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州理论在线 >> 各地优讲 >> 正文

福耀玻璃反倾销案对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问题的启示

2012-03-02 15:28:52来源:福州党校学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高速、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出口也开始迅速增加,国际贸易摩擦成为了不可避免的课题。国外利用反倾销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限制,因此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势在必行。福耀玻璃成功应诉美国、加拿大的案例,对我国企业科学应对反倾销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反倾销;贸易摩擦;福耀玻璃;启示 

      根据世贸组织(WTO)统计,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至今,我国已连续16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据商务部统计,仅在2010年,欧盟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1起,是2009年7起的1.6倍,立案数量为近四年来最多,涉案金额亦较大。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成为了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我国也成了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由于反倾销措施具有它形式的合法性、可以有效控制进口、便于操作等等特性,所以在短期内并不会取消,因此我国该如何应对好国外的反倾销,真正的利用好反倾销这把双刃剑,该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认识,通过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和政策,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建立、健全我国政府的应对机制,同时构建在国际贸易中产生摩擦时的企业应对体系,积极、主动地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汽车玻璃行业市场概况及福耀玻璃发展简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玻璃行业迅猛发展,其中汽车玻璃的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取得了巨大突破。汽车玻璃的需求与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有着密切的联系,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9086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9.3%,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6539万辆,增长25.3%。随着近年来中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中国汽车玻璃行业的市场需求量以每年约19%左右的平均速度增长。如果汽车挡风玻璃的破损率为汽车保有量的7-8%来计,我国的汽车玻璃市场年销售额达到可达20多亿元,而这个数字正随着汽车市场保有量的增加呈逐年增长势头。但由于受到原料价格的上涨以及市场需求的减缓等因素的影响,汽车玻璃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不容乐观,尤其中国大多数汽车玻璃生产企业自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在旭硝子玻璃公司、美国PPG公司[①]和圣戈班玻璃等国外著名玻璃制造企业的压力下,汽车玻璃行业竞争形势必然更加激烈。

      作为我国最大的汽车玻璃制造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耀集团),占有全球10%的汽车玻璃市场份额,同时在国内OEM市场,占有率高达60%。福耀集团1987年在福州注册成立,是一家生产汽车安全玻璃和工业技术玻璃的中外合资企业。1993年,福耀玻璃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福耀集团现有员工一万多人,目前已在福清、上海、重庆、北京、广州、长春等地建立了汽车玻璃生产基地,还分别在福建福清、吉林双辽、内蒙通辽、海南海口等地建立了现代化的浮法玻璃生产基地,在国内形成了一整套贯穿东南西北合纵连横的产销网络体系。福耀集团还在中国香港、美国建立了子公司,并在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成立了国际商务机构,成为了正真的大型跨国工业集团。2010年福耀集团营业收入额达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9.92%;201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78775.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0.05%;2010年成本费用率为76.7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52个百分点,比计划上升了1.90个百分点。2011年将争取实现销售收入964086.21万元,成本费用率控制在79.33%以内。

      二、福耀玻璃反倾销案的历史回顾

      2001年福耀玻璃接收到以PPG工业集团为主的几家企业反倾销诉讼。此次反倾销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种斗争是在美国与加拿大两个国家双线作战的情况下进行的。

      2001年9月,PPG加拿大公司和Lomiver公司,联合向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及国际贸易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中国的汽车挡风玻璃进行反倾销调查。2002年5月2日加拿大海关及税务总署初裁福耀的倾销税为57%,而理由是福耀玻璃可能存在“政府补贴行为”。2002年8月30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院做出终裁,认为福耀玻璃并未对该国汽车玻璃行业造成损害,不属于倾销行为。裁决结果为对汽车挡风玻璃的进口不再征收任何的反倾销税,已经征收过的反倾销关税予以返还。

      2001年起,美国商务部展开对中国维修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反倾销调查。2002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福耀集团在美销售的汽车前挡风玻璃加征9.67%反倾销税的裁决。一个月后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裁决,对福耀玻璃集团的反倾销税率被确定为11.80%。随后福耀集团正式起诉美国商务部。2003年 l2月I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福耀上诉美国商务部案做出裁决,将美国商务部对福耀反倾销案的原裁决驳回。直到2004年5月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初裁结果:福耀集团出口至美国的汽车挡风玻璃,2001年至2003年间行政复审的初裁结果是反倾销税率由原来的11.80%降低至0.13%。至此福耀玻璃的“反倾销战争”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当美国从中国进口原材料时,美国商务部不承认其计入采购成本,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而当中国从其他国家进口材料时,美国商务部通常又会承认这些实际成本,认为没有受到中国经济的影响。而在此次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声称这些进口材料受到了政府补贴,实际上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种猜测。针对美国商务部拒绝采用中国企业进口材料真实成本的裁定,福耀集团的诉状从9个方面反驳美国商务部的裁决。其中有8项福耀都占据了优势。

