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海洋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建议
摘要:加强APEC海洋经济技术领域的合作是加强海陆统筹、发展蓝色经济、加快海陆经济集成创新的重要途径,尤其应当在政策层面、战略层面、政治层面上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海洋管理和全面地处理海洋问题的地区合作当中。
关键词:APEC;海洋事务;海洋经济技术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APEC的海洋事务——APEC海洋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事关全球经济问题,加强“APEC的海洋事务——APEC海洋经济技术合作”的研究,对中国APEC经济技术合作取得新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提出与发展
随着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不断展开,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APEC各成员经济体特别是发展中成员经济体,只有加强相互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保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的平衡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尽快缩小其与发达成员之问的经济技术水平差距,从而最终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顺利进行。[1]基于这一认识,在1994年的茂物会议上,印度尼西亚利用其当东道国的机会,成功地在《茂物宣言》中加入了“发展合作”的内容,明确表示要“加强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发展合作”。此后,在1995年的大阪会议上,日本也利用其东道国之机,更加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经济技术合作问题,会议发表的《APEC经济领导人行动宣言》首次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并列为APEC经济合作的三大支柱;会议发表的《大阪行动议程》专门有一个部分谈及了13个领域的经济和技术合作。1996年的马尼拉会议,将经济技术合作正式列入议事日程,并第一次就经济技术合作问题制定了一个指导性文件:《亚太经合组织加强经济合作和发展框架宣言》。
在如何看待经济技术合作的问题上,APEC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存在明显分歧。[2] 发达成员更多地将经济技术合作理解为传统意义上的一种发展援助,是由发达成员单方面给予发展中成员的无偿援助。因此,这种经济技术合作是从属于贸易投资自由化为贸易投资自由化服务的,是一种支持性的经济技术合作。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经济技术合作在APEC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与地位一直次于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的内容虽然在许多会议文件中也得到反映,但在具体计划实施时,却远远落后于贸易投资自由化方面所取得的进展。[3]与此相反,发展中成员则认为,经济技术合作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发展援助,它更应该是一种以自愿参与主动倡议为基础的互利互惠的经济技术合作,在这种形式的合作中,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是完全平等的。
对于发展中成员来说,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投资自由化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因为开展富有成效的经济技术合作,是帮助它们发展经济缩小与发达成员之间差距的重要途径。只有经济发展了,与发达成员之问的差距缩小了,才能在市场准入方面逐步开放,从而最终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目标。从这个意义来说,经济技术合作是发展中国家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基础。
一些著名学者将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的这种互利互惠、相互补充的关系概括为“共投资源( Pooling Resources)”和共享利益。1998年11月,APEC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和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吉隆坡召开,马来西亚再次利用其当东道主的机会,将经济技术合作列为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大大突出了经济技术合作在APEC的中心地位,从而把经济技术合作问题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对APEC的发展及远期目标的实现,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会议通过了21世纪的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和《技能开发行动计划》。这两个纲领性文件,以提高APEC驾驭未来技术的能力刺激地区经济技术网络及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加强公共部门和企业之间在开发人力资源方面的合作为中心,是各成员进一步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重大步骤。
