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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与公共行政道德建设

2012-02-21 10:10:29来源:福州党校学报

    摘要:我国公共行政道德建设仍有许多不足,原因在于正确的公共行政道德观念尚未健全,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公共行政道德规范尚不明确,公共行政道德教育薄弱等。网络舆论具有监督、道德观念重塑和道德教育等功能,能对公共行政道德建设起重要的作用。应该加快网络政务公开的步伐,充分发挥网络监督功能;将网络成为道德教育基地,让网络舆论成为道德教育的利器;收集网络舆论,尽快制定完善的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体系。

    关键词:网络舆论;公共行政道德;道德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共行政道德领域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成为行政道德坚持的原则,独立、平等、公平、公正、秩序、规则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社会监督与评价体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多数公职人员能够恪守为人民服务的公共行政道德标准。2002年国家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从政治要求、思想品德、廉政勤政、秉公执法等方面对公职人员的行为作出规定,有力的推动了我国的公共行政道德建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公共行政道德责任缺失和行为失范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主要表现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奢侈浪费、失职渎职、生活腐化、道德堕落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违背了社会公正,败坏社会风气,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甚至激化了党群、干群矛盾,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和形象,影响着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危及着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导致社会不稳定,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改革发展的进程。这些现象表明我国公共行政道德建设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许多问题亟待我们去思考,去解决。

      一、当前我国公共行政道德建设现状及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公共行政道德领域中所存在的种种责任缺失和行为失范现象,表明了我国公共行政道德建设仍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

      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变迁中的日新月异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呈现多元化的格局。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多元价值观念的形成,使得许多陈腐的、消极的、没有生命力的传统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受到了强烈冲击,而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导致社会道德出现某种震荡、混乱、无序甚至错位。价值取向紊乱,道德行为失范,道德教育扭曲变形,社会道德控制机制弱化,各式各样的非道德主义泛滥。在整个社会道德环境的影响下,公共行政道德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困惑。公共行政道德领域存在某些空白或无序,甚至缺乏正确的、明确的是非善恶观念和道德标准,使得广大公职人员心无所依,在善与恶之间,在被鼓励的、允许的行为与被反对的、被禁止的行为之间游移,无法对自己的行政行为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也不能对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作出正确的评价,或者按照公共行政道德规范来约束、监督自己。

      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多元化公共行政监督体系,如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人大政协的监督、公检法等部门的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等。监督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覆盖面宽,这是我们监督体系的一大优势,但各种监督主体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使监督工作难免存在许多“交叉”和“真空”地带,造成有的问题多方插手,有的事情无人问津,大大削弱公共行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导致监督机制弱化,缺乏监督合力。而我国的行政监督方式较单一,往往将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查错纠偏”上,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控制,往往造成了很多行政偏差和腐败现象。此外,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少疏漏和缺失,造成了法律对部分权力制约上的空档,增加了行政权力滥用和腐化的可能性。而且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发生监督不到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也导致了有些监督法律法规形同虚设。

      我国在加强公共行政道德规范建设方面虽然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但迄今为止,仍未建立完整的、统一的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体系。现有的公共行政道德规范散见于各种条例、准则、决定、规定和守则中,不仅缺乏统一性、系统性和足够的权威性,而且许多规定都过于抽象、原则,可操作性不强。而且这些规定多是将公职人员纪律、义务与道德规范混合在一起,既不全面,也不明确,反而容易引起行政主体对公共行政道德规范的忽略。因此,公共行政道德建设要根据一定的道德评价原则和标准制定出要求人们遵从的道德规范体系。有了标准,我们还要重视公共行政道德教育和修养,因为只有通过对行政主体内心的善恶观念、情感和信念进行教育和修正才能调解其行政行为,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利益。但目前看来,我们公共行政道德教育的手段单一,形式简单,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道德教育模式;道德教育往往偏重理论,存在着僵硬的居高临下似的“道德教化”。有些地方还存在着“走过场”或者“一阵风”似的道德教育。诸如此类的道德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变成虚伪的说教,没有调动起公职人员的道德自主性和公共道德人格完善的积极性,造成了道德教育的失效,甚至走向道德教育的反面。

      二、网络舆论的特点与功能

      公共行政道德建设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从意识形态、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制定到公共行政道德教育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但在这个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海量增长传播的时代,一种新型的舆论类型正在对公共行政道德建设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是网络舆论。

      既然网络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媒体,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传播方式,也影响着我们的舆论形态。如果我们把舆论按传播形式进行分类的话,除了广播、报刊杂志、电视电影舆论外,确实存在一种新型舆论类型——网络舆论。网络舆论是指在互联网上公众对某一焦点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作为舆论的一种传播方式,网络舆论仍然具备着舆论的一切共性,即具有意识性、历史性、评价性、公开性和传播性以及自发性。其中,舆论的评价性是舆论的一个基本而又重要属性和特征。舆论的各种职能,如监督、咨询、调节等功能,都是源于它的评价性。但作为一种新型的舆论方式,网络舆论有着自己的特性:

      广泛的代表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中国的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赶上并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而网络公共论坛(BBS)、新闻反馈板块及聊天室的出现,则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个无限宽广的话语平台,任何一个会打字的人,只要拥有一台连通网络的电脑,就可以顺利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正如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谢新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指出的,“通过网络,来自社会底层的信息、观点、声音找到了一个‘出口’”,普通公众借助网络拥有了表达权。正因为互联网具有如此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可以说网络舆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

      高速的时效性。网络在传播速度上远远超过传统媒体。报纸内容更新的周期以天来计算,电视以小时来计算,网络则是以分秒来计算。可见,网络在时效性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舆论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不间断变化的过程,而网络却能从始至终地反映这种变化,舆论监督的广度和力度也就随之提高。