      1.商务部拒绝采用福耀集团真实的市场经济采购价格,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商务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福耀集团从市场经济国家采购的原材料获得过补贴,福耀胜。

      2.美国商务部在计算正常价值时,将水直接纳人材料投入,而事实上玻璃生产商的制造成本已包含了水。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这种计算方法重复计算了水的成本,福耀胜。 

      3.美国商务部重复计算挡风玻璃附件中例如天线等成本,因为印度玻璃生产商在其财务报表中的制造费用科目下已经记录了此项成本。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美国商务部必须从印度玻璃生产商的制造费用中删除该项成本,福耀胜。

      4.美国商务部在计算销管费率时,没有将代售代购成本包含到分母中却将所有与代售代购活动相关的费用都纳人分子。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要求美国商务部给出一种不会扭曲该类成本的计算方法,福耀胜。

      5.美国商务部在使用替代利润率时,不考虑印度圣哥班的零利润率,而只采用印度旭硝子公司的高利润率作为替代利润率。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商务部只将旭硝子公司的利润率作为替代利润率的做法是违法的,要求美国商务部重新考量旭硝子最为其提交的最高利润率在印度是否具有代表性,福耀胜。

      6.PPG提出美国商务部采用的电力价格太低了,PPG认为美国商务部应该使用印度玻璃生产商实际的电力成本,而不是采用印度全国性的平均电力成本。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驳回PPG的主张。福耀胜。

      7.PPG提出美国商务部应该按片来分摊工制造费用、销管费用、利润率。福耀认为商务部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而采用PPG提出方法,最终结果也是一样的。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赞同福耀的观点。福耀胜。

      8.PPG提出,美国商务部在替代国价格的选择上存在错误,例如福耀在同一个货物目的地没有市场经济海运成本,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福耀胜。

      9.福耀玻璃提出将福耀实际发生的相邻目的地市场经济海运费平均成本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海运费替代价格,美国商务部拒绝采用。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支持美国商务部的惯例,海运成本是与距离是相关联的,福耀处于劣势。

      三、福耀集团应对反倾销案的启示

      (一)从国际层面上来看:积极参与国际公约的谈判,促使贸易自由化

      1.完善WTO存在的中性规则,完善这些“灰色规则”以尽量减少这些规则存在的漏洞,避免其他国家利用这些规则漏洞来限制我国优势产品的出口并挑起贸易摩擦。同时要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在我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中,一些规则存在很大的漏洞,导致其他WTO成员对我国滥用反倾销、特别保障等贸易限制措施。应该完善有关我国加入WTO的法律规则,通过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来弥补这些漏洞,避免由此引起的中外贸易摩擦。

      2.要解决国际贸易摩擦,不仅仅要靠外交谈判,还要依靠法律。注重加强国际经贸规则的研究,并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规则,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解决贸易摩擦,积极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反倾销案结束后,福耀集团充分的总结应诉外国反倾销调查时所暴露出的种种弊端,于是出资与中国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合作,共同成立了福耀反倾销研究中心。其宗旨就是培养出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出现问题能及时帮助中国出企业以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政府要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在贸易壁垒制定的标准和规则方面,中国要争得一席之地。

      (二)从我国政府政策层面来看:充分运用政府政策,提升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福耀玻璃充分的利用了政府产业政策的引导,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断地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福耀玻璃的发展符合财税政策鼓励的发展方向,为更有效的规避反倾销指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除此之外,还要正确运用政府补贴政策,避免不符合WTO规则的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为禁止性补贴。同时政府应积极调整政策,通过提高效率等手段,降低企业的隐性成本来鼓励出口,不要直接的进行各种税费减免和补贴。关于反补贴调查可能涉及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因此政府部门协作应诉也是反倾销取得胜诉的关键。

      (三)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层面来看: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消除引发国际贸易摩擦的自身因素

      1.建立、健全政府的权威信息发布与交换机制,并且建立预警机制

      中国汽车行业损害预警机制是在2001年l2月1日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及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联合建立的。 福耀玻璃集团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就曾高度关注政府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开展反倾销应诉工作。建立预警机制,一方面可以对进口产品数量猛增,可能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的威胁进行预警。另一方面可以对那些大批量单一产品的大量出口,可能引起反倾销、反补贴进行预警。

      2.在经济体制和制度方面,应该按照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价格和市场改革,以消除可能诱发国际经济摩擦的体制和制度因素,并结合多边和双边谈判,获得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摆脱在反倾销等国际贸易摩擦中的被动局面。