二、APEC海洋经济技术合作的重点领域及政策措施导向
通过海洋法律、政策对话与行动协调,开展海洋领域经济技术合作。
1.海洋人力资源开发
谋求扩大海洋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努力开拓并实施包括优质海洋基础教育在内的适当可行的海洋教育及培训,举办各种类型的海洋科技、海洋人文社科培训班和研讨会等,以提高各级海洋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及海洋员工的素质。
2.海洋产业技术
确定优先合作项目,不断改善并提高各成员经济体的海洋科学技术水平和海洋产业技术能力,其中包括加强海洋产业技术人才的开发,加强海洋技术及其海洋信息的交流,扩大共同研究项目范围。
3.海洋中小企业
努力改善海洋经济环境,充分保持和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创造力、灵活性,协助海洋中小企业确定优先发展领域,为此,应保证海洋信息的可获性和透明性为中小企业举办各种海洋培训项目,包括APEC中小企业海洋论坛等。
4.海洋基础设施
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为海洋基础设施部门的投资提供便利,吸引企业界踊跃向海洋基础设施部门投资,逐步改善海洋基础设施的滞后局面,从而保证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
5.海洋能源
确定共同的政策原则,加紧合作,成立APEC可持续性海洋能源共同体,以促进海洋经济、海洋能源、海洋环境的共同进步。
6.海洋交通运输:为海洋运输政策、海洋法规、海洋程序、海洋经济技术标准的统一、协调及高透明度提供便利,促进投资及时合理地流向海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部门,提高海洋交通运输系统处理人员、货物流动的能力与效率,使劳动生产率达到最大化,为贸易投资自由化提供便利。
7.数字海洋
大力发展并改善电讯和海洋信息基础设施,积极鼓励民间工商部门参与投资和经营,共同确定一个开放的、灵活的法律框架,保证所用海洋信息提供者及用户均能平等地湘对自由地使用海洋公共电信网络。
8.滨海旅游
逐步消除影响海洋游客流动和海洋旅游投资的障碍,实现与滨海旅游相关的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加强与滨海旅游业相关的信息服务领域的合作,实行信息分享,允分发挥并扩大民问工商部门的作用,促进滨海旅游业的合作与发展,为实现海洋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9.海洋贸易和海洋投资数据
努力开发海洋贸易和海洋及涉海投资数据库,采用国际标准编纂服务贸易及国际投资数据,使APEC各成员经济体能充分利用贸易和投资的数据资料,更好地了解亚太地区的贸易和投资活动,为精确分析市场动态及决策提供依据。
10.海洋资源保护
在开展渔业贸易、水产养殖品贸易其他海洋产品贸易及旅游贸易的同时,高度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严格保护海洋环境、海洋资源以及保持海洋生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的生存能力,获取源源不断的社会经济效益。
11.海洋渔业
充分利用并开发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最大限度地合理地保护渔业资源。[4]加强渔业资源的共同管理,加强水产品疾病的控制,保证食品安全,提高鱼类及渔业产品的质量,促进本部门内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有关的具体工作,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
从以上海洋经济技术合作具体领域及内容来看,不仅有利于发展中成员经济体促进自身经济发展,逐步缩小与发达成员经济体之问的差距,从而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时更有利于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展开,对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是一个重大支持。如海洋法规框架、海洋政策透明度、海洋经济技术统一标准信息交流等问题,都与贸易投资自由化密切相关。因此,也符合发达成员经济体打开发展中成员经济体的市场、加速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切身利益。
三、中国APEC海洋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建议
我国是海陆兼备的海洋大国,制定合理的海洋战略方针对我国未来的繁荣和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管理我们广阔的领海,保证我们长久的海洋安全对中国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这是一个涉及很多方面利益的复杂问题,需要整个政府体系的努力,突破传统智慧和传统方法才有可能找到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加强区域合作,建立APEC的合作机制。中国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扮演好海洋大国的角色,在这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充分认识到海洋资源所蕴涵的潜在利益。尽管我国拥有辽阔的领海和广泛的海事利益,但是我们还称不上是一个海洋强国。我们的战略重心过于偏向陆地经济发展,而在海洋资源开发上明显投入不够,在海疆保护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应该对海洋边界的保护进行了充分的部署,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减少管辖海域内的不安全因素。同时还应在国际海事组织中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在提供安全的船运条件、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国际组织和地区性论坛中我们也应该发挥着积极的作用。[5]