      强大的聚合力。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用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将各地的民众汇集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

      良好的交互性。互动是网络最为鲜明的特征,它将传统媒体与受众的传播关系转变为双向或多向互动的传播关系。传统媒体的报道一般呈单向性,来自各方面的评论、反馈、辩解及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流。而开放的网络平台则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大胆地发表看法,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同时,这种交流形式使相互间身距千里的民众有种面对面、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正做到“众声喧哗”,从而顺利实现意见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终促成舆论的形成。

      网络舆论对公共行政道德建设具有如下功能:

      监督功能。与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相比,网络媒体由于具有论坛、新闻留言板等带有公共领域色彩的互动平台,授予了群众话语权,让群众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和观点,从而激发了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使网络舆论监督具有了其他舆论监督所没有的优势:那就是将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这两种外部非权力监督方式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加强了监督力量,并将监督范围扩大到公共行政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弥补了一些外部权力监督的不足之处。同时,网络舆论监督还可以对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最近南京市因为建造地铁而要砍掉或移植数百株梧桐树的公共决策行为就受到众多网民的关注。在网络舆论及传统媒体的影响下,南京市决定暂时停止移植梧桐树,以待深入评估后再做决定。

      重塑道德观念功能。正确的社会舆论表达着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和意志,代表着公众对公职人员的道德期待。社会道德舆论的力量虽是无形的,却是巨大的,是不可忽视的。它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道德追求和道德行为,改变社会的风气,形成道德的氛围。而在新旧道德观念冲突、公共行政道德领域还存在某些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的观念和道德标准的今天,网络舆论重塑新道德观念的作用尤为突出。这是因为网络舆论能根据现今最能反应民情民意的道德标准,利用网络这个巨大的交流互动平台,让为数众多的网民们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道德上的褒贬,作出符合公众利益与否、公正与否的道德评判,形成一种无形而强大的外在压力,纠正或强化着行政主体的道德认识和道德信念,从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反映时代特点的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体系。

      道德教育功能。人的道德品质是通过接受教育和个人修身养性积累而成的,同时又是通过教育和修养而不断提高的。公共行政道德品质的养成也是如此,希望能通过教育和自我修养促进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促进公共行政道德人格的养成和完善。道德教育的方式很多种,其中就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舆论宣传工具,形成抑恶扬善的强大的舆论环境,来促进良好的公共行政道德品质的养成。而网络舆论的道德教化功能尤其明显,因为网络传播的自由性、互动性和开放性,使以往在传统新闻传媒上无法实现的个人的言论表达自由得到了空前的展现,网民们很容易就当前的热点或重大问题依据自己的价值认同、道德评判标准展开激烈深入的讨论,区分出是属于道德还是非道德行为。人们对不道德的行为的谴责和对道德行为的褒奖所形成的强大的舆论力量很容易鞭策人心,进而启迪人们内心的道德觉悟,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强化人们的道德意志,增强人们的荣辱观念,培养和形成羞耻之心、荣辱之心,达到了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即将刚性的他律责任转化为柔性的自律责任,强化了公职人员的公共行政道德责任感。

      三、利用网络舆论进行公共行政道德建设的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具有监督、道德观念重塑和道德教育等功能,对公共行政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们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网络舆论的作用,尤其是它的监督作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2010年12月29日发表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说,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网络监督日益成为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加强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网站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为公民利用网络行使监督权利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与此同时,加强舆论监督的管理、引导和规范,维护舆论监督的正常秩序,使舆论监督在法制轨道上运行。这是可喜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共行政道德建设,应该在下列几个方面加强网络舆论的作用。

      1.加快政务公开工作,使网络舆论监督成为常态。网络的便捷性使得政务公开工作变得更加方便和可行,各级政府可以设置政府网站,通过网络定期将政务信息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畴向公众公开,把行政活动置于公众的公开监督之下。同时,政府网站上还可以设置论坛或留言板等交流互动平台,方便网民们对政府工作进行质疑、评价或监督,使网络舆论的监督功能发挥到行政工作的每一个角落,成为高悬在公职人员头上的一把“斯摩达克利剑”。

      2.将网络变成道德教育和宣传的基地。各级政府可以定期将各种与道德教育有关的图片、录像等上传网络,组织公职人员观看。通过网络向公职人员或宣传先进典型,或展示大量行政工作实例和善恶美丑现象对比,或提出“道德两难问题”等,引发人们的思考和讨论,形成抑恶扬善的强大的舆论环境,让公职人员受到感染,强化他们的道德认识,陶冶他们的道德情操,并借此来促进执政为民、做人民公仆等道德信念的形成。

      3.通过网络舆论,帮助形成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体系。政府可以与一些知名门户网站联系,开辟有关建立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体系的专栏,欢迎广大网民们对此展开讨论并提出建议。我们可以集思广益,吸收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并借鉴西方各国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中科学、合理的内核,联系我们公共行政道德生活的实际,尽快制定一个统一的、系统的、完善的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体系,确立一个明确、稳定的公共行政道德尺度,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提供正确的导向,为提高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谭伟.网络舆论概念及特征[J]. 湖南社会科学,2003(5).

    [2] 唐铁汉主编. 公共行政道德概论[M]. 华文出版社,2005.

    [3]国新办.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EB/OL].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0/12-29/2755127. shtml.

    [4] 网络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主要为三方面[EB/OL]. 中国新闻网.

http://news.163.com/08/1014/10/4O77AJ1300012QEA.html.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欧敏)

责任编辑:胡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