      3.采用国际规则和标准,实行国际会计标准

      应该树立国际化观念,尽可能采用国际经济规则和国际技术标准。按照WTO的规定,凡符合“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必须有一套完备的、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的企业会计资料。福耀玻璃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没有任何政治色彩,公司的账簿透明,实行财务公开,在应诉讼美国、加拿大的反倾销案件中,提供了进口材料的有关票据,并且通过美国政府的实地考核,证明集团的账本是属实的,财务制度是规范的,对获得反倾销胜诉起着重要作用。

      (四)从法律层面来看:敢于上诉,并积极应诉

     企业一旦涉案,要积极应诉,只有企业积极应诉,政府才能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企业来说,应对反倾销本身就是一种竞争力的表现。按照WTO的规定,如果企业放弃应诉意味着至少5年或是永远失去对该国的出口权,而且还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引起连锁不良反应;而一旦应诉,不但有获胜的可能,还可以延缓裁决时间,获得市场机会。中国的有些企业不敢应诉,一遇到反倾销,第一反应就是逃避,结果受损失的不仅是企业 ,还可能影响到整个行业。例如2003年,我国3家被印度提起反倾诉讼的建筑陶瓷企业无人应诉,导致当时我国对印度的建筑陶瓷出口接近于零,且其他东南亚国家也虎视耽耽,这就是个很好的反证。相反,福耀集团积极应诉,争取到反倾销应诉的最好结果。

      (五)从行业协会层面来看: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应诉反倾销中

      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它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WTO框架下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具有以下优势:

      1.信息优势

     行业协会充分开展国际市场调研工作,及时全面地掌握有关信息,建立和健全信息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不仅能从全行业的角度出发,对整个行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占有详细的资料,分析行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和战略,指导、促进和组织行业的信息发布,而且通过价格信息和其他信息指导企业,优化出口结构,避免恶性竞争。

      2.成本优势

      由于协会组织是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在对行业成员的协调中可以避免政府和企业内部官僚性的管理成本,同时行业协会的协调成本小于政府的管制成本,所以在对外贸易过程中,行业协会的效率往往都高于政府。

      3.集团优势

      在遭受国外反倾销起诉时,联合本行业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的企业共同应对。在国内汽车玻璃行业遭受反倾销之初,福耀玻璃集团就意识到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重要性,提出共同应对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建议,但多数小厂商不愿意应诉或者持观望态度。尽管福耀玻璃最终获胜,但其在应诉的过程中,经历了艰难的抗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总结其教训之一就是处于不利地位的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案件中如果是以单个企业的名义应对则势单力薄,任人裁定。而由行业协会出面,发动遭受反倾销指控的企业共同参与,则会对发起国产生一定的威慑效力,提高胜诉率。

      (六)从企业自身层面来看:积极提升企业自身发展和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自身谋求长足发展

      1.积极利用科技、品牌、质量参与国际竞争

      企业的发展要及时制定适当的营销策略,在最大限度地获取出口利益的同时避免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企业应通过调整和完善出口战略,实现市场的多元化,以分散被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的风险。

      2.积极优化出口市场结构

      从某种发展程度上来看,国内汽车玻璃市场的容量有限,于是福耀集团开始另辟蹊径,即拓展海外市场。公司一方面提高OEM产品市场的比重,以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开拓韩国、澳大利亚、英国等新市场。

      3.重视品牌经营,坚持“走出去”战略

      福耀玻璃集团所有产品均获得了国际市场以及国内市场的标准化认证。同时福耀玻璃也是80多家国际知名汽车生产商定点配套供应商。福耀玻璃重视品牌经营,走国际化道路,不仅在获得反倾销抗辩胜利中起到关键作用,而且成为几大保险公司推荐的汽车玻璃保险赔付定点供货企业。

      4.实施本土化经营方式

      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跨国公司开始直接投资海外市场,积极进行并购,实施本土化经营战略。这不仅节约了成本,同时在遇到反倾销调查时可以联合其子公司共同应对反倾销,对抗诉的获胜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绿榕工业有限公司为福耀在美国建立的全资子公司,当福耀玻璃遭受反倾销时,子公司自然会全力应诉国外的反倾销案件。设立在国外的公司对当地状况及环境都比较熟悉,对于应诉该国反倾销调查具有有利条件,可以有效指导国内企业的反倾销。

    参考文献:

    [1] 贾海基,李春项.我国对外贸易摩擦频繁发之合理性研究及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2006(7).

    [2] 时晓,张华西.民营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J].经济论坛,2006(8).

    [3] 黄中胜,刘原泉.WTO经济导刊[J].综合经济-策略,2004(3).

    [4] 潘悦.反倾销摩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 陈佩虹,张弼,李雪梅.汽车贸易争端[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6] 王霄京.关于中国汽车玻璃反倾销胜诉之后的思考[J].中国建材,2002(11).

    [7] 郝蓉.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对策[J].长安学刊,2010(1).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曾晓燕)

责任编辑:胡小梅