近年来,关于海洋管理的国际化法律制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国开始承认处理海洋利益关系需要通过国家、地区间的通力合作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气候变化是目前国际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之一,但是海洋对气候变化的重大影响却一直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
政府都对海洋安全和管理海洋资源负有责任,同时还有很多机构在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加强各级政府和组织之间的协作将会使我们的工作事半功倍。我们的海洋利益体现在战略、政治、经济和环境等几个方面。战略利益主要是指我们和平开发利用海外岛屿、南极领土和岛间领海内资源的权力,以及航海自由的权力。政治利益是指合理有效地管理我们的领海和海上资源,并且通过与地区内的邻国合作来共同维持良好的海洋秩序。经济利益主要指传统的海上工业、运输和海上贸易,以及能源和其他一些新兴的海洋工业,比如风能和潮汐能、海水淡化、深海采矿、二氧化碳捕获和储存、海洋生物科技等等。环境利益包括维持一个健康的海洋环境,掌握更多的海洋科学知识、更精确的海道测量数据,建立更好的海洋管理制度。[6]海洋是资源的聚宝盆,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EEZ:Exclusive Economic Zone)为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公海也蕴藏着很大的经济潜力。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开发海洋资源。
当然,我们的海洋还面临着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威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威胁还在不断的增大。直接威胁包括海上恐怖活动、海上犯罪以及“非法、未报告和不受规范捕鱼”(IUU:Illegal, Unregulated and Unreported fishing)。间接威胁是指食品安全保障、能源安全保障、气候变化、海生物种消失、海洋污染、海水酸化、海洋自然灾害以及海洋气候异常所带来的干旱。上述威胁现在已经对我们利用海洋资源造成了明显的危害,因此这些问题已经受到政府的重视。
海洋这个蓝色星空是一个巨大的宝库资源,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财富,是21世纪高新技术的内向扩展,是拥有巨大开发潜力的新兴领域。开拓海洋的经济和战略潜力,加强APEC海洋经济技术领域的合作是加强海陆统筹,发展蓝色经济,加快海陆经济集成创新的重要途径,尤其应当在政策层面、在政治层面上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地参与到海洋管理和全面地处理海洋问题的地区合作当中。
1.设立中国APEC海洋事务大使来主管中国参与国际和地区海洋合作事务。
2.对印度洋地区也应该予以关注,因为该地区现在还没有一个有影响力的国际论坛或者组织来协调海洋管理和海洋资源开发等问题,应加强与印度、南非(金砖国家的海洋事务)的合作。
3.推动APEC成员执行重要的国际公约的力度,建立和谐的海洋新秩序。
4.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海洋科学研究框架,加强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的合作,成立一个隶属于国家科工委的海洋科技研究和革新指导委员会。
5.加大力度探究海洋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包括加大对现有的新兴海洋工业的投入,如风能和潮汐能项目、海水淡化工程、深海采矿、碳捕获与储存以及海洋生物技术。
6.不断完善综合海洋观测系统 鼓励海洋研究的跨学科的合作。
7. 在全国人大成立一个由各方面代表参加的海洋事务工作小组,这个小组应该包括人大代表和企业的代表等。
8. 建立一个隶属于国务院的海洋事务办公室来统筹所有海洋政策的实施,海洋事务办公室应该在国家海洋委员会的支持下,为海洋工业和海洋事务提供高级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办公室的任务,应该是审查国家现行的海洋政策,包括执行这些政策所带来的成效和不足,并且对影响我国国家利益的海洋问题进行评估。
9.教育部门、海洋科研机构、海洋企业应该联合起来推进海洋专业高、中、初等教育的发展。建立专门的“海洋事务高中”、“海洋大中专”以及“海洋事务研究生教育”。
海洋对与中国未来的繁荣和稳定息息相关。联合国秘书长在2008年联合国海洋法大会的报告中就指出:“世界各国既应该一起分享海洋带来的利益,也必须共同承担维护海洋和平稳定的责任,一同应对海洋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在维护海洋安全和稳定的过程中,国际和地区尤其是APEC成员合作是必不可少的,我国应当在APEC海洋合作中担任引领者的角色。
参考文献:
[1] 杨扬.全球治理视角下联合国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2] 戚道孟.国际环境法[M].北京:国方正出版社.2004.
[3] 蓝斌男王鸿齐. 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最新进展情况与政策建议[J]. 国际经贸探索,2007(3).
[4] 杜大昌.海洋环境保护与国际法.[M]海洋出版社.1990.
[5] 闻言.APEC:一个组织与一个时代[J].国际经济合作,1995(12).
[6] 陈德照. APEC特征•利益•目的[J].1995年1月26日东京《APEC及其发展前景》国际研讨会论文. 太平洋学报,1995(1).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叶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