监管。而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考核标准和利益诉求,使得创新政策的制定和资源的分配越来越呈现出部门化的特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出于自身的考量,在创新活动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越位行为、短期行为。忽视产业、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将原本应该由市场驱动的创新活动扭曲为政府主导的创新工程、政绩工程。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干扰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正常运转。创新政策和管理过程的部门化已经成为福州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障碍。
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行为也导致大多数平台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承担科研课题收入来运作。在科研课题的选择上,更多地体现政府倾向和长官意志,平台更注重于以技术先进性为考核标准,对市场、产业和企业的需求考量不足,使得后期科研成果难以得到市场的承认,科技的产业化、市场化环节断裂,无法取得技术商业化转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平台从产业获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较少,不利于平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3.平台建设发展不均衡
首先,体现在平台产业分布的不均衡。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发展与福州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发展不协调。福州市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主要集中于电子信息、软件和纺织、食品加工等轻工业及农业,一些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机械产业、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等产业的创新平台较少、技术创新能力偏低,难以对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平台。
其次,表现为创新主体发展的不均衡。占福州经济重要地位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而且过于分散,资金实力较弱,大多不具备科技创新能力。虽有少数企业从事科研,但其科研条件、科研人员数量和科研成果推广水平还相对不高,难以取得突破性的创新成果。特别是一些传统型的中小企业,企业技术层次比较低,主要通过对市场畅销产品的技术模仿甚至是产品仿冒来弥补自身的原始创新不足。中小企业的技术短板使其对政府科技投入的创新成果吸收、消化程度也不大理想,企业技术水平提升缓慢。
第三,外资企业创新平台的技术溢出对地方的带动作用偏弱。如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口汽车城项目,虽然它们是福州电子和汽车工业的龙头,代表了福州电子和汽车工业技术的发展水平,但是它们的技术平台和实验室并未对福州本地的相关产业有带动作用。一方面,这些企业所设立的技术平台和实验室主要进行一些低端的支撑性研发活动甚至是质检和维修工作,其核心技术研发还是留在跨国公司总部或国内的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另一方面,福州一些大项目的引进通常伴随着整个产业链的复制、转接,形成一个较为封闭的产业生产体系,本地的企业难以加入,相应的这些外企的创新资源和能力也较少会对福州乡镇企业发展产生正外部性。
4.统筹、共享机制不健全,创新能力较弱
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缺乏统筹协调,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各有关市直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行业协会、企业以及院校和科研机构等都从各自的需要出发,搭建了不同行业或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各区县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也在规划实施当地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这些平台互不统属、开放性不足、定位模糊、权责不清、分工不明,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平台建设受资金、技术的限制,普遍存在规模小,技术低的问题。各平台集成资源的能力较低而且相互间科技资源得不到有效共享,平台的资源集成、共享、扩散的主要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甚至有些平台为争取更多的资源,出现恶性竞争,形成内耗,导致资源的浪费。
四、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对策
1.深入完善创新平台发展环境
抓住福州市成功入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重大机遇,鼓励、推动、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社会服务机构与园区、科技创新平台间的合作,从细节上进一步完善创新的产业环境,提升服务内容与品质。进一步建立并规范产业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型人才的培育机制、风险投资机制,产业园区化(集群化)发展机制等。为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和员工打造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
要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宽松、活跃和激奋的创新人文社会环境。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和科技杰出人才的宣传,加强科普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
2.加大平台资源整合力度,增强平台创新力
(1)加强技术研发协作平台的资源整合。要强化对现有平台的引导整合,以科技创新能力高、竞争实力强的技术研发协作平台为核心,归并、整合同类相关技术平台和技术中心,通过盘活存量资源,增加新的创新资源投入,突出专业性特点和区域产业特点,打造提升一批科技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高的大型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平台。
(2)加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要切实加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力度,发挥福州市政府在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中的主导或主力作用,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推动中介服务平台的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共建。技术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职能分离,不断提高中介服务平台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丰富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的综合实力与服务水平。
3.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夯实创新基础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以福州软件园、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的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为抓手,在现有的30家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引进大型、高端试验仪器和急需的中高级科研人才,通过整合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增强创新中心的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加强传统产业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的创新力和产品的科技含量,推进传统产业的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兴战略产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物联网、海洋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平台的投资建设步伐,为福州“十二五”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和产业支撑。
(2)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福建数字科技文献中心福州分中心和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设立第24个服务站——福州服务站的基础上,根据福州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建立包含科技文献、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信息网络资源等科技创新资源的大型信息数据库,完善福州科技创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大型科技创新信息数据库为依托,以科技网站、短信、热线等现代传媒为手段,构建具有检索、预定、咨询、发布、呼叫、共享、服务等功能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综合性科技服务大厅,作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调度中心和开放窗口,满足基层、企业和广大科技信息需求者的检索、预定、咨询、指导等服务诉求。建立完善大型的科技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4.引导建立开放合作的区域创新体系
提高产学研合作。鼓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鼓励在榕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合作,共同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加快福州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校企创新合作,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培训基地等,为企业提供创新人才,帮助企业转化科技创新研发的成果,为企业解决产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和产业升级。
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落户福州为契机,加强和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及省属科研院所、高校的产业科研合作,大力引进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争取更多的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和产业项目落户福州。加强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市的科技合作,推进福州市与相关区域共同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丰富和深化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内涵。
充分利用福建省定为全国首批“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的契机,加强榕台科研合作,承接台湾优势科技产业,为来自台湾的科技创新成果提供一个商业化、产业化的承载平台。重视并加大对台资企业本地化科研活动的扶持,促进台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更大范围的迁移或在榕设立研发机构,带动榕台联合实施科技攻关及吸引台湾高科技成果来榕转化。积极与国外科技教育机构开展技术培训合作,扩大与国外政府、国际性组织及民间各个层次技术经济合作与交流。
5.引导、扶持企业健全和完善产业创新体系
增强企业、产业的技术创新力,必须要推动整条产业链的全体创新。在提升、完善现有的产业创新中心的同时,积极引导扶持与这些产业、企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创新活动。在规划建设引进新兴战略产业创新平台时,要配套做好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创新平台的建设引进,从起点上就完善产业链创新平台体系。地方政府要大力鼓励扶持企业设立和提升技术中心,特别是设立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要积极发挥其产业龙头的引领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主动引导扶持其上下游的关联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共同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的创新力与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6] 福州市市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Z].榕政综〔2011〕119号,2011-09-16.
http://www.fuzhou.gov.cn/z fxxgk/bmxsq/bmxx/bmxx01/gkxx/201109/20110916_481205.htm?type=szf.
[2][3][4][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办法[Z].
http://www.most.gov.cn/ fggw/dffggw/dffgfj/200703/t20070321_53935.htm.
(执笔:潘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